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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低空空域开放力度 助力通用航空快速发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法理研究》评介
2019-12-24 作者:高志宏 来源: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近年来,我国民用航空业发展迅猛,无论是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周转量,抑或是旅客运输量、运输机场旅客吞吐量每年都保持10%以上的增长率,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航空运输国。通用航空与公共运输航空被喻为民用航空的两翼,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无论是横向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是纵向与公共运输航空相比,我国通用航空发展都显得比较缓慢。究其原因,低空空域管理滞后是阻碍我国通航发展的瓶颈因素。然而,目前学界关于通用航空法治建设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见,关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法理的研究成果更是鲜见。2019年7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法理研究》(作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志宏教授)一书,对通用航空法治建设进行了新探索,系统梳理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历史进程,考察了低空空域管理的理论基础渊源和法律渊源,总结了国内外低空空域管理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基本路径和关键举措,填补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法治研究的空白。该成果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开创性地探讨了低空空域权的法律属性。该成果在探讨低空空域的物理属性、经济属性和法律属性的基础上,结合公共物品基本理论,提出低空空域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这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理论根基,进而从私法视角分析了社会公众低空空域利用权以及从公法视角分析了国家低空空域管理权,最后从权利与权力关系角度探讨了低空空域权的冲突的表现和根源,思考低空空域权的冲突制衡问题。

  二是多元性地研究了低空空域管理的理论基础。该成果首先从公共物品理论出发,探讨公共物品基本范畴以及公共物品的公共利益本质,提出低空空域属于准公共物品观点,分析公共物品理论对低空空域管理的要求;进而从政府善治理论出发,探讨“善治”与“共治”概念以及政府管制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的基本主张;最后从制度变迁理论出发,探讨制度变迁理论的基本主张,分析我国低空空域管理制度变迁的动因、模式和重要意义。

  三是前瞻性地分析了低空空域管理的价值理念。该成果从国家主权理念、自由理念、效率理念、秩序理念四个方面,探讨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中的价值衡量问题,提出低空空域属于国家国家主权范畴。安全是我国空域管理的首要价值理念,在航空自由化趋势下应当鼓励航空自由,发挥低空空域价值,对低空空域进行合理规划和分类管理,促进通用航空有秩序的健康发展。

  四是务实性地预测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体制革新的变迁走向。该成果首先提出管理体制是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核心这一观点,然后从时间维度回顾和评价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变迁与利弊得失。其次,考察了国际民航组织的空域管理建议以及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空域管理经验,最后提出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未来取向。

  五是系统性地提出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法律体系重构建议。该成果从低空空域分类管理制度、开放开发制度、灵活使用制度、飞行监管制度、服务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我国低空空域管理制度的完善建议,提出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向、法律体系及基本原则,并进一步研究了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立法基本目标、架构、步骤和需要关注的关键问题。

  总之,该成果结合我国通用航空发展困境深入剖析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涵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立法实践和社会现实两个方面,探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涉及的顶层设计以及具体单行立法完善问题,系统构建包括低空空域划设、开放、监管、服务等低空空域管理内容体系,有利于解决我国通用航空法治建设中的基本理论问题。

  然而,由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多。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法理问题自身的难度决定了该研究成果难免有未尽与不足之处:一方面,由于我国空域管理由军方主导,导致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进展缓慢甚至处于停滞阶段,作者所收集的低空空域改革经验和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数据资料还不够全面,调研资料定性的多,定量的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本成果的实证研究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由于低空空域管理较强的技术性以及作者的学科背景导致对低空空域分类管理、开放开发、灵活使用、飞行监管、服务管理等专业性概念和技术性问题不是特别熟悉,有可能导致本研究成果存在一定的不足甚至技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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