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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支撑
2019-02-15 作者:洪大用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15日 11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本期主持:洪大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   

  本期主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主持人语: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新进展,脱贫攻坚成就显著,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持续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本期组织的3篇文章,分别从完善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支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解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期引发读者对民生领域工作的进一步探讨。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我们不断完善社会政策,发展社会政策学科,为民生工作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支持和智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规律,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社会政策实践,充分体现了系统性的辩证思维,这是社会政策支撑民生工作并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民生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和运用辩证思维,加强社会政策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增进社会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不断完善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支撑。

  一是在社会政策定位层面,坚持保障改善民生与促进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社会政策的主要目标在于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社会政策不能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否则,民生工作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持续。社会政策应当聚焦于社会秩序再生产,聚焦于人力资本投资和社会资本培育,聚焦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最大公约数,从而为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与条件,并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政策设计,也应考量其社会效益,发挥其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只有对多领域政策定位进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个领域政策的正向协同效应,才能确保实现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目标。

  二是在社会政策规划层面,坚持全面规划与突出重点的辩证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社会政策规划方面越来越聚焦于三个关键词:生命全周期、需要全方位、社会全人群。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并指出“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就要求社会政策覆盖全体社会成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需求,要有全面系统的政策规划。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也特别强调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就要求社会政策规划要突出重点。比如说,我们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突出强调就业是民生之本,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等,就是出于突出重点的考虑。

  三是在社会政策设计层面,坚持学习借鉴与实践创新的辩证统一。

  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走在我们前面,他们在应对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挑战时制定了一系列社会政策,并且发展出较为成熟的社会政策学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在快速推进现代化。我们在介绍西方社会政策学科的同时,也应学习借鉴其社会政策设计和实践的有益成果。同时,也应清晰认识到,不同国家文化历史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社会体制不同、社会需求不同,社会政策设计不能照搬照抄,而应立足本土实践自主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一些施行效果很好的社会政策都充满着人民的智慧,如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当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脱贫攻坚中的对口帮扶、社会扶贫,基层社会治理的“枫桥经验”等,都体现了自下而上的创新努力。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政策设计,使之更加接地气、更能发挥作用,就需要将学习借鉴与实践创新有机有效地结合起来。因此,我们要在社会政策实践基础上,不断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政策学科,使之更加完善、更能有效指导实践。

  四是在社会政策主体层面,坚持人人尽责与人人享有的辩证统一。

  社会政策并不只是政府再分配的工具,也不只是一部分人帮助另一部分人的政策,而是多主体共同参与、彼此合作的一种制度和过程。通过社会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切实保障所有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需要全体社会成员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比如说,我们的社会治理体制就强调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只有共同努力、共同创造,才能共同享有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社会政策固然有着解决社会问题的直接目标,但其本质是促进社会团结和互助,实现社会自身的再生产。因此,在社会政策设计和执行过程中,任何削弱社会联系、损害社会团结、弱化社会责任的倾向都应注意避免,否则只会加剧社会的原子化,瓦解社会和制造问题,最终也必将使得政策实践不可持续。所以,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辩证思维,就是坚持权利和责任的统一、坚持增进个人福利与积累社会资本的统一、坚持社会政策工具性目标和价值性目标的统一,也就是体现社会进步和促进社会发展的统一。

  五是在社会政策发展路径层面,坚持底线保障与持续改善的辩证统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守底线、突出重点”,“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里明确了民生工作首先是底线保障,然后才能不断满足需求、持续改善水平,确立这样一种政策发展路径是非常务实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对民生预期有适当的管理和引导,包括在保障改善的范围、方式、水平等方面预期的管理和引导。一方面,必须坚持底线的有效保障,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要实事求是,不能唱高调,以免误导预期,损害社会政策的可持续性。坚持底线保障与持续改善的辩证统一,体现了社会政策发展的内在规律,既可以增进社会政策自身可持续性,又有利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持续发展,进而保证民生工作持续改善。

  六是在社会政策推动方式层面,坚持循序渐进与突击攻坚的辩证统一。

  一般而言,社会政策的推动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相一致。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政策尤其要注意配套推进,以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从而影响社会进步的质量。但是,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需求的重点和急迫程度不一样,对于一些群众关切甚至影响到社会运行安全和整体发展的问题,应利用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予以优先、突击解决。在整体上,党的十九大特别强调了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保障改善民生工作要循序渐进,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不可能一揽子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我们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持续发展来逐步解决。与此同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并将打赢脱贫攻坚战列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突击攻坚。坚持循序渐进与突击攻坚的辩证统一是基于对社会问题发展演变规律的科学认识。

  七是在社会政策投入层面,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统一。

  在发展社会政策、支撑民生工作不断改进方面需要尽力而为,这在根本上是由我们党的性质、我们制度的性质和我们发展的目标所决定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进广大人民福祉,我们要尽力而为保障必要的资源投入。但是,在特定阶段特定条件下,我们可以运用的社会政策投入是有限的。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我们的核心要务,我们需要合理分配资源,保障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所以,我们在配置民生工作资源时只能量力而行,不能急躁冒进。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辩证统一,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发展,更好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

  八是在社会政策评估层面,坚持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的辩证统一。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阶段,民生工作的预期是在不断变化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水平往往落后于预期的变化。也就是说,从客观指标看,民生工作不断进步,反映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等方面。但是,在主观感受方面,一些群体的获得感不强,感觉所得低于预期。因此,当前我们推动支撑民生工作的社会政策不断完善,既要强调“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重视群众的主观评价;也要重视用数字说话,让事实表达,客观全面地向人民群众报告我们在相关方面社会政策实践的进展。这种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是科学的评价方式,是有利于社会政策不断完善、不断改进的评价方式,也是可以更好反映民生工作进展的评价方式。要做到两种评价的有机结合,意味着我们在社会政策评价方面需要更加专业化细致化,需要发展出专业化的社会政策评估体系,这也是社会政策学科建设的重要目标。

  总之,在新时代,完善社会政策,需要有更好的顶层设计,需要强化科学的思维方式。其中,辩证思维的充分运用,将使我们的社会政策设计和执行更加系统全面、更具科学性、更有效率,更能支撑我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

  (作者:洪大用,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

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
作者:梁丽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国初步建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与此同时,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不完善且缺乏整合、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且质量效益偏低、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且失位错位突出、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且专业人才短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应当抓住一切有利机会,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明确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职责

  明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边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主要负责兜底特殊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和保障社会大众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并提供养老服务。市场和社会则是养老服务生产供给的主体,鼓励市场和社会充分发挥各自优长,激活丰富养老服务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供给,满足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增强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建设嵌入社区式养老设施,面向社区开展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为老服务。改革完善涉老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加强面向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圈的无障碍规划、设计与适老化改造,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市场。分类促进养老机构管理与建设,深化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民办非企养老机构的非营利性,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低中收入老年人的优先性。完善机构照护促进政策,有效落实土地、资金、税收等优惠支持政策,协助指导养老机构健全完善收费标准、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运营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评估。

  巩固提升家庭养老功能。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料者支持行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提供情绪支持、喘息照护支持和照护管理支持,链接跟进所需照护资源。

  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将医养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医养结合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共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优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养老服务均等化

  克服养老服务资源分散配置、重复建设现象,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不同主体的养老服务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的监管,向标准要效率,用监管促发展。着重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促进养老服务均等化。

  抓实重点人群的养老服务。完善补助、补贴、购买服务、巡访探视等制度,优先保障高龄、失能、空巢、计划生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农村留守等重点老年人群的养老服务。

  补齐特殊地区的养老服务短板。建立健全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特殊地区养老服务公共财政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向特殊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特殊地区养老服务事业预算投入比例,稳定增加对特殊地区养老服务事业的财政投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养老服务的科技与信息化支撑,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将养老服务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加强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完善智慧养老顶层设计,增强区域之间智慧养老技术、信息、平台的整合与共享,积极解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智慧养老的数字鸿沟。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推进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长效机制建设。把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护理、康复、营养、心理、社会工作)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适时制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建设列入有关部门考核,把吸纳一定比例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养老服务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定期开展制度化表彰奖励活动,支持各地把优秀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在住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方面依规享受相关优惠和补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整体薪酬。依托现有培训网络,加强养老服务培训与继续教育,逐步完善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

  完善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民众积极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广时间银行制度,注重挖掘和组织青少年、大学生等群体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培育积极老龄观,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老年生活,积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与时俱进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大众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敬老爱老助老文化教育。加强对老年群体的自尊、自立、自强教育,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自爱意识。

  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须尊重国情,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应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把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在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之上,实现经济发展和改善老年福祉之间的良性互动。

  (作者:梁丽霞,系济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院长)

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
作者:房莉杰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并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出发,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党的十九大报告在专章阐述“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时,强调“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并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传统以治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模式难以满足人民健康需求背景下开展的。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需要从全生命历程、全健康服务、全人群保障等角度规划健康服务。

  从全生命历程的角度规划健康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这要求我们具体分析不同生命阶段人群的生理特点和健康风险,进而提供针对性服务。

  从生命历程角度规划健康服务,重中之重是妇幼健康以及贯穿其一生的生活习惯。我国一贯重视妇幼保健工作,通过实施农村住院分娩补贴、出生缺陷干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餐计划等,使我国各项妇幼健康指标均高于同等收入国家,接近高收入国家。但与此同时,儿童近视、肥胖等新的风险正在上升,城乡和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儿童健康差异也在拉大,此外,与儿童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愈发突出。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有效的健康教育、增加对农村和低收入人口的支持以及加强市场监管予以应对。

  从全生命历程角度理解,还要认识到,在我国疾病谱已转变为慢性病为主的背景下,个人生活习惯对健康有重要影响。健康教育和对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已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由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掌握正确健康知识、合理膳食、控烟限酒、促进心理健康等,都需持续不断的、多领域的、潜移默化的干预,既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投入,也要提高个人对自身健康的责任意识。

  从全健康服务的角度规划健康服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断完善制度、扩展服务、提高质量,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这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从全健康服务角度规划健康服务的应有之义。

  预防保健要针对主要健康风险。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基本解决了由环境卫生造成的传染病问题。针对目前的生活习惯病,预防保健的干预重点是:服务对象由病人扩展到所有人群;服务核心从治病转向健康管理;不再局限于医疗机构的被动服务,而是走向人们生活的家庭和社区的主动服务。但目前来看,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仍不高,从制度架构到高效服务体系再到实现预防保健的目标,仍有较长的路要走,核心是如何激发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积极性,以及如何整合多项资源用于服务提供。

  疾病治疗环节的重点是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问题。我国从2003年开始搭建全民医保的制度框架,到2009年基本实现人口全覆盖,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保障的进步对于缓解因病致贫作用显著,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然而,也应看到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仍有一些因素阻碍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亟待进一步改革。比如,医疗资源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配置仍不合理、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动力不足等。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建立,为未来的以医疗保险为基础的“三医联动”奠定了基础,有望在深水区有所突破。

  康复和健康促进的主要需求者是残疾人和老年人。进入21世纪,我国面临未富先老和快速老龄化的双重挑战。近几年,在中央政策支持下,多地开展了医养结合、长期护理保险等试点,为中央政策框架的出台积累了丰富的地方经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全国性的公共筹资框架仍没有建立,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失能老人尤其是中低收入的重度失能老人有效需求的释放,进而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立针对性强、可持续性高的长期照护筹资制度,是未来实现该制度整体推进的核心。

  从全人群保障的角度规划健康服务

  进入21世纪,我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社会的快速转型意味着人口异质性不断增加,尤其是部分弱势群体和健康高风险群体的需求凸显。因此,要树立全人群服务的理念,坚持共建共享,突出解决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要重视少年儿童健康,全面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卫生与健康工作,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学生主动防病意识,有针对性地实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餐或营养包行动,保障生长发育。要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此,我们既要重视与农民工相关的职业病问题,也要关注中等收入群体亚健康等问题;与人口流动相关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应重点关注其营养和心理健康,而城市儿童的健康风险则越来越多表现为肥胖和近视;还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因此,从全人群的角度规划健康服务,既要实现健康干预覆盖全人群,又要针对不同人群差异化的健康风险和需求,精准识别、精确定位、精细服务。

  (作者:房莉杰,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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