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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制度要求——现代中国社会治理形态的结构性营造
2018-01-16 作者:韩福国 来源:《党政研究》2018年01期

  摘要: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涵,它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必须完成中国社会治理形态的结构性营造这一战略性支撑载体,进而才有可能实现“国家有效治理、政府依法管理和社会有序参与”的三个社会目标。本文基于“政治发展的制度建构与社会具体治理形态之上”这一理论逻辑,分析了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机制三者的结构性营造的具体路径和指向,提出政治权力要与民主权威相配,从而生成形态的结构性营造的中轴性要素。否则缺乏权威的政治——行政系统就会失去对国家治理的有效性,也会缺失人民参与所形成的政治认同。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我国地方政府创新扩散模式研究”(14BZZ049);

  关键词:社会主义; 政治发展; 十九大; 现代社会治理形态; 结构性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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