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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伦理学视域中的城乡融合发展
2018-10-22 作者:高春花 强乃社等 来源:《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22日 15版)

  本期主持:靳凤林(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中国政治伦理学会会长)

  本期主题:哲学伦理学视域中的城乡融合发展

  城市与乡村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中建构未来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40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40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如何从哲学层面探究城乡融合发展的科学合理性,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伦理自觉,如何从城市空间哲学的视角检视我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本期特邀学界从事城市空间哲学和伦理学研究的三位专家展开讨论,以求学界共鸣。

城乡融合发展的哲学追问
作者:高春花 

  城市和乡村是人类文明世界的两个空间实体,彼此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和互动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目标任务,这是党和政府着眼于世界城乡关系发展规律、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实际和未来城乡居民最大福祉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但如何从哲学视角深入探究其科学合理性,仍然是一个亟待求解的重大理论问题。

  城乡融合发展标示着城乡关系发展的高级阶段,是一种合乎规律的发展

  城乡关系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大分工的产物。城乡融合是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城乡社会的理想状态,也是我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理性选择和实践探索,体现了城乡关系发展的合规律性。

  城乡融合体现了人类对城乡关系发展的规律性认知。在人类社会初期,由于生产力低下,社会分工极不发达,农业与畜牧业、手工业直接结合在一起,整个社会呈现为混沌性、同质性的空间聚合体,既没有城市也无所谓乡村。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讨论“临海城市”时就深刻揭示了城市和乡村的隔离状况。城乡对立最初表现为乡村对城市的统治,住在乡村庄园和城堡、作为乡村社会代表的大小封建领主是城市的主宰,他们征收税赋、摊派劳役,行使城市行政管理权与司法审判权。

  随着工业文明的崛起,城市生产方式取得了相对于乡村生产方式的比较优势,乡村被纳入城市生产体系。这种以城市为主导的城乡对立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然而,城乡对立也带来了诸如乡村的残破和城市的畸形等空间极化问题,并逐渐成为生产力发展乃至恩格斯所称的“一切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新的生产力将打破旧的城乡对立而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城乡关系必将由对立走向融合。作为一种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空间状态,城乡融合的规定性在于,它以城乡之间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克服了由城乡高度同质、城乡分异所导致的外部性联系;劳动分工超越了城乡之别,异化劳动被消除,人们不再为生存需要被迫从事不喜欢的工作;生产力高度发展,人们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作为对未来理想社会的理论建构,马克思恩格斯以资本主义社会的“前世今生”为时空视域,科学分析了城乡关系由同一到分异再到融合的路径,体现了城乡关系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城乡融合是我国构建理想城乡关系的必然选择。在中国,城乡关系走过了与上述相同的路径,城市与乡村经历了“无差别的同一”、分离对立、趋向融合的过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开启了对城乡关系认识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强调政府资源的统筹分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更加强调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强调城乡之间的融合渗透、功能耦合、良性循环、同步发展关系。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充分把握我国城乡发展实际,提出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任务,集中反映了党对城乡关系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城乡融合发展立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是一种合乎伦理的发展

  发展作为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具有鲜明的价值向度。城乡融合发展聚焦新时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倡导城乡协调发展、农村优先发展,内蕴着城市和乡村共建美好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价值追求。

  坚持协调发展,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城市与乡村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空间共同体;城市与乡村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因素,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存在着城市和农村发展不平衡问题,发达的城市和落后的乡村一度共处于城乡空间,形成了空间极化现象。为解决不平衡问题,党和政府强调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促进我国城镇化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摆脱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消除城市对于农村的“虹吸效应”,积极引导资本、人口、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促进产业发展融合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基础设施联通化、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另一方面,利用市场机制实现城乡之间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优势互补,推动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形成工农互惠、城乡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打造城市繁荣的活力空间,夯实乡村振兴的动力基础。城乡协调发展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重要举措,反映了城乡社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特征,体现了城乡共担发展责任的伦理要求。

  倡导优先发展,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推动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具有基础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农民生活得以极大改善,但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然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方面,牢固树立共同体思维,科学理解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工人与农民的关系,积极探索“三农”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激活农村的内生发展动能。另一方面,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有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持续推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升农村的“内在气质”和“外在颜值”,强健农村发展的“骨骼”和“血肉”。农村优先发展是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是解决我国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城乡共享发展成果的伦理要求。

  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条件,是一种合乎人性的发展

  人是发展的目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城乡融合通过聚集城乡优势满足人的需求、发展人的能力,体现了人性尺度上的革命。

  充分满足城乡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人的全面发展有着内在的生活逻辑,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美好生活,人们留在乡村也是为了美好生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呈现为多样化和高品质,人们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种内蕴城乡生活要素全面性规定的美好生活,只能通过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才能实现,也只有城乡融合才能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要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展,充分发挥满足人们需要的城市功能和乡村功能。满足城乡人民对城乡美好生活的需要,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

  充分发展城乡人民的多方面才能。能力提升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城乡融合的空间共同体内,人们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它使人逐渐摆脱“城市人”与“乡下人”等不合理社会关系的束缚,向着“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能获得无数社会关系规定性的方向发展。城乡融合消除了旧的社会分工,城乡居民可以平等地接受生产教育,可以依特长变换工种,每个人都可以在最合适的岗位、行业与区域从事劳动,人们可以平等享受发展成果,平等地获得人生出彩的机会,以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城乡劳动者是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要素,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进而提升劳动者能力;强调“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而提振劳动者精神。多方面发展人的才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观点,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夯实了能力基础。

  城乡融合发展是一种合规律、合伦理、合人性的发展,它深刻回答了城乡关系发展的历史趋势、价值取向和终极目的,为我国建立健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凝聚城乡发展合力、实现城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者:高春花,系北京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城市哲学视域中的“三农”问题
作者:强乃社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推进城乡融合、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我国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社会背景下,从城市空间哲学视角全面把握城乡关系的历史变迁与当代趋势,从城市与乡村的辩证关系出发研究解决“三农”问题的策略,对于推进农业兴旺、农村美丽、农民富裕进而从总体上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基础性作用。

  在城乡关系视域内理解“三农”问题

  城乡关系是城市哲学研究的对象之一。马克思在《1857—1858经济学手稿》中深入分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提出“现代性的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乡村的城市化”的科学论断,论证了实现城乡融合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路径;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也预言,在资本主义以后的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城乡融合将真正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将得到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关系理论,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发展规律,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开启了协调城乡建设发展的生动实践,在推动城乡融合的过程中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只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三农”问题彻底解决好,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比较滞后的中西部农村地区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让包括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贫苦落后地区农村的所有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繁荣成果,实现城乡协同发展,才能不断提高我国城乡发展的整体水平。

  从城乡关系的大视域中来看,随着世界范围内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如果说城市曾经是乡村汪洋里的孤岛,那么如今在很多地方,乡村已经变成了城市的郊区、花园或者城市人休闲、旅游观光之处。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的影响力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了乡村,城乡关系跃升到一个以城市为主导的新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20年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8.5%。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正是基于我国城乡关系发展实际而作出的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

  以城镇发展带动乡村振兴

  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下的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基础上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农村的发展总体上落后于城市的现阶段,需要以城镇化为方向引领,以城镇发展为带动补充,通过巩固和扩大城市对农村的涓滴效应进而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对城乡融合体制机制下以城带乡、以城促乡的政策引导和路径选择。

  第一,以城镇的发展促进“农业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实现产业兴旺的目标要求,需要解决好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单靠农业自身的需求往往导致农业发展乏力,必须把需求和供给置于城乡关系上来考量,利用城市集聚而产生的多样化需求,拉动与推进农业的供给,从而推动农业的发展。在当代中国,农村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农业产品和服务进入城市市场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以及城市对农业类产品与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足。从一定角度看,以城镇为核心的聚集能够形成比较好的市场条件和多样化需求。这种聚集起来的需要,对于加强农业发展有重要意义。因此,农业的繁荣和强大,需要以城市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繁荣为条件。

  第二,以城市相关产业助力实现“农村美”。在当代中国,很多农村景观破坏、生态恶化,与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偏低有一定的关系。具体说来,农村景观问题与有关文化产业建设和设计水平低有关;导致生态恶化的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因素,主要和有关产业水平低有关。由此,必须以高水平的城镇化、工业化甚至信息化、智能化为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型小镇,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景观和生态问题。

  第三,以城镇化水平的提升推动实现“农民富”。现代社会条件下,农民已经不是自给自足的农民,而日益成为一种为市场、社会而生产,处于社会总体分工体系中的职业农民。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民身份与角色的当代转换。城市社会语境下,再以传统的方式从事传统农业很难实现农民的富裕。推进城镇化,让更多的农民进入城镇成为市民,或者以集约化的方式从事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是提高农民富裕程度的重要路径。

  从文明的城市特性认识乡土文化

  从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的互动关系中认识乡土文化,重视城镇化的统合效应,对于更新乡村文化观念,发挥现代乡土文化在推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软实力”功能,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在乡土社会理论看来,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乡土社会,小农经济和小农意识占据着历史的大半个时空,凝结成中国特有的乡土文化。然而,城市和乡村总是相伴而生,“乡土中国”并不是中国的全部特性之所在,事实上,中国文化在具有乡土性的同时,也带有一种深刻的城市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风文明”的文化建设要求,当代城市社会语境下,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引入城市视角,让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不断提升乡村文化建设水平。乡风的形成与演变是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重视城市要素在乡风文明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在城市背景下理解乡愁文化,厘清乡愁的本质。无论是现实生活还是文化作品中,乡愁描述都是牵动人的文化神经的描述,然而这种乡愁从来就不是置身于乡村里的人的乡愁,而是离开乡村的人的乡愁,乡愁只有在城市背景下才成为乡愁。记住乡愁的根本意义,不在于回到想象的乡村,而在于以新型城镇化为方向建构更为和谐、美好的乡村空间。

  总之,推进城乡融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和谐发展,需要更为自觉的城市视角,需要对城市与乡村的关系进行更为系统深入的研究,需要从中国历史与现实条件出发,探索与推进更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

  (作者:强乃社,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自觉
作者:陈忠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克服城乡二元、减少城乡差别、促进城乡融合,对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反思历史与现实,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具有多维性、多面性,既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一个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中建构未来的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社会文化生态问题,一个在“五位一体”中推进文明进步的问题;既是一个如何拓展发展新空间的问题,也是一个如何传承经典空间、保护自然空间的问题,一个如何营建不同样态、维度空间之合理关系、伦理关系的问题。推进城乡融合,需要自觉的空间伦理方略。

  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特质

  推进城乡融合、改善城乡关系、营建城市与乡村发展新格局,急需一种伦理视角,亟须对人类文明以及城乡关系的空间性、伦理性进行自觉的反思与确认。

  城市、乡村、自然环境,是文明诞生以来,人类面对的三类主要空间。比较而言,城市是多样文明要素高密度聚集的空间,其聚集的产业、人口、生活方式等文明要素更具异质性;乡村是文明要素低密度聚集的空间,其聚集的文明要素更具同质性;自然环境是还没有人去干预或人类不去干预的空间,具有天然的生物和生态多样性。适宜人生存的自然空间是文明生成的先在条件,只有在适宜的自然空间、自然环境中,文明才会产生,人才能营建乡村和城市。适宜的自然环境、自然空间孕育了文明、孕育了乡村与城镇,人类文明的进步永远受到自然空间、自然承载力的制约。

  在这个意义上,城市与乡村作为人类文明的两种空间形态,都不具有生长的无限性,都需要在自然空间的总体制约与承载力限度内进行,没有同自然空间的和谐,也就没有城市和乡村的持存、发展。这是思考、推进城市和乡村发展、改善城乡关系、推进城乡融合的一个根本性前提。所谓合理关系、伦理关系,是一种良性、可持续的关系;所谓伦理确认,是对什么是多元、多样对象的合理关系进行反思。推进城乡融合,需要立足于三元空间辩证法,对城市、乡村、自然环境这三类空间的合理关系进行伦理反思与确认。

  人历来是、仍然是、未来也必然是一种具有全面需求、全面能力、全面本性的人,一种希望自身能够全面发展、全面成长的人。人的全面需要、全面本性,同自然环境、乡村、城市空间的多样性相互生成也相互制约。一方面,人诞生于自然,自然的多样性为人的全面发展打开了空间;另一方面,乡村、城市中文明要素不同密度的聚集,又进一步实现、催生了人性的多样可能。人性的多样性、全面性,对象化为、对应于空间的多样性。兼得城市、乡村、自然环境的益处,同时营建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可以满足人的全面需要的良好、多层面、可持续的城市空间、乡村空间、自然空间,是城乡融合的重要空间伦理内容。

  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问题

  推进城乡融合,需要对什么是良性、可持续的城市空间、乡村空间、自然空间,进行伦理确认。在历史与现实中,人们所理解和推进的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问题。

  反思问题一,用二元思维理解、营建城乡关系。城乡关系不只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更是城市、乡村、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城乡关系的问题也不是简单的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乡村不等于传统,城市也不等同于现代。乡村与城市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城市与乡村中都有代表人类文明本性与非文明的要素与内容。这样,推进城乡融合就不是简单地把乡村城市化或者城市田园化的问题,而是一种具体而复杂的行动过程,需要具体厘清现有城市与乡村中存在的优势与问题,从区域、地方的具体条件出发,以营建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城市、乡村、自然环境三类空间有机互动的文明发展、社会进步的新格局。树立多元复杂思维,对有效推进城市融合,具有基础意义。

  反思问题二,以经济利益至上逻辑为底蕴理解、推进城乡融合。经济利益至上逻辑表现为商品化、货币化、市场化、金融化,其重要价值核心是私有导向、利益至上。经济利益至上逻辑对现代性以来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某些领域倡导经济理性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但在城乡关系这个更具公共性的问题上,如果简单地以经济利益至上原则作为主导原则,则会导致城乡空间价值的抽象化、单一化。不同样态的城市与乡村,是人们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场域,其目的、功能与作用都是综合的。漠视城市关系的复杂伦理内容,以商品与市场为主导逻辑推进城市与乡村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其结果可能是城市与乡村的双重破坏,城市与乡村的新型对立。

  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营建

  在传承、规范、创新的统一中推进城乡融合,其目的是要解决人们所遭遇的发展问题,营建良性可持续的人居环境和美好生活。克服城乡融合中的诸多深层次问题,需要更具综合性、反思性的空间伦理视角和方略。

  其一,超越二元思维,营建有利于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理念。城乡融合是一个综合的空间转换过程。推进城乡融合,首先,需要处理好城市、乡村、自然环境三类空间之间的关系,营建三者和谐共生的发展格局;其次,需要处理好物理、社会、心理空间的关系,在城市与乡村同时营建环境美好、社会和谐、心理健康的发展态势;再次,需要处理好历史、现实、未来空间的关系,注重城乡中的传统建筑等历史空间的保护,注重运用新技术为当代人营建更好的生活与工作空间,并注重为未来发展预留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最后,需要处理好地方、区域、全球空间的关系,注重从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出发,注重同所在区域的联动,注重借鉴、规避全球城乡发展的经验和教训。

  其二,改进运行机制,营建有利于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规范。原来城乡分立式的空间权利结构,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融合的良性推进。一方面,城市土地与乡村土地的空间权利不平等,城市建筑与乡村建筑在社会流动性、市场流动性上存在重大差异;另一方面,城市与乡村在交通、医疗、社保、教育等基本公共权利以及工作机会、社会流动性等发展权利方面存在重大差异。这些差异的形成有其复杂历史原因,其改善也不会一蹴而就。调整城乡分立性的公共资源投入机制与公共服务配置方式,推进城市权利与乡村权利的均等化、平等化,对可持续地推进城乡融合,具有方向引导及基础保障作用。

  其三,约束发展行为,营建有利于城乡融合的空间伦理准则。在人地矛盾不十分突出的情况下,采取不断向外拓展空间式的城市化、乡村化有其合理性。但在当今全球人口总量已近80亿,我国人口总量近14亿,在全球及我国的人地矛盾都已十分突出的语境下,就需要调适发展方式,推进城乡营建从外拓型、粗放型向内聚型、精细型转换。

  (作者:陈忠,系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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