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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品格的层次与构成
2024-09-27 作者:冯建军 来源:《道德教育研究》2024年第2期

公民作为主体,公民品格是公民主体性的表现。按照主体性的四个层面,公民品格也分为四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有其特定的品格。公民主体性品格是公民作为个人主体所具有的品格,包括公民的自主性、自觉性、能动性、自为性和自律性;公民主体间性品格强调公民之间的关系属性,包括民主平等、公平正义、互利互惠、契约精神和团结精神;公民他者性品格是公民立足于他者,为他者服务的品格,包括友爱与责任;公民公共性品格是以公共善为核心的公民品格,包括公共意识、公共理性、公共道德和公共参与。在公民品格四个层次中,公民主体性品格是起点,公共性品格是终点。公民品格的发展就是由主体性品格不断走向公共性品格的过程。


关键词: 公民品格;主体性品格;主体间性品格;他者性品格;公共性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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