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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教育部社政司关于征求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教社政司函[2004]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司组织有关高校教师和科研管理人员对1996年印发的《国家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管理细则》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管理创新的目标,加大学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强化学校对项目的过程管理;按照方便、有效的原则,采取现代管理手段,简化管理环节,提高管理效益,节约管理成本。
  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由高校教师、社科研究管理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汇总后于2005年1月15日前用书面形式报我司。同时热忱欢迎各高校教师、社科管理专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给我们提供宝贵意见。
  联系人:魏贻恒
  电话:010-66096895,66097507;66053098(传真)
  Email:yihengw@moe.edu.cn

附件: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1996年)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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