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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2026-07-03 作者:许身健 来源:《光明日报》(2026年07月03日 11版)

  【析理论道】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石,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不应止步于单纯的职业技能训导,而应升华为法治中国建设“铸魂”的系统工程,承担起塑造法律职业共同体价值共识、夯实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根基、回应数智时代复杂伦理挑战的多重使命。

明确价值定位

  职业伦理不仅是维系职业群体内部秩序的“稳定器”,更是该群体面向社会、赢得公信的“压舱石”。作为研究法律职业人员在履职活动中应然行为准则、内在价值追求与核心原则的学科,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愈发凸显。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并非无源之水。古代中国,从“德主刑辅”的治国理念到对官吏“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的道德要求,无不体现着将儒家伦理融入司法实践的努力,构成了我国法律职业伦理富有本土色彩的前现代形态。改革开放后,自1995年起,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中便加入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考查内容,并延续到此后的司法考试中;部分高校开始开设法律职业伦理相关课程,并编写了一批教材与实践教学手册。

  进入新时代,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战略地位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强调,“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察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要求,“健全法律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教育机制”。一系列密集有力的部署,清晰勾勒出从初步认知到体系构建再到战略深化的发展轨迹。在此背景下,加强对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系统性、学理性研究,不仅是法学教育领域的内部议题,更是事关法治中国建设全局的重大课题。

厘清伦理内核

  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世界,将律师职业伦理视为整个法律职业伦理的核心,通过一系列职业行为规则的设计,着重保障律师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这使得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在特定情形中与一般社会道德产生紧张关系,陷入“非道德化”的伦理困境。同时,西方法治理论推崇法律职业高度自治,将职业共同体塑造成相对封闭的精英阶层,这种模式在实践中易滋生行业利益壁垒,甚至出现司法权力与职业利益勾连,损害司法的公共性。与此不同,中国语境下的法律职业群体覆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研究等全体法治工作队伍。对这支队伍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目标在于将不同教育背景、不同社会经历的法律职业人员打造为共享统一伦理观念、恪守共同行为准则、追求共同价值信仰的职业共同体。这一共同体远超知识、技能与思维方式的简单统一,本质上是一个价值共同体、伦理共同体、使命共同体。因此,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旨在实现职业技能与职业德性的深度融合,既要求法律职业人员精通法律规则,更要求其坚守人民立场、维护公平正义。

  其一,政治性与法律性的辩证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四个忠于”,是一个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体现了法律职业伦理中政治性与法律性的辩证统一。首先,忠于党是根本前提,由此确保法治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保证法律职业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其次,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价值归宿。我们党除了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忠于党与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法律职业人员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后,忠于法律是天职与本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忠于法律就是忠于党和人民意愿的制度化表达,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其二,人民性与专业性的辩证统一。如果说“四个忠于”为法律职业伦理设定了方向与底色,那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对宪法法律的无比尊崇,则构成其专业精神的内核。一方面,公平正义是法律职业伦理的灵魂。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目标,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法治最朴素、最强烈的期盼,也是所有法律职业活动必须指向的终极目标。无论是居中裁判的法官、追诉犯罪的检察官,还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律师,都在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坐标上实现了高度统一。这种共识,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超越角色差异,在将纸面正义转化为现实正义的过程中形成内部认同的关键。另一方面,忠于宪法法律是法律职业伦理的根基。对宪法和法律的忠诚,绝非对法律条文的机械遵从,而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法治信仰”。它表现为:一是维护宪法权威。法律职业人员应带头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至上地位,任何执业行为都不得与宪法精神相抵触。二是坚守法治原则。在任何情况下,必须坚定捍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基本法治原则。三是追求良法善治。法律职业人员不仅是法律适用者,也应成为法治进步的推动者,有责任为法律的完善和实现更高水平良法善治贡献智慧。

把握实践进路

  面向未来,高质量推进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关键在于将价值引领、学科支撑、能力培养、技术回应有机统一起来,在守正创新中实现重点突破。

  深化价值引领。我们所需要的法治人才,不仅要通晓法律规则,更要深刻理解规则背后的中国国情与人民立场,从内心深处建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与情感认同。为此,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部门法教学全过程,将部门法条文的立法精神、价值取向与国家的政治原则、道德导向相贯通,把鲜活的司法案例转化为剖析法理、情理、事理相统一的伦理课堂。

  夯实学科支撑。尽管法律职业伦理已被列为法学核心课程,但学科建设边缘化、师资力量薄弱化等状况仍未根本扭转。法律职业伦理是一门具有自身逻辑与规范基础的学科,可以构建独立的理论框架与分析工具。应从国家层面有序推进法律职业伦理学科体系的完善与自主理论范式的建构,加强博士、硕士研究生的专门培养,打造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与研究中心;同时,系统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伦理资源,深刻总结新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伦理经验,借鉴国外理论有益成果,形成一套内容丰富、方法科学、逻辑自洽的中国特色法律职业伦理自主知识体系。

  创新能力培养。法律职业伦理是实践之学,亟须构建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回归理论的闭环式教学体系。具体而言,以职业行为规范的系统讲授为理论基石,以模拟法庭、案例研习、法律论辩等为实践桥梁,以法律诊所、司法实习等浸入式教学为能力熔炉,推动法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常态化、深度化协同育人机制。探索新入职法律职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与高校职业伦理教育的协同共建模式,让学生在真实职业场景中感受伦理困境、锤炼伦理判断、淬炼职业品格。

  回应技术挑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重塑司法实践与法律服务市场,既带来了效率提升的机遇,也催生了新的伦理课题。例如,司法裁判算法的公平性与透明度问题、法律服务机器人的责任归属问题、技术过度介入可能导致的“司法非人化”风险等。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应具备前瞻视野,将人工智能伦理纳入研究和教学重点,引导未来的法律人掌握在数智时代正确运用技术、驾驭技术的伦理准则与能力,确保人工智能运用始终服务于增进司法公正与人类福祉的根本目的。

  (作者:许身健,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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