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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究: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
2020-08-28 作者:丁晓钦 张芷寻等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8日 16版)

  编者按

  《求是》杂志今年第16期发表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1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对如何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如何面对大变局的挑战、如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如何在实践中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等问题,做出了全面回答,提出了明确要求。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强调,“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方法论,深化对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我国经济发展能力和水平”。为此,本版特刊发两篇文章,围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

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作者:丁晓钦 张芷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修课,我们要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成果来指导发展实践,形成新发展格局。新时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科学判断发展态势,精准调控发展节奏,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稳妥应对发展风险,积极拓展发展空间。

  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新成果

  我们党历来重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习、研究、运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重要理论成果。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等,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际形势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展和深化了已经取得的理论成果,并将这些成果推进到体系化、制度化的阶段,其中,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理论,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进行了新的定位;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理论,对发展理论实现了新的超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论,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确立了新的辩证认识;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理论,为发展战略的实现给出了新的着力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理论,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理论,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对外开放战略进行了新谋划。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形成、完善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开拓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指导下,围绕经济建设的各项重大战略部署纷纷实施: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举国体制、“一带一路”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稳健前行。

  ②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发展道路的根本立场

  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也是中国发展道路的根本立场,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鲜明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指出,“这一点,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部署经济工作、制定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都要牢牢坚持这个根本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是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迅速做出全面部署,全面构建防控体系,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的时候,及时推动复工复产,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发展呈现稳定转好态势,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今年底,我们将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并迎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重大成就,这些都充分说明我们的一切工作,最终是要让人民真正得到实惠,使人民生活真正得到改善,这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人民群众有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迸发出无穷的创造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力量之源、动力之源。

  ③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发展道路的制度保障

  基本经济制度是反映一个国家生产关系的基本制度规定,在整个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深入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道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大理论创新,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创性贡献。

  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生产关系的总和,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发展阶段相适应。新中国成立后,我们迅速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制度,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短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效。改革开放以来,基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不断深入,我们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改革开放持续稳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创新和发展。推进新时代经济改革发展,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制度遵循。

  制度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地位,对其他领域制度建设有重要影响,是中国发展道路行稳致远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概括,是党和人民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实践探索的理论结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核心要义就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是辩证统一关系。把握好这种辩证关系,有利于更好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中的所有制结构,有利于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更好地解放和发展我国生产力。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就是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朝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一个伟大创造,很好地把“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结合起来,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实现了重大突破。

  ④ 新发展理念是中国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是中国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五大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新认识,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许多观点是相通的”。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发展理念搞对了,目标任务就好定了,政策举措也就跟着好定了。

  新的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要坚决贯彻。创新发展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协调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绿色发展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开放发展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共享发展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事关我国发展道路和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这五大发展理念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要统一贯彻,不能顾此失彼,也不能相互替代。

  新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对唯物辩证法的应用;新发展理念的实施,离不开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尽管我们所处的时代同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但从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的大视野来看,我们依然处在马克思主义所指明的历史时代。”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因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一脉相承的,是马克思主义与我国改革开放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与时代发展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与人民群众最切身利益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展的新境界,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

  (作者:丁晓钦、张芷寻,分别系上海财经大学讲席教授、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基地研究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公平
作者:邰丽华

  分配公平问题长期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也是党和政府着力解决的工作重点。党的十七大提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九大强调“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如何促进分配公平提出了具体政策建议。马克思主义理论视域下的分配公平,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包括分配制度公平、分配原则公平、分配方式公平、分配过程公平等多重含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分配公平,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内在要求,是走向共同富裕、保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主义认为,分配是社会生产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它并非独立存在,而是受制于生产并反作用于生产。没有生产,根本谈不上分配。分配是生产的产物,生产的产品决定了分配的对象,生产的性质决定了分配的性质,生产的形式和结构决定了分配的形式和结构。马克思一贯反对脱离生产关系研究分配关系的做法,否认在分配数量公平、伦理正义等问题上反复兜圈子的资本主义社会改革方案。马克思超越了道德价值观念的主观评判标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将分配公平与人类社会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更替紧密联系起来。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资本积累和社会再生产等理论的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并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替代的“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非公平正义的批判,并未简单停留在资本家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表面形态,而是深入挖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基础。马克思指出,实现产品分配之前,必须在各类生产之间进行劳动工具和社会成员的分配。这一分配方式取决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对分配公平和生产力水平产生不同的影响。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的物质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所有的只是生产的人身条件,即劳动力”。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全面和长久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和确立的基本前提,也是资本主义制度得以维系的重要保证。这一背弃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生产条件分配,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严重桎梏了生产力的发展,宣告了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制的实现,杜绝了一部分人依靠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剥削占有他人劳动的机会与可能。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条件分配的公平,成为整个社会分配公平的逻辑前提,因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和拜物教理论两条分析路径,论证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初步描绘了社会主义理论的宏观框架,但没有就其详细样貌、怎么建设、如何发展等问题给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他们认为,对未来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做纯粹学理上的预测,除了有可能转移与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斗争的注意力以外,在现实上没有任何益处。他们还将社会主义看成是经常变化和不断改革的社会,并非永远处于一成不变的状态。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探讨,在苏联、中国得到实践,积累了经验与教训。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创新性地提出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判断,创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创新,找到了在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和理论指导。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一方面强调,我国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背离;另一方面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我们的生产关系还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成为必然选择。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我们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通过改革开放有效改善了人民生活,大幅增加了社会福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成功开启了生产力迈向更高层次和实现分配公平的历史进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站到新的历史起点上,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但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生产力仍然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丰富并发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在生产力水平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依据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为了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首先,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中国社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与分配方式,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奠定了整个社会分配公平的坚实基础;其次,由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共同组成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了劳动者自由平等的权利和地位,明确了收入分配的社会主义性质,突出了劳动、资本、土地、数据等各项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建立了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分配机制。这是对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尊重和认可,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分配公平的可行性与现实性;最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等要求,涉及国家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的重要制度,能够有效调节不同群体、区域和行业的收入分配,及时纠正收入差距拉大等分配不公的现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成为分配公平的关键性保障。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既有分配公平的宏观顶层设计,又有微观层面的具体落实,同时还辅之以相应的救济手段和纠偏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了分配公平的全方位、多层次和深覆盖。

  (作者:邰丽华,系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ZDA01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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