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字体系中,“能”字文化底蕴深厚,从象征猛兽之力的自然禀赋,逐步衍生出才干、担当、作为的人文特质,再发展至孟子“良能”的道德哲学,具有多重人文内涵。如果把它放在我国古代治国思想与实践中考察,还会发现它与为政、事功、民生等治国理政深度勾连,承载着丰富的政绩观思想。
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能”字是与才干、事功、安民密切相关的综合治理能力,这是为政者创造绩效的基础。
“能”的本义是能力和才干。作为象形字,它是上古先民对猛兽力量的直观描摹。《说文解字》明确记载:“能,熊属,足似鹿。……能兽坚中,故称贤能;而强壮,称能杰也。”熊象征孔武有力,指代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后引申为为政者如猛兽般的坚韧之质、任事之力、实干之能。由此,“能”脱离自然物象,转化为为官履职的基本素养,成为评判官员能否胜任政事、创造政绩的原始标准。《尚书》表达了以“能”论绩的政治思想。《尚书》载:“知人则哲,能官人”,认为君主最大的治国之能在于选官。《尚书》有言:“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认为官员的实干之能与主动之为,是国家兴盛之源,强调国家要让有才能的人贡献才能,这样才会昌盛。《墨子》主张“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阐述了以“能”选官定职的思想。中国历史上的察举制、科举制等选官制度都把能力作为重要的选官标准。对于各级官员而言,“能”具体表现在兴修水利、劝课农桑、安抚流民、平定祸乱、理清赋税、公正断狱、安定疆域上。可见,为政之“能”不是抽象的才干,而是面对复杂现实的综合治理能力。因此,要有建树,就必须不断学习、勤于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才干,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能”的极致是文武全才,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能”还意味着“能成事”。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虽然重视道德修养,但并不欣赏脱离实践的空谈。为政者如果只会高谈仁义,却不能处理具体事务,不能应对现实问题,也难以被认为是合格的治理者。传统政治中的“功”“绩”“效”“治”都与“能”密切相关。《荀子》提出“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明确“能”是授官的前提,“功”是赏罚的依据。这一论述成为古代官僚考核的核心原则:官吏的职权、待遇、荣誉,全部与理政之能深度挂钩。所谓“能成事”具体体现为:能够洞察地方隐患、民间疾苦和制度弊端,识别治理问题;善于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和制度资源,办成预定事情;能够抓住时机、把握分寸、宽严相济、缓急有度,不过分折腾,妥善处理问题;能形成稳定可持续效应,不仅解决眼前问题,也奠定长期发展基础。在这些方面政绩卓著者,即为“能臣”“能吏”“循吏”。
从具体样态看,“能”突出表现为安民利民。在儒家政绩观中,“能”的核心指向是民生治理之能,而非权谋机巧之术。能治国者,不只是有文韬武略和管理能力,更要能使人民安居乐业,使社会秩序井然。官员甚至帝王不管有多大的雄心和作为,如果民生困苦,社会凋敝,也不能被看作真正有政绩。相反,官员能够使赋役适度、诉讼减少、农桑兴盛、百姓安居,即使没有显赫声名,也会被视为有治绩。所谓“能吏”,是能在水旱灾害、赋役征收、地方纠纷、治安管理等具体事务治理中政绩显著的人。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能”,既要求为政者有治理能力,也要求这种能力符合政治伦理,具有正当性。
“能”字强调选贤任能是为政者的基本职责,也是最重要的政绩。古人认为,国家治理的关键在于“得人”,而“得人”有赖于选官制度。《礼记》云:“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孟子》强调“尊贤使能,俊杰在位”。“贤”偏重内在的道德品性,是为政的根基,“能”指对外的办事才干,是成事的手段;有德无能,容易流于空谈;有能无德,容易变成权术。所以,为政之要必先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任用人才,而人才就是贤能一体。对于官员而言,重要的政绩不是事必躬亲,而是选贤任能、委任责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为政者的“能”始终要受到“德”的约束,有政治伦理要求。儒家强调“为政以德”,认为一个人有能而无德,可能危害国家社会。所以,特别强调“德才兼备”,以德驭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强调政绩的终极标准是公共利益。孔子评价政治人物时,不只看办事能力,还看是否合乎礼、是否仁厚正直。孟子也批评单纯追求功利和权势的霸道政治。这种德能合一、以德驭能的思想,也深刻地影响了后世对官员的政绩评价。历史上“举孝廉”、科举制和官员绩效考核对才德都有双重考量。官员如果不顾一切追求业绩而加重百姓负担,为了取悦上级而牺牲公共利益,贪一时之功业,不顾长远发展,就违背了“能”字背后的正当意义。
同时,“能”字还隐含着权力伦理,即包含勤政担当、务实有为、攻坚克难,反对虚浮空谈、怠政扰民的实践内涵。一方面,古代社会灾害频发、民生困苦,治水、赈灾、安民、兴农、理政、断狱等繁杂事务,皆需要具备实干之才的“能臣”“能吏”,而不是坐而论道的空谈之士。另一方面,又强调为政者不恃能、不炫能、不滥用能。儒家强调君子应当谦逊自省,所谓“满招损,谦受益”,越是才能出众、政绩显赫,越要守礼义、听谏言、心怀敬畏。反对为短期政绩和个人声名而大兴土木、劳民伤财、好大喜功、恃能骄纵的畸形政绩观。传统政治中反复批评“虚文”“浮华”“好名”“邀功”“饰非”。这种思想有效制约了官吏滥用才能、追逐虚绩、苛政扰民的行为。
最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能”包含因时因地制宜和泽被后世的政绩思想。
“能”字包含因时因地制宜的治理要求。《周易》中有“时”的观念,强调顺时而动。儒家讲“中庸”,认为“过犹不及”,强调恰到好处。法家主张因势利导。为政者时常面对不同的场景,有时安定和平,有时混乱无序,秩序与非秩序、守法与不守法、自觉与不自觉、道德与非道德往往并存。不同的状况、对象和行为客观上需要采取不同的政治方式,该宽则宽,该严则严;该缓则缓,该急则急;该兴利则兴利,该止损则止损。地方官面对的不是抽象社会,而是具体的人群、风俗、资源和矛盾,各地需求并不一致。有时需要官员大有作为,有时要求休养生息。若官员只追求统一化、表面化的成绩,就容易脱离实际。真正的“能”,是在具体环境中把握问题的关键,采取相应的对策。
“能”字不仅指能够解决眼前问题,也指能够为长治久安打下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并不只是积极作为,也包括克制和守成。为政者有时候需要兴革,有时候也需要维持;有时候需要强力推动,有时候也需要耐心培育。传统政绩观并不把所有变化都视为成绩,也不把所有守成看作平庸。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利益。那些不求轰轰烈烈的“虚能”,但求润物无声的“实能”;不求一时掌声的“小能”,但求千秋传颂的“大能”的官员往往受到赞誉而流芳千古。官员如果只解决一时问题,却没有留下制度经验,那只是济困的一时之能;如果能够通过制度改良、培养人才、改善风气,成百年之功,方称不朽。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能”字早已超越文字本义,成为阐发政绩观的文化符号。它要求为政者既能德才兼备,又能利民安邦,既能实干担当,又能审时度势,既能化解眼前问题,又能谋划长远发展。它反映了传统政绩观的丰富内蕴,也折射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对政绩的多维认知。
(作者系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