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消费伦理学研究、为消费的升级换代和消费伦理观念的变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为此,本刊特别约请不同的专家,从现代生活的消费伦理、共享经济时代的消费伦理、生态消费伦理三个不同的视角,集中研讨新时代的消费伦理学。
消费是人类生活最基本的现象。在消费生活中,一定的伦理价值观念推动、支持和引领消费行为。从消费伦理的研究入手,可以窥见社会的道德风尚、文明修养的基本状况和人们伦理观念嬗变的轨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消费的升级换代和消费伦理观念的变革。消费伦理对建设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培养一代新人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时为新时代经济建设、廉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道德支撑。消费伦理学开始进入了专家学者的视野,成为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之一。
消费的伦理追问
从广义来说,消费可以分为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但从狭义来说,消费主要指生活消费。而消费伦理主要研究的是“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的消费,具体来说就是居民个人消费,是狭义上的消费。在人们的日常意识中,往往把消费仅仅视为经济现象,这是不全面的。人们诉诸某种消费方式,不仅仅在于经济的考量,而且也在于以伦理为核心的文化因素。消费是经济因素和伦理因素的统一,是消费伦理学研究的立足点与出发点。从这一立足点出发,才能全面深入地分析消费现象。
人们的消费行为是由两方面决定的,一方面是“能不能”的问题,即经济能力的问题,这是消费行为的基础,是消费行为的必要条件。没有经济能力,消费就不能实现,这是社会生活每天都在证明的经验事实。另一方面是“愿意不愿意”和“应该不应该”的问题,即伦理与文化问题。德国经济伦理学家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指出:“消费者的自由意志的表达、消费主权决定着经济行为的协调。消费主权作为市场经济标准的基础是这样一种东西,即人必须愿意。”个人的消费是建立在自愿、平等、自主基础上的,它根据消费者的经济状况、个人性格、生活习惯做出自由选择。消费是在社会中进行的,个人消费自由又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消费者是具有“意志自由”的责任者。这个责任有多方面的内容,例如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日益丰富,广告在推动市场营销的过程中,也对消费者的道德观念产生深刻影响。消费伦理承担着价值导向的功能,引领消费者在享受生活的同时,摆脱物欲的羁绊,“物物而不物于物”,追求自我完善的境界。同时,消费伦理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建设,要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其中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就属于消费伦理范畴。换言之,消费伦理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是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道德支撑。
消费什么,消费多少,如何消费,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个人的自由和选择,这也决定了消费的伦理价值取向是多样化的,但基于社会的共同利益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必然要求建立消费伦理规范体系,引领和规范社会消费行为。在21世纪的中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消费伦理规范体系的研究工作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在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在吸收人类文明最新成果的过程中,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费伦理规范体系。这一规范体系应该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物质消费原则和精神文化消费和谐两大原则,包括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三大规范。如何在实践中完善、丰富和践行消费伦理规范体系,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
从历史发展的宏观角度对消费进行评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评价之前,首先要问的是从伦理的角度,还是从经济的角度,抑或是两者相结合的角度加以评价?奢与俭的问题是消费伦理的核心问题,对消费的评价实质是对奢侈和节俭在历史发展中作用的评价。中国古代社会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占主流地位的是“崇俭黜奢”的消费伦理观念,这与社会自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需要是相适应的。这种消费伦理观念以伦理评价为根据,把消费与人的欲望联系起来,认为节俭使人寡欲,有利于道德人格的完善和社会的清廉,而奢侈意味着纵欲,动摇道德人格的根基,是社会腐败的温床。然而,到了明朝以后,“崇俭黜奢”的消费伦理观念受到了冲击,明朝的陆楫和晚清的谭嗣同以经济评价为根据,主张“崇奢黜俭”的颠覆性观点,反映了社会发展中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要求。但同时明清时期也有不少思想家主张将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结合起来,例如严复认为要区别对待,主张采取以“俭有道”“奢有节”的评价方针。
西方工业革命以后,围绕着节俭和奢侈对社会发展是利还是弊的问题,形成了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亚当·斯密、马克斯·韦伯等主张节俭,认为节俭增加了社会的资本,亚当·斯密甚至说:“无论就哪一个观点说,奢侈都是公众的敌人,节俭都是社会的恩人。”而孟德维尔、凯恩斯等主张“奢侈有利,节俭有弊”,因为奢侈拉动了社会需求。两种观点虽然迥异,但都是从经济评价出发。
从中西消费伦理思想历史发展的轨迹中不难发现,近代西方显然将经济评价放在优先的地位。而中国的文化是伦理性的文化,古代中国在对消费的评价中,伦理评价处于优先的位置。现代中国是在贫穷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民经济生产总量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但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还有不少路要走。历史证明,强大的国内消费内需是经济强国的底蕴,必须充分重视消费伦理在激发内需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消费的伦理评价与经济评价要统一起来,必须坚持既要鼓励消费,又要引导消费的方针。这一方针在操作层面上具体表现为适度消费的规范。
适度消费是人类道德智慧的结晶。中国的儒家崇尚节俭,但同时又主张“俭而有度”。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主张以“中道”原则引领消费生活,即适度消费。消费需求不足,难以驱动经济的发展,而过度消费,败坏社会的道德建设,同时也不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适度消费是以理性为主导的消费,它比较全面地权衡了消费给经济和道德带来的利弊得失,将经济发展和道德建设很好地统一起来了,为理论界和广大消费者所认同和接受。每个消费者的经济能力不同、性格有差异、“三观”有层次之别,在如何掌握消费的“度”上,会有各种选择。而以自律为特点的消费伦理,在发挥其在消费选择中的“导航仪”作用上是任何其他手段难以替代的。
消费伦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消费问题是环境问题的核心,人类对生物圈的影响正在产生着巨大的环境压力并威胁着地球的承载能力,从本质上说这种影响是通过人们使用或耗费能源和原材料所产生的”。人类进入20世纪以后,大规模的工业生产方式带来了商品的极大丰富。世界为什么会生产出那么多物品,以致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史无前例的压力?追根溯源,无节制的消费需求是重要原因,而市场经济中资本的无节制对利润的追求,又加剧了这种压力。要搞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做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加强消费伦理建设,反对消费主义,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为了扩大消费,拉动经济的发展,必须通过消费伦理观念的变革,鼓励大众消费,使社会释放消费能量。然而,随着消费的扩大,是否会增加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这种担忧不是没有根据的。但消费的方式和内容是可以选择的,通过引导消费可以减少这种压力,使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也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中国有13亿多人口,消费多少,如何消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不容小觑。不仅需要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制度,也要发动群众支持和投入这项伟大的事业,以正确的消费伦理观引领消费。
在人们的消费过程中,不同的消费方式对资源的消耗是不同的,有的消耗得少,有的消耗得多。要落实绿色消费的社会风尚,引导大众追求资源节约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内容。例如在交通出行方式上,倡导和鼓励人们更多地选择低碳、环保、健康的交通工具,改善城市大气污染的状况。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增长。许多社会成员进入了“不差钱”的新阶段,手头宽裕了,在社会生活中的消费就更为“任性”。其中,不少消费者认为“我只要有钱,如何消费是我的自由”。但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合格公民,还必须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在消费的经济考量的同时,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减轻日益增长的消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为原则的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这种经济模式代表着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统一的社会发展方向。它要求消费者支持废品回收和再生资源的使用,并且在日常生活中持之以恒。当更多消费者以支持废品回收和再生资源的使用为己任,以环保为荣,那将使许多保护生态环境的难题迎刃而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将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周中之 单位:上海师范大学都市文化研究中心)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的三重理念
作者:何绍辉 舒隽
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是维系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确保整个社会系统良性运行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纽带。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末端”,是社会产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过程。在“短缺经济”背景下,消费的作用和功能受到了限制,人们对消费的认知也有限,自然也难以形成合理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文化。随着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增加,如何看待消费进而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行为,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这为人民群众如何消费进而实现美好生活指明了方向。这个方向,就是要树立生态型的消费伦理。生态消费伦理的构建,需要树立和把握人性、适度与和谐这三重消费理念。
人性消费理念:消费意识从物化消费向主体体验转变
消费,既有为了社会再生产而需要的生产环节的消费,也有为了人的再生产而需要的消费环节的消费,前者是生产性消费,后者则是生活性消费。无论是生产性消费还是生活性消费,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推动人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进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与进步。消费,离不开对特定物质产品的消费,少不了物质需要的满足。通过消费特定的物质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用等需要,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前提。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明确“为什么而消费”,对主体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自主性认识不清,往往是“为了消费而消费”,消费本身成了目的,人也异化为物质消费的附属品。消费目的不明的迷茫式消费意识是影响和制约生态消费伦理生成的重要因素。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就要树立正确的消费意识。必须认识到消费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对物质的占有和消费资料的享有,而是为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通过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双重满足,不仅可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且还能提高主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必须改变以物为中心的消费意识,树立以人为中心的生态消费观,把主体的愉悦体验而非纯物质的享受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摒弃物化的消费主义倾向,坚持以主体需要为基本原则,排除外界干扰,积极培育清醒而健康的消费意识与理念。
适度消费理念:消费行为从过度消费向适度理性转变
有什么样的消费理念,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消费行为。通过特定的消费行为和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得到满足,人的生产与再生产得以可能。同时,消费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如果消费不足,会影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当然,消费也有负功能。这种负功能,体现为消费会消耗社会资源,使得社会资源越来越少。不恰当的消费、炫耀性消费和过度消费,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和不良习惯的养成。在一些人的消费理念中,“我消费我快乐”“我买故我在”的盲目消费、炫耀消费、过度消费等亦不少见。疯狂购物、无节制消费表面上看促进了消费经济的发展,但也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财富的大量挥霍。一些人甚至超越自身能力提倡超前消费,影响和制约了主体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功能的发挥。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就要树立适度理性的消费理念。要认识到消费的双重功能,采取合理的消费行为,尽可能地发挥消费的正功能,抑制消费的负功能。加强消费知识宣传,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树立生态消费理念,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绿色消费意识,切实做到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完善社会消费行为法律规制与监督约束,通过法制的强制约束力惩处破坏生态的消费行为,引导消费主体形成对自身消费行为的自我约束,增强绿色消费自觉。推动人的消费与自然的可承受能力相协调,既不提倡禁欲主义的抑制消费做法,也反对纵欲主义的过度消费行为。
和谐消费理念:消费生态从单一同质向多态平衡转变
消费生态是消费文化长期积淀与消费伦理不断作用的产物,良好的消费生态对消费行为具有正面导引作用。长期以来,因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社会物质财富有限,有效供给不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整体社会消费水平较低,消费生态建设自然也未提上议事日程。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向更高层次迈进,如何消费、如何看待消费过程中人与物的关系,进而构建良好的消费文化等消费生态问题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形成了不顾及自身能力和收入水平,“打肿脸充胖子”,为了面子而进行盲目消费、攀比消费的扭曲消费生态,这种同质化的消费行为是奢侈消费、过度消费的重要生存土壤。
构建生态消费伦理,就要形成良好的消费生态。应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原则,推动人的精神需要与物质需要的均衡,尽可能地满足不同主体的物质享有和精神享受。从消费提供方而言,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个体的消费需求,尽可能提供多样化、层次化、区隔化的消费供给,形成丰富多样、多态平衡的消费市场。从消费享受方而言,每一主体都应自觉担当起树立和维护良好消费生态的责任,选择适合自己、满足自己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产品,以追求主体自身的愉悦和满足感为标准,而不是在与他人的盲目攀比中陷入“同质化消费”的焦虑与紧张,进而形成和谐的消费生态。
(作者:何绍辉 舒隽 单位: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共享经济时代的消费伦理思考
作者:李娅娌
共享经济时代的消费文化有深刻的信息科技背景,也体现着人类创新、发展的内在张力。自觉的消费伦理思考,是对新时代发展的回应,也是对新消费伦理困境的理论省思。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美好生活是富强和谐、发展平衡、平安幸福的生活,共享经济正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有力武器,只要我们秉承着科学与理性、责任与担当、创新与开放、规制与共商,努力消除因为现代科技而产生的消费异化,就能建立起平等、自主、公正、节约、守信、合作、生态的消费伦理观,实现创新和利益的共享,互惠互利的协作,平等而广泛的交换,自由自主的消费,回归理性与适度,建立美好生活,这是共享经济给予我们的新的消费伦理思考。
共享经济的消费伦理意义
毋庸置疑,共享经济时代已经来临,共享经济的本质是对劳动力、资源、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共建、共享、共有整合,而共享的理念与模式则极大地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消费行为,产生了新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模式,奠定了新型的消费伦理,建构起了新型的人和人、人与物、人与时空之间的关系。消费伦理的本质是以道德去引导、规范人们的消费行为,继而形成个人的健康的消费观以及社会的正当、稳定的消费观,并最终形成反映对美好生活期待与向往的消费理念。
共享经济呼唤消费回归本质。消费既是生产的实现,也是生产的内在动力。消费的本质是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共同实现过程。共享经济以互联网为资源整合工具,其主要的内涵包括“共享”“整合”“节约”“价值”“产权和使用权的互惠”等。共享经济以闲置资源使用权的暂时性转移为目的,以物品的重复交易和高效利用为追求,因此,它共享的是物品的使用权,要求形成“拥有、租赁、使用或互相交换物品与服务、集中采购等方面的合作”。马克思指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共享经济表现为供给的整合提供和需求的整合提出,它以物质消费的精准匹配性,充分挖掘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利用所谓的“闲置资源”与“沉没成本”,降低共享成本。所以,共享经济以其“合作、分享、互惠”的生产方式新理念,直接指向的是“适度、合适、匹配”的消费伦理,呼唤的是让使用价值重新成为消费的主要目的,而不是以占有欲望支配消费需求。这样的消费更本真,也更接近人的本质和新时代经济生活的本质。
共享经济促使消费趋向理性。消费为满足人类的物质和精神需要而存在,它也是商品的人格化的形成过程,因此在社会和文化的意义上塑造着主体,在消费与分享消费过程中形成了共享经济下的消费道德共识,即消费的理性是消费伦理的基本诉求。共享经济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以技术为驱动,一方面整合社会资源,去平衡生产需求与供给,从而使社会的消费需求得到了充分的、高质量的匹配,既满足了使用价值,也满足了交换价值,使消费主体更加自由,消费和交易变得更加理性;另一方面在共享经济时代,新时代的消费行为已然成为个体的个性化与社会系统的群体化联系的纽带。在消费模式和消费目的的选择上,互联网平台的参与,给人的个性化消费带来了极大便利,网络支持下的主体消费行为更加快捷。与此同时,消费主体在独立的消费体验之外,又参与到共享的网络社区,获得了他人分享的体验,使得消费选择更加理性。
共享经济倡导消费节俭。马克思曾说过:“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是把需要再生产出来。”但当“工业文明的消费方式打开了人的感性欲望的闸门”后,“消费也不再是物的占有和消耗,对符号的追求超过了对物的功能的需求。”面对奢靡浪费与挥霍无度,人的理性本能开始不断自我批判和反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进入共享经济时代后,节俭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消费伦理价值观。共享经济消费的目的不是拥有,而是使用,它的这一特征,加上互联网技术强大的搜索引擎与专业迅捷的匹配能力作为推动,使闲置的资源和旺盛的消费需求高效结合,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重复生产和物资浪费。同时,人类在由消费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过程中,也会逐步形成共同的社会伦理观念。共享经济的生产消费模式下,倡导节俭的共同伦理,倡导个人的消费使用体验与整个社会的资源共享互惠的消费理念和谐统一,使得消费行为的重点从“以物为中心”逐步转移到“以人为中心”,减少了社会整体资源的浪费。
共享经济时代的消费伦理建设
对伦理问题讨论,是对时代性的人类问题的理论自觉和哲学反思,而消费伦理就是要为人的过度消费行为设定必要的原则,其建设前提应是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消费的目的都应该是正当、正常、公平的,而不应该是奢靡、过度、标签化、错乱、攀比、超前、破坏生态的,一句话,消费伦理的构建与引导,既应该是个体意识的合理反映,也应该体现社会伦理的自觉需求。共享经济时代内在的“平等”“共享”“适度”理念,深刻影响着当前我国消费伦理的构建,必须给予积极的思考与回应。
共享经济时代需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国家美好生活需要相联系的消费伦理。追求单纯物质商品享受的消费伦理观,只会生产出“单向度的人”。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到“强起来”,进入新时代的中国,所要构建的消费伦理观,不仅要能体现出对个人市场化消费价值取向的满足,还要能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共享经济所体现的是自由与平等、合作与分享的消费伦理观,正是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联系的消费观。因此,我们要加大对共享经济模式和内涵的研究,尽快建立起符合国情的、与社会主义国家美好生活需要相匹配的消费伦理。
共享经济时代需要构建适应全新的人与人之间消费关系的消费伦理。消费关系是在生产消费中形成的物与物、人和人、人和自然的经济利益关系,贯穿于生产、分配、交换过程中,也形成于人的价值观和行为选择中。共享经济的伦理学意义的本质是利益共享,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条件下对利益关系的重组,因此也意味着对生产与消费关系的重设。反映到其现实性上,就表现为在人与人之间建构起了全新的消费关系。在共享经济时代,人们通过消费活动,实现自我认知的同时,还与他人发生着频繁的交往和联系。这种共享经济时代的新型人际关系,是由有着共同偏好的消费主体通过交易平台及消费社区形成的,因此,必须有与时俱进的消费伦理作为指导,才能形成和谐、幸福、共同信任的依赖关系,才能继续支持人们去探索或者迎接更新、更快、更强的挑战。
共享经济时代需要构建助力新发展观的消费伦理。因为共享理念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共享经济时代在时间和空间上实现了惊人的扩大和延展。首先是消费的内涵扩大,共享经济随着技术的发展,使得消费内容变得无所不包,其次是消费的外延扩大,因为技术便捷,时空拓展得以更全面,消费行为遍及四面八方。但同时,共享经济也强调要立足于对资源的高效利用,进而去建构和自然的和谐关系,倡导通过新的资源分配模式,实现节俭和循环利用。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因此,实践的发展对哲学时空观提出了新挑战,新的消费道德伦理的建立迫在眉睫。共享经济时代的发展模式,对应的应该是一种和谐的消费伦理,提倡的是全社会树立一种均衡消费、适度消费,保护和节约宝贵的资源,使生态能够实现充分的、均衡的发展,实现代际公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在时间上提供更自由的选择,在空间概念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才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
(作者:李娅娌 单位: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