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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庭金币的东方之旅
2017-08-14 作者:李强 徐家玲 来源:《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14日 14版)

  本期主持:陈志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本期主题:全球视野下的拜占庭金币研究

  主持人语:拜占庭金币在旧大陆所有文明区的发现对拜占庭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从金币及其仿制品附带的多种信息中,学者们可以深入探讨拜占庭经济史发展的基本线索,了解拜占庭帝国与各个古代文明区的经贸关系和阶段性特征,特别是对古代丝绸之路在中西经济与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本期刊发的几篇文章探讨了拜占庭金币在中国、蒙古、中亚等地发现的重要意义及其启示,而拜占庭金币研究中的“二重证据”方法也颇具新意。

  拜占庭学是以拜占庭帝国的历史文化为中心的学术研究分支。近百年来随着拜占庭考古事业的不断发展,沉寂于地下逾千年的实物资料也日渐受到重视,成为结合文字资料解读拜占庭历史的重要辅助手段。其中,拜占庭钱币尤其是金币的发掘和研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新亮点。

  拜占庭货币是帝国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其制造和发行继承了罗马帝国的传统,有金、银、铜三种材质。其中金币由于质地精良、含金量实足,且有帝国统治做后盾,成为古代晚期和早期中世纪地中海地区商业贸易及外交往来的重要流通工具,被誉为“中世纪的美元”。4世纪初君士坦丁大帝对罗马帝国的货币进行改革,确立了以索里得金币为核心的货币体系;5世纪末皇帝阿纳斯塔修斯一世再次进行币制改革,确立了拜占庭货币相对固定的兑换比率,由此金币索里得(希腊语称为诺米兹玛nomisma)奠定了其在古代晚期地中海世界无可动摇的统治地位。

  拜占庭索里得的制作有着严格的标准,是足金打制的货币。金币被广泛用于流通、储备、税收、纳贡、官员们的工资支付和国际贸易。金币上印有丰富生动的帝王胸像、宗教符号和铭文,使其承担着宣传皇帝权威与实践基督教会教化意图的功能。《查士丁尼法典》中规定:“黄金不仅不得提供给蛮族;甚至一旦发现蛮族人持有拜占庭之黄金,必须以智谋取回。此后若有商人因购买奴隶或其他商品而将黄金支付于蛮族,他们不会被罚款,而是处以死刑;若有法官发现此类罪行不予处罚,甚或助之隐瞒者,以同犯论处。”拜占庭皇帝严格禁止周边蛮族王国制作和发行金币,更不允许他们在私自发行的钱币上印制王名,因为他们德不配位。这样的后果是,6至7世纪以后包括东哥特和西哥特王国在内的蛮族国家都假借拜占庭皇帝的名义发行金币,也就是我们常见的“伪币”或“伪帝国”金币。

  虽然帝国严格控制拜占庭金币的外流,但是拜占庭索里得仍大量流出帝国。拜占庭人通过礼物赠送、媾和纳贡、赎救贵族或皇室成员、购买东方奢侈品等方式在欧亚大陆文明区扩散拜占庭金币。据6至7世纪的文献记载,定居在拜占庭北部边境地区的阿瓦尔人曾向帝国皇帝请求效忠,得到应允,查士丁二世大量赠送其拜占庭金币,最多时高达12万索里得。561年拜占庭同萨珊波斯签订50年停战和约时,查士丁尼大帝同意每年向萨珊波斯提供3万索里得,此后,查士丁二世每年提供给萨珊波斯的索里得达到45000枚。更为常见的是在对外贸易中,官方控制的丝绸等东方奢侈品的进口主要用索里得金币进行支付。大量拜占庭金币流出帝国后,继续向东流通。拜占庭史家科斯马斯的《基督教世界风土志》中提到,在斯里兰卡,当地国王被拜占庭商人携带的金币所吸引,对其印模生动的皇帝形象感到震惊,充满敬佩地赞扬拜占庭帝国皇帝的伟大。中文史料《隋书·食货志》中记载北周时期(557—580):“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吐鲁番出土文书记载:“头六抴书后做王信金钱一文”。学者们认为这两处提及的“金钱”均为拜占庭金币。上述信息表明,拜占庭金币早于隋代或更早时期,就已经出现在中国等东方国家。

  拜占庭金币在东方的发现和出土,表明了拜占庭帝国时期东西方经济文化交往的繁荣。据美国中亚学家内马克教授的研究,中亚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的发现数量在20枚左右,其中索里得的数量为4枚(分别于拜占庭皇帝阿纳斯塔修斯一世、莫里斯、希拉克略和君士坦丁共治、提比略三世时期发行),两枚铜币及其仿制品,多枚索里得仿制品和仿制金片。它们流通的时间多为5至8世纪初,其中18枚出土于撒马尔罕和费尔干纳地区。据中国学者研究,中国自19世纪末发现拜占庭金币以来,至今已有200枚金币及其仿制品,这一数据远远高于中亚、南亚以及东南亚地区。考古报告显示,它们大部分出土于墓葬,墓主则包括粟特人、游牧民族中的贵族和皇族。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币出土地点基本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地带,包括新疆、青海、甘肃、宁夏、河南、河北、内蒙古、辽宁等地。据英国学者瑞贝卡·达莉统计,印度所发现的拜占庭时期钱币总数高达4000多枚,以铜币为主,其中金币及仿制品189枚,近1/3为仿制品。以上数据表明,拜占庭帝国与东方的交往非常活跃。

  拜占庭金币通过不同的方式,沿着古丝绸之路,向东方传布,在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的商人、使者、士兵、僧侣手中流转,被各国贵族王侯视为护身辟邪的宝物和珍贵饰物,甚至随葬埋入地下,为后世留下了难得的史料文物。千年之后,重见天日。这些金币不仅诉说着昔日拜占庭帝国的荣光,更展示了古丝绸之路沿线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关于亚洲出土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的功能问题是目前最有争议的话题,金币及其仿制品是否用于流通?是否仅用于随葬品、或葬仪中的口钱、或装饰物等?类似的问题目前尚无得出确切的答案,亟待新的发现和新的研究提供更多信息。

  (作者:李强、徐家玲,单位: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古典文明史研究所)

在中国发现拜占庭金币
作者:郭云艳

  自19世纪末以来,我国境内5至8世纪的墓葬或其他遗存不断发现来自西方的拜占庭金币和萨珊波斯银币,引发人们的广泛关注,媒体争相报道,民间收藏兴盛。其中,拜占庭金币的发现和研究,更新了学界关于中国与拜占庭之间经贸交流的认知,对以丝绸之路为通道的东西方经济、文化、政治交往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研究依据。一方面,金币携带着鲜明的拜占庭货币形制特征,以至于无论多少次转手,无论各地如何仿制,都可以追踪到拜占庭的源头。与之相比,中国境内出土的玻璃器皿或金银器皿虽然也具有极其鲜明的西方或地中海风格,但难以确定其来源。人们依据金币及其仿制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点,还原拜占庭经济、文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传布和影响。另一方面,这些具有拜占庭货币特征的金币及其仿制品在出土时包含大量随葬信息,为研究者考察东西方各民族之间的活动与相互影响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依据。

  随着中国出土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数量不断增多,其研究意义更加凸显。首先,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有助于推动对拜占庭帝国历史的研究。这些金币大多为索里得,是拜占庭时期帝国的基准货币,对国家的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拜占庭政府对于索里得的制作与发行进行严格管理,其含金量一直保持在99%左右,重量在4.5克左右。实际生活中,由于使用中的磨损,索里得的重量会有所减少,因此需要定期回收重作。每任皇帝继位后都会发行新的货币,币面上的铭文包含皇帝的名号,图案中的皇帝肖像也会有时任皇帝的特征。我们可以根据一枚索里得的形制判定其制作时间,而不同时期索里得形制的变化反映出拜占庭社会文化的变迁,如皇权的变化、基督教的影响等。

  另外,根据这些时间信息还可以分析拜占庭帝国在不同时期对其他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影响,为研究拜占庭帝国的对外关系提供参考。以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为例,数量最多的是皇帝阿纳斯塔修斯一世(491—518年在位)发行的索里得,而非名声更大的查士丁尼一世(527—565年在位)发行的金币,类似的数据也可以从金币仿制品上得出。同样,考察中亚、印度、东南亚等地出土的拜占庭金币及仿制品的时间分布,也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这些信息提供的重要线索,帮助研究者重新思考早期拜占庭帝国与东方诸国的往来,即在5世纪末6世纪初拜占庭帝国东部的某个国家获得大量拜占庭金币,并继续使用,推动索里得在欧亚大陆上广为传播,而从有限的文字资料和考古证据来看,这个国家应当是嚈哒。

  其次,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仿制品本身的物理特征有助于推动对中亚社会经济生活的研究。拜占庭帝国制作的金币对黄金要求十分严格,而拜占庭以外地区制作的仿制品在黄金成色、重量、币面图案的风格上存在差异。若对各地发现的拜占庭金币、仿制品的成分加以科学检测,可进一步细化仿制品的类型,判断其产地、制作过程以及制作者身份。

  此外,被发现的拜占庭金币、仿制品普遍存在剪边和穿孔现象,这对于分析推测其制作与用途极为重要。如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中查士丁尼一世之前的索里得普遍被剪边,且切割极为仔细,铭文和图像以外的金币外缘部分被完全剔除,边缘还经过打磨,这有可能是某一政权的有组织行为。结合这些剪边金币的时间分布以及嚈哒地区对萨珊银币的剪边行为,我们推断嚈哒汗国在得到金币索里得后,将外缘的黄金剔除掉留作他用,被剪边之后的金币继续用于流通。若将不同地区发现的金币和仿制品上的穿孔加以对比,便可得出不同地域饰物特征的差异。如中国发现金币的穿孔位置多种多样,有单孔、双孔、三孔、四孔,且位置变化较多,蒙古国发现的金片则多为上下左右四个极小的孔,印度地区发现的金币和仿制品则是两个位置相邻的孔。这些穿孔位置的差异展现的是不同地区在使用其作为配饰时的文化差异。

  再次,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有助于推动我国货币史以及北朝社会史的研究。《隋书·食货志》载“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拜占庭金币在中国北方各地特别是在陕西、洛阳、宁夏、甘肃等地的发现,为隋书的记载提供了考古证据的支持,丰富了我国货币史的细节。

  对金币及其仿制品所有者的身份、发现地点和金币在墓中的具体位置等信息加以考察,帮助研究者探究北朝的社会生活。如2012年洛阳北魏节闵帝元恭墓出土的阿纳斯塔修斯一世金币,币面完整,色泽光亮,几乎未经磨损。元恭身为皇帝但又是傀儡,这一特殊身份使其不可能直接从商人那里获得金币赠礼,再结合史书中记载的此前几年到访的萨珊波斯、嚈哒使团信息,那么这枚金币很可能反映出北魏末年中原王朝与亚洲其他国家的政治往来;而2017年在西安西魏陆丑墓出土的两枚金币,则进一步印证了北魏末年至两魏分立时北朝社会与西方世界的联系。再如,河北磁县茹茹公主墓发现的两枚金币和赞皇李希宗妻崔幼妃墓出土的3枚金币,是东魏北齐经由雄踞北方草原的柔然与西方连接的有力证据。另外,所有者的身份和金币发现地点还为粟特胡商内迁至中原后的社会生活研究提供新线索。如固原发现的粟特后裔墓群和陕西、洛阳等地发现的粟特后裔墓葬,共出土了金币索里得、金币仿制品和小金片三种类型,与金币集中在中原和一些贵族手中、金片集中出现在吐鲁番墓群的现象形成对比,促使研究者关注粟特人与这些不同类型金制品东传间的联系。总体上,根据我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仿制品的入葬时间,北朝时期中原各地与西方的交往相当频繁,至少在与拜占庭帝国的联系方面比唐初更为突出。

  最后,中国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仿制品有助于深化对欧亚大陆上东西方交流史的研究。出现在中国的这些金币及仿制品主要集中在5至7世纪,时空上只是东西方历时千年、跨越万里的漫长交流中的一小部分,若与境外其他地区、其他时间发现的金币和仿制品数据进行横、纵向比较,可以补充相关领域的研究数据。通过横向对比,分析中国和中亚及印度发现的5至7世纪的拜占庭钱币情况,找出各地拜占庭金币分布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对中国与拜占庭帝国的经济文化交往史的认识;通过纵向对比三地发现的罗马帝国时期货币和拜占庭货币的区别,可以分析不同时期丝路贸易的差异及其背后的原因等。

  总之,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在中国境内的大量出土,为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探索的广阔空间。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研究工作不能仅限于考古学与历史学的分析,还应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如陕西考古研究院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材料史研究所的重要尝试,对金币本身的成分、制作工艺进行分析,获取更多的数据、信息。研究工作还应借助其他学科——如人类学、货币金融学的理论方法,拓展思路,获得更多、更有意义的成果。

  (作者:郭云艳,单位:河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蒙古国出土拜占庭金币的学术意义
作者:陈志强

  2011年,蒙古与哈萨克斯坦两国联合考古队在蒙古布尔干省巴彦诺尔县索伦布姆巴加尔地方发掘了一座7世纪古墓。在大量随葬品中,集中发现了41枚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虽然考古学家们并未发现能够确定墓主身份的墓志铭和其他文字性古物,但从古墓的唐代形制和墓道开口朝向南方,以及墓道两侧壁画大多为唐代风格和内容推测,墓主人可能是唐初接受中原王朝册封的突厥贵族,这一推测还从墓室门框下方发现的汉字得到佐证,推测为参加古墓施工的唐代工匠签名。该古墓主要发掘者蒙古科技大学的考古学家宝力道先生在其刚刚出版的专著中对此做出了细致的考古分析,为进一步得出合理的结论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令人深思的是,像巴彦诺尔这座古墓一地便发现数十枚拜占庭金币的情况在整个东亚地区尚无第二例,即便在传统公认的丝绸之路主要通道东段,即我国古代西域直到西安、洛阳沿途的古墓发掘中,也从来没有如此大规模的集中发现。为此中国专家组于2016年8月专程前往考察研究,确定这些拜占庭金币除两枚真币外全部为仿币,但是其货币印模种类之多也令人惊讶不已,其中有些金币的印模和铭文在我国从未被发现过。由于这些金币在古墓中存放集中,并与墓主人的其他珠宝装饰物放在一起,我们同意蒙古考古学家的初步意见,即在巴彦诺尔博物馆展品说明中指出的:这些金币用于装饰而非流通。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它们属于装饰品或随葬品,但是这些仿制品涉及的币种之丰富,是不是可以推测,它们是在本地仿制的,那么这些仿制品的原型金币也可能用于流通。如果它们是其他地方仿制、之后再带入这个地区,那么这些金币是在哪里仿制的?这个问题还牵扯到它们是如何被人携带进如此偏远的地区而不破损?因为这些钱币非常脆弱,极易变形。巴彦诺尔古墓的这批拜占庭金币是否意味着它们只是蒙古国各地大量尚未出土的拜占庭金币的“冰山一角”?蒙古学者明确指出,经过系统的全国古墓调查,目前已经挖掘的古墓仅占总数的十分之一。两国学者共同认为,有一个不可否认的、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该地区曾经是古代东西方贸易的重要通道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蒙古国集中发现的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显示了草原民族在东西文化交流中的重要性。传统上,我们习惯性地认为古代丝绸之路在我国的西域,而其开通的时间也在张骞出使之后。当德国学者李希霍芬于1877年在其《中国》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丝绸之路”的概念时,没有人想到在塔里木盆地和天山山脉以北的草原地带还存在着一条重要的通道,更没有人想到这条草原通道的存在可能早于张骞之行。我们至今还延续着对古代丝绸之路时空范围认识上的缺失,尤其是中原古籍文献的记载常常忽视这条通道的存在,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关于丝绸之路的传统认知。如今,在所有相关的书籍和论文中,几乎还没有人将这条丝绸之路东段北线通道纳入到丝绸之路中,所谓的丝绸之路东段也从来不包括沿蒙古杭爱山和阿尔泰山向西伸展的草原道路。我们翻开任何一幅丝绸之路的地图,都找不到关于这条路线的任何踪迹。在2014年6月多哈大会上宣布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世界文化遗产图谱上也没有其踪影,甚至在蒙古国多家博物馆的相关地图上也没有其标记,似乎它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事实上,这条“被遗忘”的丝绸之路东段北线应该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尤其在当下我国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学者们更应该抓住时机从学术上展开研究,挖掘出这条被忘却的路线在东西文化交流中的重要作用,揭开其神秘的面纱。重视和开展相关研究将极大地扩展传统丝绸之路观念的时空范围,这对当前和未来都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这一点,中蒙两国学者已有共识,一致认为应开展更多合作,对遍布在草原各地有待挖掘的古城和古墓进行更系统的考古发掘和历史研究,以便我们更充分地认识古代丝绸之路。

  其实,那些生活在草原地带的人们,按照其祖辈传承的生存经验,即顺应本地自然环境的生存方式,世世代代生生不息。无论是匈奴人,还是鲜卑、柔然、突厥、契丹、女真人,草原民族传承至今的不仅仅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而且是一种合理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合理与本土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活理念和态度。他们不变的游牧生活传统在古代单一农耕世界和现代单一工业文明世界中都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当下,草原民族的生存方式或许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文明多元化的生动榜样,而我们习惯称之的“先进”“落后”等理念也应该重新反思,游牧民族对人类不同文化技术的传播作出的贡献也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因此,蒙古国发现的这些拜占庭金币,不仅为东西方经贸关系史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证据,更重要的是提示我们在古代丝绸之路的研究中要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充分重视草原民族生存方式的历史贡献。

  (作者:陈志强,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拜占庭金币与“二重证据法”
作者:张绪山

  20世纪初以来,二重证据法成为历史研究的重要研究方法,中外典籍互证、实物与文献互证,尤为其核心要义。中国史籍与拜占庭帝国史籍相互对照,两国史籍记载与欧亚大陆,尤其是中国境内发现的大量拜占庭金币相互对照,对于研究欧亚大陆,尤其是中国与拜占庭帝国的商贸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中国境内不断发现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尤其是20世纪中叶以来,发现的数量不断增加,已达百余枚之多,仅次于波斯银币。最近,时有发现拜占庭金币及其仿制品的消息。据报道,日前陕西西咸新区一座西魏贵族墓葬中又出土了两枚拜占庭金币。可以预料,随着人们文物意识的增强,各地发现的拜占庭金币数量将会相当可观。

  从已发现的拜占庭金币的铸造年代来看,5至7世纪中叶的金币表现出很大的连续性,以6世纪上半叶为最多。这些钱币自西向东沿丝绸之路及其附近地区分布:新疆(和田、吐鲁番)、甘肃(武威、天水、陇西)、宁夏(固原)、陕西(咸阳、西安、商州、定边)、河北(赞皇、磁县)、河南(洛阳)境内诸地点均有发现,成为拜占庭帝国对外贸易的有力证据,也证明了南北朝末期至隋唐时期传统“丝绸之路”在东西交通中的主导地位。

  拜占庭金币的发现以可靠的文物证据印证了东西古代文献的记载。拜占庭人科斯马斯(Cosmas Indicopleustes)年轻时从事红海印度洋贸易活动,被称为“航行到过印度的水手”,他在其完成于535—547年前后的《基督教世界风土志》中,记述了欧亚大陆的贸易状况,涉及中国与西方丝绸贸易的信息。科斯马斯称中国为“秦尼扎”(Tzinitza)或“秦尼斯达”(Tzinista),该词的词根是Tzini,相当于梵文的Cini、Cina,是西方人自海路对中国的称呼。科斯马斯从印度、锡兰方位观察陆上丝绸贸易:“秦尼扎国向左方偏斜相当严重,丝绸商队从陆地上经过各国辗转到达波斯,所需要的时间比较短,而由海路到达波斯,其距离却大得多。……所以,经陆路从秦尼扎到波斯的人就会大大缩短其旅程。这可以解释波斯何以总是积储大量丝绸。”这一记载从地理上说明了萨珊波斯帝国(224—651)在东方贸易中的巨大优势。科斯马斯还自豪地提到东罗马帝国(即拜占庭帝国)的优越性,尤其是其金币作为国际硬通货的独特性:“上帝赋予罗马人特权的另一标志是,从世界的一端到另一端,所有国家都用他们的货币进行商贸交易,所有人都以羡慕之情接受这一事实,因为他们国家没有类似的货币。”这样的记载如果没有辅证,很难使人相信其真实性,必以夸诞之词视之。

  幸运的是,中国典籍史料记载了金币在河西走廊流通的情况。《隋书·食货志》提到,后周(557—580)之初“河西诸郡,或用西域金银之钱,而官不禁”。《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载,贞观三年(629年)秋八月玄奘在凉州讲经,听众甚多,结束时收获众多施舍,其中包括“金钱、银钱、口马无数”。僧人与寺院接受金、银之钱,只能用于购买物品,不可能用于其他用途。中文史料对金、银之钱在西域流通的记载,证明欧亚大陆广泛使用罗马(拜占庭)金币的事实,也证明科斯马斯的说法并非虚夸之词。

  (作者:张绪山,单位:清华大学历史系)(本版文章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拜占庭历史与文化研究”【14ZDB06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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