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存在协同发展的上层建筑不健全,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对港澳居民设置的限制较多,内地与港澳缺乏互信基础,以及香港面临比较强劲的外部竞争等问题。建议:逐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协同发展的上层建筑,对港澳居民充分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协同发展体制机制;高度正视、积极应对新加坡的竞争;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研究交流,建立法治互信;支持“互联网+法律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