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既可以留住核心人才以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又可以为现代公司制度下的两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然而随着股权激励的实施,不少学者通过研究发现,股权激励与盈余管理水平呈现出相关性。而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双重代理问题及对管理层监管的不足使得管理层权力膨胀形成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这给管理层操纵业绩以自谋福利提供了便利,严重影响了股权激励效用的发挥。本文围绕“格力电器前后两次股权激励方案下的盈余管理行为”展开研究,以以往学者关于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作用机理研究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对比分析、案例研究的方法,对其前后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盈余管理的进行对比分析,再通过修正的琼斯模型加以验证,最后从股权结构、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的角度分析原因得出相关结论和给出相关建议。通过对比研究,本文发现格力电器的前后两次股权激励计划都存在盈余管理的迹象,但在2021年的股权激励计划中,其盈余管理程度有所减弱,全新股权结构下的治理结构及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变化对于盈余管理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案例分析结果意味着通过股权激励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会产生盈余管理问题,但可以通过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和股权激励方案的优化得到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