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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设中国特色学科专业体系
2020-08-11 作者:王顶明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11日 14版)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科技产业变革和知识体系分合,我国学科专业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适应性、灵活性、自主性、衔接性、系统性等问题进一步凸显。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统筹发展、动态调整、深入推进我国学科专业体系改革,加快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中国特色学科专业体系。

  第一、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持续优化学科专业划分。

  从学科专业划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来看,由于我们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既未完全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又未能完全反映知识分类、学科属性和专业内涵,部分学科门类划分过宽或过窄,有的门类下只有一个一级学科或专业类,有的门类下有二三十个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人才培养的口径不一,导致高层次人才需求与供给间的不平衡现象;部分学科专业可能归属于多个学科门类,如“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学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学位授予和社会用人单位的困惑;还有一些学科专业的划分过于泾渭分明,形成难以逾越的学科专业壁垒,不利于交叉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和跨学科专业研究平台建设。事实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从不遵循学科专业划分的内在逻辑而出现,解决现实问题往往需要多学科专业的跨界协同、交叉融合,需要与时俱进、跨学科专业协同培育的高水平人才。因此,在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划分时,需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目的,充分遵循不同层次、类型、科类的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科学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积极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第二、动态调整学科专业,不断适应人才市场需求。

  从学科专业目录设置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来看,我们的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周期较长。根据学科专业设置的有关规定,一级学科和本科专业目录需要稳定10年才能调整、修订一次。新产业、新技术、新职业不断涌现,却难以在攸关人才培养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得到迅速体现,特别是一些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紧缺人才培养得不到研究生教育系统的及时响应。与此同时,部分学科专业设置老化,一些偏离办学方向、办学水平低下、长期脱离社会需求、人才培养过剩的学科专业点没有从人才培养体系中及时退出。因此,亟待建立健全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前瞻预判和主动适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时代要求,超前布局、缩短周期和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有效化解高层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结构性短缺和结构性过剩。

  第三、下放学科设置权限,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

  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有权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从学科专业目录管理的实践来看,渐进式下放学科设置权限的路径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中较为明显。2002年起,为了支持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学科发展趋势、人才需求预测科学合理设置学科专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2009年进一步赋权学位授予单位,按照规定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交叉学科。2017年起又将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下放给31所高水平大学。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期待这些获得自主审核权的高校可以目录外自主设置一级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和专业学位。

  第四、统筹谋划三类目录,改革完善学科专业体系。

  从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科专业体系的衔接性和系统性来看,虽然研究生、本科学科专业目录在学科门类上已调整一致,但在一级学科和专业类别的名称、分类、代码等方面仍有较大差异。比如经济学门类在本科专业目录中分为经济、金融、经贸、财政等4个专业类,在研究生学科目录中却分为理论与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研究生教育无疑是在本科教育基础上的延续和发展,做好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衔接离不开本科学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的有机衔接。同样的,高等职业教育在专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学科专业体系的系统衔接,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现代职业学位体系的建设。此外,我们还需要从全民终身学习的角度,充分考虑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学科专业、学位体系上的交流融通。因此,我们要在三类目录分类发展、有机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

  (作者:王顶明,系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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