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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评价痛点与诉求
2022-04-01 作者:方卿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评价研究中心

方卿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

教授

      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一场轰轰烈烈的“破四唯”运动正式在高校和科研机构间展开。对高校人文社科评价管理工作带来了非常深远的影响。“破四唯”、“破五唯”政策的推出,给高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基于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者的身份,在此我主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在学术评价中面临的三大问题,即学术评价的三个痛点。

      痛点之一:项目与成果之痛

      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以及项目成果的奖励,是项目管理的三个基本环节。在原评价体系中,这三个环节均对高水平学术论文有较强的依赖性。

      项目立项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就是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研究成果主要也以高水平论文方式呈现。虽然高水平论文的判定标准很多,但论文刊载期刊的文献计量指标既容易获取又易于判断。因此,在传统的项目立项和验收评审体系中,论文及其刊载期刊在其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似有“唯论文”的嫌疑。“破唯”政策出台后,论文及其刊载期刊不能作为主要依据了,新的评价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来。这就成了困扰项目评审的一大痛点。

      成果奖励是科研激励的关键举措。由于大多数研究成果主要以学术论文方式呈现,针对学术论文的奖励是大多数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激励的主要举措。“破唯”新政出台后,原来制定的成果奖励办法立即被叫停,一些高校原来计划发放的奖金也被搁置,难以发放,严重影响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作为科研管理部门,失去了激励的手段,更是管理工作的一痛。

      痛点之二:机构评估之痛

      文科科研机构的管理,是我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的职能之一。我院设立有专门的平台建设处,主要负责文科科研机构的管理,包括机构的设立、资源配置与撤销等。目前,我校共有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有200多家。各自的定位、研究方向、规模与影响差异很大,管理的难度和工作量本来就很大。“破唯”新政出台之后,原本的评价理念、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大多都不适用了,因为“破四唯”中的两唯“唯论文”和“唯奖项”在其中均占有非常大的权重。

      在这种背景下,设立科研机构的标准是什么?资源如何配置?哪些机构该撤销?这些事关科研机构评估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重新思考。这就是“破唯”之后的机构评估之痛。

      痛点之三:人才评价之痛

      我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还承担着我校文科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方面的部分职能,如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驻院研究员、文科杰青优青、青年学术团队的评聘与管理工作由该部门负责。研究院下设学术服务处,专门负责这个方面的工作。

      人才评价,本质上,是对人才的学术贡献和影响力的评价,传统的评价维度虽是多元的,但通常比较强调“论文”和“获奖”等定量指标。论文的数量,尤其是刊发论文的刊物的级别,获奖的数量和级别,在人才评价中往往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破唯”政策出台后,我们改变了传统的评价方法,但评价过程十分复杂、成本(主要是时间成本)过高、操作也很困难。

      此外,教师和科研人员职称晋升中的成果认定,原有的学术期刊目录、重要出版社目录等由于与“破唯”新政冲突不宜继续使用,新出台的“代表作制度”也难以科学把握。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人才评价之痛。

      学术评价的主要诉求:立新标

      以上三大问题,是科研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急难愁盼”难题,是文科科研管理工作的痛点。面对这样一些难题和痛点,唯有“立新标”才难解决问题。

      “新标”是什么?目前在学术评价领域和科研管理领域的讨论非常热烈。但大家所提出的一些新的理念和方法,往往难以操作。“新标”不立,“破唯”新政难以取得实效。

      “立新标”是一项艰巨甚至长期的工作。科研管理机构有责任和义务来探索新的评价标准或者是评价指标体系,但是“自家的和尚念不了自家的经”。因此,我们期待更多的三方机构能够及时参与进来,为“立新标”做出自己的贡献。从这一角度讲,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和学术成果评价研究中心这样的三方机构可以大有作为。因此,我们期待在探索新的评价标准建立过程中,你们能够有所作为。

      根据方卿教授在2022年3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社科学术成果评价发布论坛暨学术评价与学科发展研讨会(2022·北京)”上的讲话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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