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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评估与前瞻
2018-08-09 作者:王佳宁 孙静 来源: 《光明日报》( 2018年08月09日 15版)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6月23日至7月6日,中国大运河智库联盟调研组一行从北京通州出发,对京杭大运河沿线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等四省两市21座地级市(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形成了系列调研报告。本版特摘登精华,以期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大运河是运河沿线所有地区的共同责任。在建设大运河文化带过程中,沿线地区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呈现了怎样的发展趋势?本文通过实地调研,给出评估、分析与前瞻。

  “七大特征”勾勒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现实状况

  统观各地建设情况,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总体呈现如下鲜明特征:

  “点”与“面”的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定位与发展目标清晰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注重增强文化带建设的系统性、配套性、协调性。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省内涉及大运河的8个地级市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点任务细化分解为多项可跟踪考核的具体工作。北京市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利用,努力使大运河文化带成为北京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示范工程,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民心工程,成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标志工程。

  “上”与“下”的联动:促进顶层设计与局地试点有机互动,大运河沿线城市政府靶向施策

  加快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既需要顶层设计,又要探索局地试点。山东省枣庄市精心提炼台儿庄古城保护与发展的成功经验,着力发挥其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河北省沧州市、衡水市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视为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利用文化资源保存良好与文化产业发展迅速的优势,促进就业增收。江苏大运河沿线有较为丰富的文化遗产,该省文博部门积极参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主动吸纳基层建议,进而制定相应规则。

  “破”与“立”的融汇: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准入退出机制日益完善

  深化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需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北京市、河北省严格构建和完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守“入口关”,坚决淘汰和杜绝各类不符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定位的产业,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京津冀三地同步治理北运河,计划建立5.5万亩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公园。河北省沧州市启动“运河生态文化带”一期工程,沿4.2公里河道打造古韵河景,将在安陵闸所建设“大运河吴桥杂技生态城”。

    “管”与“放”的统一:政府与市场边界逐步厘清,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责权明晰策略得当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各地普遍注意把握好“管”与“放”的张力,坚持有进有退,缺位的要补上,越位的要退出,划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江苏省要求相关地级市政府重点履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则制定、市场监管、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等职能。浙江省在不同的公共服务供给上选择不同的供给方式,力求实现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河北省衡水市统筹规划运河沿岸的31个村庄,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重点打造“两点一线”——世界文化遗产点华家口夯土险工、文化旅游点运河古村白草洼和大运河景县段沿线。河北省邢台市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打造“守敬故里”品牌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邯郸市绘制了运河“文化地图”,摸排141.8公里的河道文化遗产,建立运河信息“电子档案”。

  “先”与“后”的贯通:以文化带为引领,生态带和旅游带跟进,制度体系和产业布局同频共振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讲章法、重节奏、有先后。例如,北京市率先强调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通州区针对生态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力避文化园区、历史古镇的同质化现象。江苏省淮安市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展示漕运文化,使大运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得到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积极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建成了一批以大运河为主题主线的文化公园,例如武清区的北运河郊野公园,红桥区的北运河桃花堤,南运河“天子津渡”遗址公园、西青区御河景观、静海区陈官屯运河文化博物馆等,主题鲜明、各具特色。

  “竞”与“合”的共鸣:引领京津冀地区和东部地区省际联动,大运河文化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集中体现

  江苏省和浙江省在省际联动上发挥了带头作用,加强大运河文化带发展战略、规划、政策、项目的协同配合;北京、天津、河北建立了跨区域合作的信息共享、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机制,巩固大运河“通州-香河-武清”段计划实现旅游观光性质通航的既有成果,争取实现2020年客货运通航的目标。山东省统筹运河、泰山、曲阜三孔、齐长城四处世界文化遗产,对128处物质文化遗产、2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大运河八大钞关之首的临清钞关、临清舍利塔、鳌头矶、德州苏禄王墓、聊城山陕会馆、济宁太白楼、枣庄万年闸等众多文化遗产,建立了跨地市联合保护机制和各自属地维护办法。

  “变”与“稳”的协奏:在创新中注重平稳与惠民,联动机制渐趋形成

  京津冀三地联合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区域外调水力度,整治水上通道,积极论证打造大清河—白洋淀水上观光带,创新实践、灵活变通。同时,大运河江苏段是航运价值最高的水道之一,以长江为界分为苏南运河和苏北运河。苏南运河是大宗建材等物资的主要运输通道,苏北运河则是国家北煤南运的黄金水道,如今每年货运量已接近1.2亿吨,其中煤炭运量达到7300万吨。水运在江苏省货运周转量中已经占到一半,在货运总量中占四分之一,体现“稳”的节奏。目前,京杭大运河沿线四省两市均建立了全方位综合性管理和联动保护机制,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城市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机制渐趋形成。

  “八大趋势”描画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未来前景

  文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将成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依托和抓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将始终伴随我国文化领域的制度创新。从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培育、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到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文化产品进出口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体制机制创新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有力推进。大运河沿线文化和旅游部门应着眼于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运河文化带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大运河文化体系。

  主动融入“三大战略”和区域发展新格局,将助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政策落地。大运河沿线省市需注重优势互补,探寻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我国区域发展“三大战略”的交集,全方位深化国家战略和区域新格局背景下不同层面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在“三大战略”导航定向下,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作,加强相关城市在动漫游戏、文艺演出、艺术品交易等领域的合作对接。以深化演艺领域合作为例,可组织大运河文化带演艺项目交易会和演艺发展论坛,举办大运河文化带精品剧目展演等。需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强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文化经济政策,进一步推动已有政策落地见效。

  文化与科技、信息、旅游、体育、金融等产业的“1+5”融合,将全面变革大运河文化带形态。文化产业是融合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是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力量。大运河沿线文化产业发展重在调动市场力量,构建“1+5”融合文化产业链。特别是要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以旅游扩大文化的传播和消费。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符合文化创意企业需求的产品,引导文化企业采用各类金融工具依法拓宽融资渠道。大运河流域地级市、县、特色小镇需把握公众需求变化趋势,进一步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使大运河文化产业成为绿色产业、低碳产业和幸福产业。同时,大运河流域地级市需充分挖掘文化元素、创意设计在美化人居环境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基因为根脉,将开掘大运河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源泉。大运河流域城市需充分运用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红色文化、旅游生态文化等资源,推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加大对原创文化精品的扶持力度,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力作。可整合特色人文资源,打造文化产业品牌,使大运河文化带成为“高品位的璀璨文化带、高颜值的绿色生态带、高水平的全域旅游带”。沿线省市需加大旅游景点的文化融入和品牌营销战略,将区域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利用,组织研究人员编写具有文化底蕴的景点介绍,突出地方特色旅游项目的知识功能和文化传承功能。大运河流域地级市(区)需大力培育新型文化业态,促进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加快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文化业态。

  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法律体系,将完善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立法层次。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法律体系,要切实完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文化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文化市场主体权益保障以及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理顺事权,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注重大运河文化产品内容审查制度。要明确文化产品的市场准入主体及进入退出条件,健全大运河文化产品经营各环节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及行业禁入制度。从税收调控制度和具体市场管理入手,完善大运河文化产业市场管理制度。要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制度,配套完善文化市场中的各类中介法律制度,实现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运作。加快出台全国性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定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

  全方位接轨世界运河文化规则,将是中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必然选择。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进程中,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借鉴世界运河保护经验,提倡科学、合理使用;要秉持正确保护理念,切实维护大运河的历史文化价值,以文化建设为引领,带动物流、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建设,向世界展示中国的大运河文化。同时,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文化贸易为主要方式,推动大运河文化走向世界。推进开放发展与合作共赢,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大运河沿线优秀文化企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构建互利共赢的文化产业国际交流合作新格局。扩大大运河沿线城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贸易往来、文化产业交流合作。

  第三方评估和政府购买服务充分对接,将凸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的智库作用。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加速推进的当下,应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为载体整合高端人才,针对大运河公共政策、国家和地方战略、区域发展政策的落实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系统探索、研究、创新,提出对策建议。大运河沿线省(市)和地级市(区),需以智库集群的创新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新生力量,发挥新型智库在第三方评估等方面作用。突出前瞻性,着眼构筑大运河文化带今后二三十年乃至更长远时段内参与全球文化竞争的战略优势,做好前瞻研究、超前谋划,提出有意义、有价值的新思路新建议。

  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旨归,将推动构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引导大运河流域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和有效模式,针对居民文化消费需求,挖掘大运河流域文化消费潜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要坚持“保护优先”,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大运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必然要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需坚持“服务发展”,优化遗产地生态环境,鼓励和推动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惠及民众”,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相关指标体系中,应该提高反映公用设施、生活环境、就业收入、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类指标的比重,充分发挥大运河文化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新亮点,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切实把大运河文化带塑造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标志性品牌。

  (王佳宁,系中国大运河智库联盟联席理事长、首席研究员)

 

沿线省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关注度与聚焦点
孙静

  2017年2月至2018年7月,京杭大运河沿线四省两市在研究部署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方面举措颇多,据不完全统计,此时间段内报刊网络公开报道的有关省(市)委书记、省(市)长在公开场合发表有关大运河文化带规划与建设言论共计37次,其中涉及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方针政策、组织机构、管理制度、重点工程等共计89项重要举措。本文从综合统筹的分析维度入手,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与利用间的相互关联性及协调系统性进行量化统计与内容分析。研究发现,由于资源禀赋不同,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四省两市在保护、传承、利用、综合统筹的具体举措上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举。

  制定保护规划,奠定建设基础

  在本调查涉及的时段内,北京市主要领导就推动大运河文化带保护工作开展了系列调研,提出并实施分类保护、综合治理、市区联动等多项举措;天津市、河北省均提出了对大运河生态环境、遗址遗迹与历史文脉等进行全面摸底的工作规划;山东省启动了大运河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浙江省以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为抓手,进一步推动运河生态治理与保护;江苏省将大运河的环境、生态、历史、文化、文物全部纳入保护之列。

  北京、河北及山东着重加强对运河文化底蕴的挖掘。京津两个直辖市均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纳入整个城市发展战略规划中,北京通过传承运河文脉打造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天津则把目标定位为“增加城市灵气”。山东省立足齐鲁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江苏省进一步加强文化传承表现形式的丰富性,并通过现代科技方法对运河文化进行多维度的宣传、展示与传承。

  采取特色举措,实现合理利用

  在大运河文化利用方面,沿线四省两市围绕着建设大运河文化带、生态带与景观带,在开发旅游资源、打造宜居生活等方面均有特色举措。四省两市普遍采取了整体谋划、科学规划、系统推进的工作思路,利用文化带推动运河生态带、景观带建设,利用文化带促进旅游资源开发、提升当地居民生活品质,形成良性循环的保护、传承与利用模式。京津冀携手编制《京津冀大运河旅游观光带规划》,北京市围绕大运河文化带打造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天津武清区将北运河休闲驿站打造为京津冀市民休闲度假基地,河北省科学规划流域内旅游事业发展,并推动实现大运河京津冀段的观光性通航;山东省把鲁风运河列为省内十大文化旅游品牌之一,实施重点开发建设;江苏省将大运河沿线作为经济重心与创新前沿;浙江省提出以运河为枢纽,以名山大川、著名景点等为重点打造大运河文化带。

  着力综合统筹,深入挖掘内涵

  大运河沿线相关省市均着手编制地方大运河文化带发展与建设规划纲要,跨部门成立大运河联合治理、规划、建设机构;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把推动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和建设写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十三五”规划中,将“大运河文化带”作为北京文化中心建设中“三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天津市结合自身在京津冀一体化格局中的发展定位,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河北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主动加强与大运河沿线各省市的对接与沟通;山东省提出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江苏省注重在长三角协同发展中推进大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浙江省发动社会力量,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内涵。

  (孙静,系北京物资学院大运河研究院副研究员)

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保护传承
白硕

  大运河沿线四省二市历史文化资源厚重,当前,这些省市均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工作原则,致力于对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仍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项目传承发展存在瓶颈制约。长期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传承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处在口传心授、随机随意的状态,加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工艺工序复杂、学成周期较长,且大多数项目远未产业化,不能带来稳定可靠的经济收益,因此,年轻一代不愿入行,老艺人子女也不愿继承祖业。

  现代生活发展催生全新需求。作为历史烙印很深的文化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现代生活相融合往往较为困难,难以满足人们当下的需求。就理论研究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失衡现象严重,以口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研究为例,大多过于注重文本研究,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特性、规律的探索和研究。这一现象在整个非遗研究领域普遍存在。

  开发利用意识不强力度不够。目前,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在产业化开发利用上明显滞后;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开发利用意识不强,理念相对保守,也严重影响了非遗财富的开发力度和挖掘深度。如杨柳青年画、苏州刺绣等,均面临这一困境。

  保护传承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建议

  提高站位,加强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议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当地公共财政投入预算,对适合开发利用的非遗项目,政府可以配套文化产业引导基金。

  建章立制,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传承保护水平。建立非遗传承人命名和资助制度,多渠道选拔传承人,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扩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社会影响力。对工作生活困难的传承人予以生活帮助和生产扶持。保护传统技艺、弘扬工匠精神,用多种形式搭建平台,促进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与群众需求及市场需求紧密对接,激发非遗项目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结合资源挖掘,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进一步完善大运河沿线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在加强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馆等传承活动场所,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创新传习活动形式,助力非遗项目“走出去”。通过政府文化部门和相关文化艺术组织的组织、推介,推动非遗传承人赴外地乃至境外展演。文旅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为非遗保护、发展和“走出去”提供条件和机会,让大运河沿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各国文化交流碰撞、融合发展。

    (白硕,系北京物资学院大运河研究院副研究员)

中国大运河智库联盟

    【链接】

  2018年6月,“中国大运河智库联盟”在北京物资学院成立。首批联盟单位包括在京政策咨询机构、大运河流域相关高校以及大运河智库发展研究中心等30余家单位。联盟通过整合智库资源、主动设置议题、共同举办论坛、分享智库成果等形式,开展针对性、前瞻性和储备性研究,在提升研究成果转化能力过程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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