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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条“硬核”举措为科研经费“松绑” 改革再启程,创新的手脚如何尽情施展 改革再启程,创新的手脚如何尽情施展
2021-08-24 作者:崔兴毅 彭丽 来源:《光明日报》( 2021年08月24日 08版)

  “上千元的设备,要提供详细的预算,有时还要提供多家厂商调研证明。”复旦大学微电子学院教授范益波在申请科研项目时,常常在事无巨细的项目预算上耗费大量精力。8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意见》一条一条看下来,他赞不绝口:“这次改革措施力度大,指导性强!不拘于‘琐细小节’,可以将能量更聚焦在科研上。”


  此次公布的《意见》,包含7方面25条“硬核”举措。条条指向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进程中的经年顽疾,字字回应一线科技工作者的核心关切,目标清晰明确——管好用好科研经费,释放自主权,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产出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


  好政策来了,真落地,见成效,还需假以时日。实践中的检验、摸索、完善必不可少;老问题需要解多久?新问题会不会叠加?让松开的手脚尽情挥舞,舞出科技创新的新图景,自立自强的新高度……改革在路上,还有很多需要我们继续凝聚破题的智慧。


  《意见》出台,哪些“束缚手脚”的问题迎刃而解


  “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


  “摆脱‘找票’‘贴票’,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用于‘人’的费用可达50%以上”……


  记者梳理政策文件发现,近年来,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改革在持续进行。


  2014年,《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公布,对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作了进一步规范,提出“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


  2016年,《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6年的科研经费改革解决了经费管理过程中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大家一直担心的‘每年经费来得迟,收得早’的问题。”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副院长陈填烽说。


  2019年起,在批准资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点实行“包干制”,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自由度,中国矿业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教授翟成是第一批受益“包干制”试点的科研人员,“科学研究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可能当时预算中没有的设备也会变成‘刚需’,科研经费使用不灵活会带来很多麻烦,‘包干制’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翟成说。


  改革行至今日,尊重科研规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有钱可以发”、“有钱应该发”、防止“有钱发不出”,前所未有的激励力度等成为此次《意见》的最大亮点。


  “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加大,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很有助力。”西华大学科技处处长郎方年说,科研工作的关键在“人”,智力付出也是劳动,对有能力的科研人员进行绩效激励,可以促使更多高质量成果的产出。


  与此同时,针对科研人员最头疼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范益波认为,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科研上,减少不必要的消耗,可以让自己更沉下心来做科研。当然,他也很期待科研经费报销数字化、无纸化时代的早日到来,“现在电子发票开具也很方便,运用新手段开启线上报销,不仅少了很多‘麻烦’,还可以节约能源。”


  三年前,翟成就为自己带领的科研团队配备了科研财务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报销事务。他说此次新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出台后,会第一时间学习,“科研财务专职工作人员了解财务问题更加全面,我们不懂的都会请教他,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能够高质高量高效完成各自分工。”


  “财务相关工作,团队成员可以分工完成,但之前苦于无法对这部分工作进行工作量评定,也没有渠道支付相关报酬。”广东省科学院院长廖兵看到《意见》把“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纳入考虑范畴,认为此举将解决自己多年的烦恼。“‘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在落实时,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应变。”廖兵说。


  改革落地,哪些政策需细化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真正造福于科研人员,还需要进一步落地落实落细。”廖兵表示,“科研单位要在《意见》指导下,做好本土化制度细则的制定工作,既要保障科研人员的最大自主权,又要保证制度行之有效。”


  显然,科研经费管理“松绑”后,如何用好政策,避免可能出现的后续问题,一系列有针对性、具前瞻性的政策分解、演化已然需要提上议事日程。


  在政策过渡期,如何做好充分准备,进行高效衔接?中国矿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冉进财认为,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应科研计划的相关政策,明确新政策的追溯期,为目前大批量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提供政策依据。


  《意见》公布后,有人产生疑问:给予科研人员管理经费较大自主权,是否会造成科研经费滥用?对此,郎方年表示,科研人员能力的激发,需要宽松的环境、长时间的投入、良好的生活条件,“首先社会需要对科研人员给予更多的信任,对科研人员进行科学家精神和科研诚信的教育,让科研人员具有自律意识,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也很有必要”。


  如何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万劲波认为,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既要为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松绑激励”,增强改革的获得感;又要“坚守底线”,明晰科技经费监管“红线”,对科研不端、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进行追责和惩戒,对尽职无过错的科研人员免予问责。


  推进《意见》实施,绝非一日之功。“这需要财务、人事、审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做好制度衔接。”廖兵说。


  此外,本土化也是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落地的重要环节。对此,成都医学院科研处处长张涛认为,提前行动很重要。“相关部门要广泛调研,制定出符合学校的管理条例,一旦相关国家政策完善,即可执行新政策,但要加强培训,政策宣讲。”


  “《意见》公布后,我们立即启动相关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主要涉及调整直接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调整预算和执行、调整间接经费分配比例与用途、制定结余经费统筹使用新办法、调整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制定单位内部科研经费审计与监督新办法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南华大学科研与学科建设部部长刘永告诉记者。


  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目的是让科技工作者多出好成果。如何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鼓励科技工作者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目前的项目申报更多是在评审及立项的审核上,对于项目立项之后的执行、整体产出、投入产出比等情况,则关注较少。建议在未来科技发展政策的设计上,加大对这一块的考核,让广大科研工作者更加全力以赴地完成好每一个科研项目。”陈填烽认为,通过绩效激励是有效途径,在当前基础上可以加强投入产出比的考核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成果产出后涉及权益分配,如何深化科技成果权益改革?万劲波表示,在持续优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可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系统衔接、配套落实、统筹推进和细化实施。“具体来说,一是鼓励和保障多渠道获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二是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获得相应的收益;三是扩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主体受益面;四是拓展个人所得税优惠的科技成果覆盖面;五是明确工资总额相关法律规定的实施细则。”


  政策“松绑”,好成果何以竞相绽放


  “让自己的研究顶天立地,上书架也上货架,是我一直在努力的方向。”作为80后青年学者,陈填烽一直致力于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意见》提到要加大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对我们的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让自己的研究具有时代价值,解决目前社会发展中碰到的瓶颈,是科研人员要着重去思考的问题,不能为了科研而科研。”


  为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断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不少科研单位已经在《意见》指导下展开了相应改革。重庆市畜牧科学院科技管理处处长钟正泽谈到他们的两项举措:“一是优化科技奖励政策,重点奖励重大(要)成果、项目,弱化论文奖励;二是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提高科研项目绩效支出预算比例。”


  “我们拟出台《学科建设奖励办法》和《间接经费绩效奖励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制订相应的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绩效奖励。”刘永说。


  让科研经费为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服务,需要在“价值观”上下功夫。


  冉进财认为形成“不养懒汉但宽容失败”的科研文化氛围很重要,“学校要改变对科研项目的考核要求,核心在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考核,强化成果应用价值和理论水平,而非科研项目和成果数量指标”。


  “得益于科研经费的‘松绑’,在往后的科研工作中,我们可以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形势及市场的变化,对项目的技术方案、执行路线、研究内容做动态调整,而不用太过分担心费用预算的问题。”陈填烽表示,根据项目进展动态灵活调整项目的实施,对科研成果产出的效率提升有帮助。


  “‘松绑’后,我也可以沉下心去搞研究了,希望可以真正输出好成果。”陈填烽说。


  在利好的政策条件下,如何将技术更好的应用于社会,服务于产业,也成为很多科技工作者正在思考的问题。


  “《意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的科学性,进一步理顺了‘放’‘管’‘服’的关系,对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潜力意义重大。”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尚庆茂表示,《意见》提出改进结余资金管理,这一举措可以让科研经费使用更加高效,也有助于科研人员适度的自主深入研究。


  东南大学高分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张竞慧表示,自己一直参与的是与企业联合的项目研发,研发的成果主要集中于企业的实际需求,对于成果应用来说,能够产生一定效果,但普适性的欠缺,导致无法在更多行业产生效果。“今后也会将自己科研方向的选题、研究领域更加紧密地与国家重大战略相结合,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产业相结合,瞄准行业的痛点,产业的‘卡脖子’技术。”张竞慧说。


  (本报记者 崔兴毅 本报通讯员 彭丽)


用好科研经费,他们还有这些疑虑


  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了新变革,省级科研经费、横向课题经费等管理如何跟进,进行相应的调整?


  科研经费政策“松绑”,如何把经费给到真正具有创新思维和能力的人身上?


  此次科研经费改革提到“拓展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渠道”,如何吸引民间资本支持,从而完成科技成果转化?


  科研经费监督检查的新方式、新手段如何真正实现落地?


  如何协调“松绑放权”与“守住底线”的关系,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一些科研助理可能随项目完成结束聘用,未来他们的身份待遇等问题如何解决?


  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等多个部门,如何协同推进政策落地?


轻装上阵才能探索更远的未知

作者:吕宏强 

  【一线声音】


  最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在一线的科研基层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从我们一线科研工作者来看,几乎所有举措都切中当下管理层面为科研活动“松绑”的现实需求,正如“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


  严格科研经费管理,其初衷是为了避免经费浪费,但过去“一刀切”式的规定对一线科研活动的客观束缚较为严重。


  长期以来,一线科研工作人员的“檐间积雨声”不断:“我有个项目连打印纸都不能报”“有一次学术会议组委会订的酒店比较贵,超标了,只能自己贴钱”“设备坏了个零件,但项目预算中没有明确列出来,不能报销”……不少学术会议的茶余饭后,大家除了讨论学科学术问题,交流最多的恐怕就是各单位财务报销管理方面的“趣事”。


  在很多学术交流场合,大家会因为某一个学术问题争论得面红耳赤,但这种看似不可调和的学术对立经常会终止于一个某人经历过的财务报销困难的故事,这种“共情”会使针锋相对的学术讨论瞬间变成了相互同情,气氛也会在相互“攀比”各自单位“经费管理严格度”方面走向另一个高潮。


  这些年,在高等院校基层教师的科研活动中,与经费相关的环节变成了很头疼的事情。不同的项目性质导致了差异很大的项目预算编制要求,一方面要耗费很大精力核算各方面比例,另一方面又要尽量使各方面的经费足够支撑实际科研需求。部分项目验收前,花在财务验收方面的精力丝毫不亚于技术方面。由于并非财务方面的专家,部分团队甚至设置了专门的科研助理岗位,全面负责团队的经费管理、报账等事务。从2014年到2016年再到现在,随着数轮经费管理改革的实施以及各高校经费财务管理效率的显著提升,类似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观,但在经费的预算、报账、验收等环节依然耗费着广大一线科研工作者的精力。甚至出现过由于部分项目的经费管理、各种事务性流程等过于严格、烦琐,导致个别具备技术实力的科技工作者或团队放弃申请的情况。广大一线科研工作者在“有些项目,拿了就是给自己找麻烦”的纠结中,期盼“柳暗花明”。


  “东风知我欲山行”,这次《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强调“扩大项目经费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自主安排”“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措施切中当下一线科技工作者的现实“泪点”。在项目(特别是探索属性显著的项目)真正实施前,由于客观技术方面不同程度的不可预知性,任何项目的预算其实都无法精准预判项目进行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因此过于细化和固化的预算编制显然不利于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对于计划的变化。本次经费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显著降低了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禁锢力度,升华了尊重科研规律的温度。


  我们也关注到,科技部办公厅刚刚启动了关于开展颠覆性技术研发方向建议征集工作。纵观科技史上的颠覆性创新会发现,很多颠覆性技术是灵光乍现或无心插柳的结果,并非由明确的预先项目目标催生而来。虽然我们有部分探索类的项目,但在申请时仍然需要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甚至预先的经费预算,在形式上更像是“有意栽花”。这显然不符合大部分颠覆性创新的不可预测和无法提前规划的特点。以往如果科研工作者在规划的科研项目之外产生了某些新的想法,通常是在不影响审计的情况下“偷偷地挪用”部分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测试验证,有了初步的结果和可行性验证之后才能针对性地申请该方向的项目,即经费的实效支撑存在显著的滞后。本次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意见为科研工作者提供的部分“自主安排”方面的松绑政策,有利于助推科研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灵感,为颠覆性创新的测试、验证等工作准备土壤甚至肥料,为一线科研工作者向未知领域的“欲山行”点燃了前瞻之勇、消除了后顾之忧。


  (作者:吕宏强,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教授,现挂职山东省胶州市科技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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