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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见的多样性
2025-11-04 作者:陈常燊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为一种涉及认知、社会、道德等多个维度的复杂现象,偏见几乎无处不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后,新型偏见层出不穷。例如,数据歧视和算法偏见背后并非单纯的算法问题,而是不公正的社会结构。根据凯利(Thomas Kelly)的研究,偏见具有来源上的多样性,例如个体的认知局限、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信息处理的内在机制等。本文旨在表明,偏见还具有尺度、指向、性质及后果上的多样性特征。

  从尺度上看,偏见具有多层次性。有些偏见是宏观的,例如人类中心主义的物种偏见,被称为人择偏差(anthropic bias)。博斯特罗姆(Nick Bostrom)探讨了观察选择效应,即受观察者的存在或观察条件限制,某些观察结果更可能被选择或注意到,从而影响人们对世界本质的理解。这可能导致误导性的结论,因此需要系统的方法论来处理。例如,人类对生命形式的认知长期局限于碳基生物,这一偏见曾极大限制了对地外生命的探索思路;类似地,哲学中的理性人预设,本质上也是一种宏观偏见,它忽视了不同文化、阶层中人类认知与行为模式的差异,将特定群体的理性标准强加于全体人类。在笔者看来,这种观察选择效应同样是人际分歧(尤其是哲学分歧)的重要根源:当人们以人类视角或自身所属群体的视角作为认知基准时,便会不自觉地将局部经验普遍化,形成难以察觉的宏观偏见。

  有些偏见是中观的,例如性别偏见、容貌偏见、种族偏见、职业偏见、阶层偏见、地域偏见等,它们往往伴随着先入为主的、未经反思的刻板印象,其形成具有非常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往往在无意识或不自知的情况下被维持和表达。有些偏见是微观的,它往往只涉及个人或个别事物,不涉及特定类型的主体或客体。例如,有些人对爱喝咖啡或者爱吃大蒜的人有偏见,这可能涉及饮食文化和地域偏见。但有些人只对爱听周杰伦或爱买精装本图书的人有偏见,这不管是在主体还是客体层面都较少有明显的群体特征。

  并非所有的偏见都显而易见。如果说宏观偏见通常是隐性的,那么中观和微观偏见则有的是显性的,有的是隐性的。在凯利看来,人们在对偏见进行归因时,会表现出下述特征:其一是视角性,即不同观察者可能因立场不同而对他者的偏见有不同的判断;其二是“盲点效应”,即人们往往难以察觉自己的偏见,但能轻易察觉他者的偏见;其三是“高阶偏见”,即对自己的偏见归因能力过于自信;其四,在争议性议题上,人们倾向于将对方的观点归因为偏见,同时否认自己存在偏见;其五,偏见还具有“认识论循环”的特征,即偏见和分歧可能相互强化,形成认识论上的恶性循环,从而导致社会认识论上的“个体极化”或“群体极化”现象。

  从指向上看,有些偏见是主体指向的,它侧重于英文“bias”所表达的意思,可称之为“自我偏见”,亦即在认知上、审慎上或者道德上不恰当地评价自己或者自己所属的共同体(如物种、文化、阶层等);有些偏见是客体指向的,它侧重于英文“prejudice”所表达的意思,可称之为“他者偏见”,亦即偏见持有者倾向于过低(有时候过高)地评价他者,或者在认识论上不公正地评价他者,反而对评价自己缺乏兴趣,无论是抬高还是贬低。这里有几点容易忽视:第一,不恰当地抬高自己不等于贬低他者,反之,不恰当地贬低他者不等于抬高自己,尽管很多时候二者确实密切相关。第二,主体指向的偏见不仅包括不恰当地抬高自己,还包括不恰当地贬低自己;类似地,客体指向的偏见不仅包括不恰当地贬低他者,还包括不恰当地抬高他者。主体指向的偏见持有者在乎的是过高或者过低地评价自己,或者在认识论上不公正地评价自己,反而对评价他者缺乏兴趣,无论是抬高还是贬低。积极地看,我们倾向于比了解我们的人更有利地评价自己,或者表现出对相反证据的抵制;消极地看,有些自卑之人倾向于比了解自己的人更不利地评价自己,这也是一种自我偏见。

  从性质上看,有些偏见是恶性的,有些偏见是中性的。中性的偏见具有先天特征,它是认识论的基础。凯利认为,偏见在认识论上是中性的。一方面,从认知偏见角度看,即使存在偏见,个体仍可能拥有知识,偏见不必然排除真信念成为知识。另一方面,偏见不等于不道德或非理性,因为道德和理性有时要求我们带有偏见。贝格比(Endre Begby)从非理想认识论(non-ideal epistemology)角度区分了偏见的内生性非理想性与外生性非理想性:前者是指人类认知系统的内在能力限制,后者是指信息环境的特定限制,它影响认知主体的证据获取。尽管在非理想认识论上,很多类似的偏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具有认识论上的合理性,但基于理想认识论上的理由,它们仍被认为是不恰当的。然而,贝格比仍然为所谓的“有偏见的认识”的可能性辩护,并认为这种现象对哲学方法论和怀疑论都有重大影响。

  有些偏见是描述性的,有些则是规范性的。凯利从规范性视角指出,偏见涉及对某种真正标准或正确性的系统性偏离。偏见的规范多样性体现为,判断偏见所依据的规范可以是真理(认知规范性)、效用最大化(审慎规范性)、道德义务(道德规范性)等。在某些情况下,遵守一种规范可能导致对另一种规范的偏离,从而引发关于是否构成偏见的争议。从规范性角度看,有些偏见符合所谓的审慎原则,虽然对他者或集体未必有利,却往往被视为有利于当事人自身。通过有意无意地维持某种偏见,可能在利益上做到损人利己,或者利己不损人。即使如此,这些偏见仍然可能违背了道德规范性。

  有些偏见是可以且应当避免的,有些则是无法也无需避免的。贝格比从非理想认识论视角反对下述说法:偏见只能产生于不同类型的认知非理性,我们只能通过违反我们的认知责任来获得或保留我们的偏见信念。物种层面的自我偏见具有认知上的先天性和根本性,刻板印象在认知上具有根本性,是人类处理复杂社会信息的高效策略,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在非理想认识论的框架下,我们需要更宽容地看待偏见问题,同时寻求有效的社会和政治干预措施。

  从后果上看,偏见是一柄双刃剑,在伤害他者的同时也可能伤及自己,增加偏见持有者的认知成本、审慎成本和道德成本。根勒(Tamar Gendler)专门探讨了隐性偏见对认知成本的影响。他认为,隐性偏见不仅具有道德成本,还具有显著的认知成本。隐性偏见表现为对特定群体的自动化、无意识的关联或反应。隐性偏见通过激活刻板印象,影响个体对信息的处理和反应。有些隐性偏见是认识论上的路径依赖,不仅难以避免,甚至毫不自知。例如,个体在识别不同种族面部时会表现出差异,对本种族面部的识别更为准确。这可能与个体对不同种族面部的编码方式不同有关,导致跨种族识别困难。进一步讲,这种跨种族识别困难也增加了个体在处理跨种族信息时的认知负担。

  刻板印象威胁导致个体在相关领域表现下降,如考试成绩、运动表现等。其认知成本体现为个体需要消耗额外认知资源来应对刻板印象威胁,从而影响了其整体表现。认知耗竭现象加重了隐性偏见背后的认知负担。例如,与不同种族个体互动后,个体可能表现出认知能力的下降。有学者分析,这可能与个体在互动过程中需要消耗额外认知资源来抑制偏见有关。认知成本体现为种族互动后的认知耗竭影响了个体的后续认知任务表现。个体在道德上可能反对偏见,但在认知上却难以完全摆脱偏见的影响。由于社会结构和个体心理机制的限制,完全消除隐性偏见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寻找有效的策略来减轻隐性偏见对认知的影响,以提高认知效率和促进社会公正。

  (作者系山西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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