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省属有关高等学校:
我司主持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以下简称繁荣计划)2005年度全部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繁荣计划”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该项经费已由我部财务司拨至你单位计划内账号,并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基地2005-2006年度经费安排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各重点研究基地申报的课题,经组织招标评审,同意立项或重新论证后拟立项的共251个。所有236个由教育部资助经费的基地项目均按80%拨款(各8万元),余款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需重新论证的基地项目先行拨款,经投标人重新论证、复审合格后再发立项通知。另依托部属高校的111个重点基地,各拨付会议费和资料费共10万元。详见附件2。
2、各重点研究基地及其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基地建设经费和办公经费,使每个重点研究基地的年度经费不少于70万元。基地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收支情况,依托学校财务部门单独建账,以备我部检查评估时调用。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拨款
1、200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我司将在2007年对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经中期检查合格的2003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二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20%拨款。
三、名刊工程首批入选学报第二期拨款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2003年首批入选学报,第二期经费各拨款10万元。
四、关于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繁荣计划”经费使用的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各高校要加强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1]214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附件1:2005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拨款统计一览表
附件2: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拨款明细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