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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8卷 2010年第2辑]

  • 编者按语

  • 主题研讨

    • (王凤涛)·法律是如何被“架空”的——“限塑令”分析的法律经济学进路

      “限塑令”的出台体现了治理“白色污染”的需要,然而,它忽略了社会规范的作用,难以获得公众的信仰,以至在实施过程中步履维艰。“限塑令”提高了执法成本、增加了交易费用,并为寻租提供了条件,面临被“架空”的命运。通过行政规制实现“限塑”相对于...[详细]

    • (艾佳慧)·重整制度的比较考察——从信息和风险的角度切入

      基于一种比较法视野,本文对美、法、德等国的重整制度进行了简要考察,并运用法律经济学的基本逻辑和思想,从信息和风险的角度讨论了决定重整制度是否有效的几个制约条件,总结出一个简单的重整制度有效性规律。以此标准考察,由于欠缺拥有较高司法能力和...[详细]

    • (周林彬 陈胜蓝)·商事审判与中国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实证分析——以商事纠纷案件的变化为对象

      本文通过对商事纠纷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与中国经济发展相关性的实证分析,指出商事纠纷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与GDP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表明了经济发展是商事纠纷案件变化的主要因素,同时,商事纠纷主要类型案件的数量变化与中国经济改革路径之间也存在...[详细]

    • (陈洪杰)·超越零和博弈:职业法官与平民陪审员之对话何以必要及可能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院对陪审员采取种种“规训”措施,造成陪审员无法有效履行“合议”功能。但是,职业法官只有与具有普遍代表性的平民陪审员进行充分对话才能有效获取解决社会纠纷所必需的多元信息。从“规训”到“对话”,首先要在理念上完成对陪审制...[详细]

  • 论文

    • (张文显)·书本的法理学与实践的法理学

      法理学或称法哲学,既指称一种思想体系,又指称一个学术领域。作者对法理学或法哲学的整体理解可概括为:法律是定分止争的实践理性,哲学是求真尚善的思想艺术,法哲学则是以哲学的眼光和智慧对法律的观照和反思。书本的法理学是指以书本或电子形式出现的...[详细]

    • (蔡武进)·宪政视域下地方政权的理论基础定位

      地方政权的理论基础,意指地方政权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的出发点与归属之所在。地方政权是宪政蓝图中不容忽视的基本因子,准确的界定其理论基础对其前提条件的奠定,以及发展旨趣的明晰都具有不言而喻的价值。就宪政视域观之,无论是就联邦制国家的宪政起点...[详细]

    • (樊玉成)·英国地方政府制度的法律演变——一种制度史的描述

      英国地方政府在制度传统上具有组织自发性、历史演化性、直接民主性与职能有限性四大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英国地方政府的传统自治性。十九世纪末期,两部地方政府法的颁布建立起组织结构统一、职能统一且以普选为基础的现代地方政府制度。此后为应对地...[详细]

    • (刘磊)·我国诉审关系的反思性检讨——从法社会学视野审视审检关系

      我国现行诉审关系以强化分工配合为重心,行政司法型公诉与审判以实践国家刑事政策或政治诉求为中心。“分工配合”原则自身存在着负面效应,最终使得分权制衡机制付之阙如,宪政意义上的“司法能动主义”的运作空间则相当有限。从法文化与“大历史观”的角...[详细]

    • (陆静 周光富)·秩序与规则之间——检察权在宽严相济命意下的运作探析

      检察权在宽严相济命意下的合理运作这一命题历经历史的连绵接续、披沙洗尘后,终在当代熠熠发光。回首检视海内外刑事政策的蕃衍历程,可谓起起仆仆、筚路蓝缕,而“轻轻重重”或宽严相济终成各国最为理想的选择。我国从“严打”一路走来,在其得失必现的今...[详细]

  • 评论

  • 笔谈

    • (程信和)·为有源头活水来——企业发展法初论

      国民经济要有活力,企业必须具有活力;企业要有活力,必须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从“调控受体”、“监管受体”提升为“市场主体”,从国民经济转轨阶段的“企业自主权”推进到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阶段的“企业发展权”,就为经济法开辟出一片新天地。以企...[详细]

    • (曾晓昀)·论粮食安全法律保障之三大支柱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本。中国是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向来关乎国计民生。粮食安全的涵义应包括粮食供给基本平衡、粮食质量标准合格、粮食价格大体稳定。中国应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制定《粮食安全法》,构建粮食供给保障、质量保障和价格保障三大支...[详细]

    • (陈毅坚 孟莉莉)·“共犯正犯化”立法模式正当性评析

      我国刑法存在大量“共犯正犯化”的帮助型犯罪立法,对于这种独立立法模式的正当性根基,学界存在激烈论争,形成肯定说与否定说相对立的格局。肯定“共犯正犯化”立法模式并不会破坏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以及刑法规范的统一,罪刑均衡原则并非该立法模式正当性...[详细]

    • (李亚凝)·妥协与耦合:评“能动主义八四司法模式”

      由于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的民意表达缺失,以及司法改革进程中对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三层面纠纷解决模式的瓦解,使得现行司法制度关于融合与协调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功能丧失。在司法机关面对日益严重的纠纷解决压力与社会对于纠纷解决的渴求的情形下,一个具有“...[详细]

    • (聂立泽)·论审判视野中罪刑关系的实现模式

      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罪刑关系的确认除了常规的单向的“以罪制刑”的模式外,同样存在着特殊的“以刑制罪”的逆向模式。即审判中的罪刑关系从整体上存在着一种互动性与辩证性,通过对刑事审判中罪刑关系及其实现模式的梳理,把罪刑关系的实现模式归纳为...[详细]

    • (陈虎)·刑事诉讼非惩罚性模式之提倡——对帕卡模式理论的反思与超越

      帕卡模式理论具有极为鲜明的惩罚性特征,这一特点在此后的新模式理论中得以继承,成为既有模式理论形态各异表象下的一条共同的精神主轴,而惩罚性模式理论则具有一些致命的缺陷。以惩罚为精神主轴的模式理论一方面无法为新的诉讼制度的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解...[详细]

  • 书评

    • (孙展望)·理性与经验的背后:价值冲突——对一个孟德斯鸠难题的求解

      有关《论法的精神》中出现的理性与经验的冲突已经成为孟德斯鸠研究当中的一个经典问题。学者们发现,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一方面主张人为法必须遵守自然法,另一方面又主张人为法必须遵循法的精神,由此导致法律的普适性与地方性之争。本文透...[详细]

    • (李鑫)·凯尔森法律理论的中间性道路——兼评《法律理论问题导论》

      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是试图超越自然法理论与传统法律实证主义理论的一种理论,并且对自然法理论进行了彻底地批判,试图走出一条中间性的道路。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对于法律规范性的性质的界定,但是通过对规范性这一关键术语的考察,发现凯尔森所使用的规范性...[详细]

    • (金韬)·哈特“内在观点”理论的新解读

      哈特在1961年《法律的概念》一书中首次明确提出‚内在观点‛理论。通过‚内在观点‛作为桥梁,传统法律实证主义所强调的服从也就完成了向义务的转变。在与德沃金的论战中,哈特以及其他的法律实证主义学者对‚内在观点‛又...[详细]

  • 关于法学学术研究的倡导

  • 稿约与注释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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