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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呼唤批判性创新思维
2017-08-07 作者:熊明辉 来源:《光明日报》( 2017年08月07日 15版)

    ■本期主持:熊明辉(中山大学教授) 

    ■本期主题:论证理论前沿问题

  主持人语

  创新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是批判分析问题,因此,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不仅要培养公民创新思考意识,还要使之掌握批判思考技能。作为一种面向社会实践需要的论证理论,批判性创新思维理论应运而生。这种理论并非横空出世:在古代中国,《墨经》中的“辩学”就是一种论证理论,且与西方当代论证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在逻辑学进路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西方论证理论,也已由关注零主体论证迈向了关注论辩合理性拓展。本期刊发三篇文章,旨在向读者介绍当代论证理论的前沿问题,呼吁人们关注和培育批判性创新思维。

  经济全球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因为我们不仅要解决个人发展问题,还面临国家发展问题和世界复杂问题。就个人发展问题而言,我们要面对海量信息,辨别其真伪,挑选有用信息;国家发展问题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诸多问题;世界复杂问题涵盖全球变暖、环境污染、金融危机等。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具备批判性创新思维(critical and creative thinking)能力。

  时代呼唤批判性创新思维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发布的《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世界宣言:观念与行动》(即《巴黎宣言》)中指出: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与培训的使命之一就是“培养批判性和独立态度”,教育方式革新在于“批判思维与创新”。201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发布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4—2030教育行动纲领》(即《仁川宣言》)中,把开发所有人的创新思维与批判思维视为实施可持续教育发展目标之2030年行动纲领的三大目标之一。《巴黎宣言》虽强调批判思维与创新的关系,但并未明确提出“批判思维”或“创新思维”概念;而《仁川宣言》不仅明确了“批判思维”与“创新思维”属于两类思维,而且把创新思维置于批判思维之前。

  创新已成为我国当前时代主旋律。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指出:“我国科技发展的方向就是创新、创新、再创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创新”居首。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我们要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批判性创新思维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本思维方式。这是因为,一方面,创新的目标就是要解决问题。不仅要解决个人发展问题,而且要解决国家发展问题和世界复杂问题。要想创新地解决问题,首先必须创新地思考问题。创新思维方式是创新成功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正确分析问题是解决好问题的必要条件。没有正确分析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问题。故批判思维是创新思维的基础。

  认识批判思维

  批判思维是分析问题的思维方式,也是批判思考者的思维品质,其目标是帮助思考者理性看待过去问题与当下问题。

  正如美国批判思维运动的开拓者恩尼斯所言,批判思维是一种“关注决定相信什么或做什么的理性反省思维”。然而,一方面,由于人是情感动物,故不会有人总理性客观行事;另一方面,人人都会设法维护自己的先验知识和先前决定,维持先前信念。人虽不可能总运用批判思维,但需要时人们应拥有这种技能。

  当代美国批判思维运动的领军人物保罗与艾尔德认为,批判思考者必须具备三种思维品质,即怀疑精神、积极态度和开放思维。首先,批判思考者本质上是怀疑主义者,因为他们不会盲目接受,总秉持怀疑。其次,批判思考者不是消极思考者而是积极思考者,因为他们不仅会提出问题,而且会有目的地分析问题。最后,批判思考者不会采取自我本位主义世界观,面对新思想,愿意挑战自己的信念,研究竞争性证据。相反,不具备批判思维品质的人,看待事物总非黑即白,处理问题常非对即错,对事物关联性与复杂性视而不见。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讲,他们常形而上学地看问题。总之,这种人常采取自我本位主义世界观,把自己视角视为唯一明智视角,把自己目标当作唯一有效目标。

  批判思维的常见策略有:(1)反思策略:对行动过程进行反思。(2)理性策略:依靠的是理由而不是情感。(3)自知策略:权衡动机与偏差影响,辨别自己的假定、偏见或观点。(4)真诚策略:识别情感冲动、自私动机、肮脏目的或其他自欺方式。(5)开放策略:评估所有合理推论,考虑各种可能观点,保持向其他解释开放,乐于接受能更好解释证据的新思想,不排斥过时非主流观点。(6)学科策略:力求做到精确、细腻、广泛和详尽,进行积极向上实践,拒斥操纵与非理性呼吁,避免仓促决断。(7)判断策略:判别相关性以及其他假定与视角之长处,判别证据之范围及权重。

  理解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解决问题的基本思维方式,也是创新思考者的基本思维品质,其目标是要帮助思考者应对未来问题。创新思维是一种宽松、开放、有趣的思考方式。与批判思维相比,创新思维不那么有序、有组织以及可预见。创新思维要承担风险,因为人们有试“错”的机会,甚至根本不给出答案,需要准备应对相应的风险、困惑与混乱。

  创新思考者的思维品质有:(1)反省自己行动。(2)寻找多个可能答案。(3)给出看起来明智但很疯狂的建议。(4)不过早对想法做出评判。(5)包容某些不切实际甚至愚蠢的建议。(6)敢于冒不成功的风险。(7)清楚什么东西一直不起作用,什么东西曾起过作用。

  创新思维的常见策略有:(1)头脑风暴:针对某一论题,把头脑中想到的东西写在一张纸上,暂时不做任何加工与判断。(2)轻松思考:在散步或做其他活动时,允许自己不要过于认真思考。(3)图解理论:在纸上画出理论构想。(4)反复自问:针对同一问题反复思考,且每次给出不同答案。(5)组合思考:将两个不同想法组合起来,看能否产生更多想法。(6)打破常规:改变日常思维习惯,按不同方式行事。(7)刺激心灵:让心灵受新刺激,如听不常听的音乐。(8)开放心态:善于面对新的思想。(9)发现意外:培养富有创新性的意外发现。(10)假设思考:多问一些诸如“假如……怎么样”之类的问题。(11)随时备忘:准备一个笔记本,随时恭候灵感的到来。

  把握和开发批判性创新思维

  批判性创新思维是批判思维与创新思维的合称,可称之为“批创思维”。批创思维涵盖了批判思维和创新思维两种思维类型,且二者本质上不同;另一方面,两种思维并非互不相干,而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在艺术、科学与发明中,许多重大突破与发现都是组合批判思维技能与创新思维技能的产物。

  批判思维与创新思维无主次、优劣之分。两种思维形式,犹如同一枚硬币的两个面,缺乏任何一面,批创思维就会失去其应有价值。事实上,在问题求解过程中,缺少其中任何一种思维技能,其实效性都会大打折扣。如针对某个主题,在一段时间内,你可以用逻辑分析方式整理冲突主张,权衡竞争性证据,想想可能解决方案。因此,没有批判思维的创新思维是盲目的,没有创新思维的批判思维是空洞的。

  人人都会思考,但并非人人都会批创思考。即使智力正常的人有时也会很顽固或心存偏见。心理学研究告诉我们:人们在推理时会犯很多错误,会过高估计自身能力,把世界解释得符合自己偏差,错误归因,等等。但如果掌握了批创思维技能,就可能避免这些错误。

  批创思维是一种认知技能。要开发这种认知能力,必须通过训练。这种训练包括理论学习、认真实践和端正态度。首先,批创思维技能不完全形成于实践,至少要掌握一些基本论证理论知识,如逻辑学、语言学、科学方法论、决策论、价值论、认知科学等基础知识。没有这些知识,批创思维技能就会是“墙上芦苇”和“山间竹笋”。其次,掌握了理论并不等于掌握了技能。要把批创思维理论知识转换成批创思维技能,还必须依赖于大量实践。关于技能实践,心理学家们发现了一条“10年10000小时规则”——即便对于优秀人才而言,要想在某个领域达到世界级水平,需要花约10年大约10000小时的时间来进行系统强化训练。最后,态度决定一切。一个人只有喜欢并且相信某事,他才可能花更多工夫在这件事情上,才会更加关心自己在这件事情上面的表现。对待批创思维,没有端正态度,何来批创思维技能。批创思维技能培养至少需要有思想开放、独立思考、头脑冷静、不偏不倚和分析反思等类型的积极态度。

    (作者:熊明辉 单位: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墨家的论证理论

作者:李继东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不安,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诸子百家各抒己见以应对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诸家代表阶层不同,其观点也各异。为了维护自家立场,反驳他家主张,先秦诸子展开了激烈争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尤为关键的是,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学派创造性地提出了我国第一个系统论证理论,成为中国人思维方式的理性根基。

  何谓论证

  墨家论证理论框架主要阐述于《墨经》中,它包括《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和《小取》六篇,其中,《小取》是墨家论证理论的总纲,而《经说上》和《经说下》是对《经上》和《经下》中所提主张的解释说明。

  论证有零主体论证、单主体论证和多主体论证之分。严格来讲,只有建立在多主体互动基础上的论证才称为论辩,但有时论证理论家把只考虑到反驳(如图尔敏的论证概念)或论辩性外层(如约翰逊的论证概念)的论证也称为论辩。墨家论证概念主要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但兼顾了多主体互动情形。

  墨家自号《墨经》为《辩经》,后人也称其为《墨辩》。墨家论证理论的核心概念是“辩”,有关论证的各种主张主要围绕“辩”展开。“辩”在古代有两层含义:一为“认识之辩”,即区别、分辨;二为“言语之辩”,即辩论、论辩。后期墨家学者在《墨经》中首次给出了“辩”的界说:首先,“辩”就是“争彼”,即人们对于某个具体事物,由于认识分歧而进行论辩;其次,论辩对象不能是两种不同事物,只能是同一个特定事物,否则就无法辩争;再次,论辩双方对同一对象的主张必须相互冲突,这样才能引起争辩,分出胜负;最后,论辩必分胜负,没有胜负则不是论辩,而判定胜负的标准是论辩者所持的主张是否恰当和正确。

  在墨家看来,所谓“辩”就是论辩双方围绕某个事物展开论争,以形成对事物的正确主张,并以这种主张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的胜负为终结的一种言语行为活动。作为两个具体主体之间的直接对话,“辩”开始于意见分歧,展开于因意见分歧所进行的具体论辩,结束于意见分歧的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讲,墨家论证理论与当代论证理论家范爱默伦发展的语用论辩学有异曲同工之妙。

  为何论证

  作为墨家论证理论总纲,《小取》开宗明义地阐述了论证的目的就是要“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

  首先,“明是非之分”。是非不仅有其确定界限,而且人们也必须分清是非,明辨真伪,这一点充分肯定了论证对于人们认识事物、发现真理的重要作用。其次,“审治乱之纪”。论证具有治世功用,借助于论证这一工具,可以明了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关键,审察求治去乱的纲纪,实现治理天下的大业。第三,“明同异之处”。同异问题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通过论证,人们可以判明各种复杂事物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形成对事物的正确认识。第四,“察名实之理”。名实关系问题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论最为激烈的辩题,各派各家都有自己的名实关系主张,通过论证可以使人们对名实关系有正确把握。第五,“处利害”。事物间利害关系十分复杂,通过论证能够帮助人们对各种利害关系作出正确评价,达到兴利除害之目的。第六,“决嫌疑”。墨家所讲的“嫌疑”是指疑惑难辨的事理。决嫌疑即判明真相与假象,就是对令人产生疑惑的事物给以明确的认识和判断。在论辩过程中,人们解决了思想中疑惑不解的问题,同时也就分清了是非、辨别出同异。

  如何论证

  关于如何论证,墨家提出了三原则、一策略、五方法。

  首先,三原则。在《小取》中,墨家提出了“论证三原则”:(1)认识原则。即“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在墨家看来,论证的根本目的在于明辨是非,达到真理。因此,论证者一方面要考察客观具体事物产生、存在、发展和变化的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对各种相关的主张进行分析比较。(2)推理原则。类属关系是墨家论证的基石,因此提出要“以类取,以类予”,也就是具体论证要根据事物之间的类属关系而进行。(3)道德原则。这条原则的要求是“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具体说来,在论辩中,论证者不能非难与自己主张相同的另一方,也不能强求对方接受自己所反对的主张。有趣的是,语用论辩学的自由原则、证明责任原则与这条原则极其相似。

  其次,一策略。墨家论证的主要策略就是“以说出故”。他们主张用“‘说’的方式”给出所持主张的理由。《经下》和《经说下》实际上就是这种策略的运用。通常在《经下》先列出主张,然后以“说在……”的形式,在其后给出极简要的理由,然后在《经说下》给予进一步解释。

  再次,五方法。墨家提出了辟、侔、援、推、止等具体论证方法:(1)辟方法。“辟”即譬,指比喻,是用一种已知事物比拟另一种未知事物以使人明晓的方法。由于比喻的方法形象直观,容易说服别人接受自己的主张,因而成为中国古代论证实践中最常用的论证方法。(2)侔方法。侔是后期墨家独创的一种论证方法,是基于相同或相似的语言表达式进行论证的方法。(3)援方法。援就是援引对方主张和自己主张作比较,以对方主张与自己主张相类或相同为依据,指出对方对自己所持主张之否定不能成立。(4)推方法。推即类推,是中国古代最常用的推理方法,墨家在《墨经》中所讲的推是指通过指出对方所反对的主张其实与其所赞同的主张为同类,从而揭示其主张上的自相矛盾,进而反驳对方主张。(5)止方法。止是一种以个别反例否定一个一般性主张的推理方法。

  貌似论证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作为我国第一个系统论证理论的创建者,墨家还对论证中产生的谬误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根据谬误论的主流观点,谬误即貌似论证实则错误的论证。墨家围绕“名”“辞”“说”三个主要概念,讨论了三类谬误及其成因。

  其一,“名”谬误。名是辩的基本言说形式,墨家对论证中各种谬误的分析,首先是围绕名展开的。他们具体分析了名的使用中的各种错误情况,如混淆不同的名和对名的不当解释等,指出这类谬误产生的原因在于名的含混性。

  其二,“辞”谬误。辞是由名组成的,名的意义含糊往往会造成辞的构成和意义上的不确定甚至自相矛盾。墨家对辞的使用中产生的谬误主要集中于对“悖”的探讨上,并指出这类谬误的成因在于自身涉指而造成的自语相违。

  其三,“说”谬误。“说”谬误主要表现为在言语论辩中,把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物误认为它们在一切方面都相同,把现象相同误认为其成因亦相同。在墨家看来,如果对五种论证方法运用不当,或将其作为范式到处套用,就会导致推理上的谬误。

  在人类论证理论发展史上,论证理论经历了实践开端、科学转向、数学转向与实践回归几次大转向,提出了许多论证理论体系。但无论其如何枝繁叶茂,作为这棵参天大树的主干部分,墨家论证理论中所关涉的主要内容、本质、目的、原则从未变,其批判性精神和创新意识也没变。

    (作者:李继东 单位:南开大学哲学院)

论证理论的论辩转向
作者:晋荣东

  面对复杂问题,批判思维和创新思维都要求尽可能多角度地分析问题,尽可能全面地考察相关意见,以便获得更合理的问题解决办法。如果把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其根据视作一个论证的结论和前提,那么寻求更合理的解决办法其实就是去追求更好的洞见与论证。这种追求不仅对形式逻辑的论证理论提出了挑战,而且为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注入了新的内容。

  形式处理

  形式逻辑通常把论证理解为一组用真实性得到断定的命题,通过推理来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形式。不过,借助这种前提—结论的结构化理解,我们其实无从知道论证是谁作出的,是针对谁作出的,是在何种情境之中出于何种目的作出的。我们所得到的仅仅是一个无主体、无目的、去情境且静态的逻辑形式。

  与对论证的结构化、形式化处理相关,逻辑学家把可靠性作为评估论证标准,具体包含两个要求:一是前提真实;二是形式有效,即论证使用的推理形式能够保证从真前提必然得出真结论。如果某论证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它就是可靠的、好的;反之,就是不可靠的、坏的。用这种标准来评估,论证要么可靠要么不可靠,要么好要么坏,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可能,因此“更好的论证”这种说法在形式逻辑的论证理论中并不成立。

  论辩转向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真实论证实践时,就不难发现,论证总是论证者针对他人而作出的,总是在具体情境中为了解决特定问题而作出。科学家在探究中展开论证是为了证实或否证假说,官员在政策制定中援引专家意见是为了决策科学化,检察官在法庭辩论中诉诸论证是为了说服法官,谈判人员在谈判中进行论证是为了己方利益最大化,等等。

  着眼于理论建构与论证实践的一致性,论证理论的当代发展不再满足于形式逻辑对论证的处理,出现了所谓论辩转向,即重返亚里士多德论辩传统,从多主体互动角度来对论证进行描述性和规范性研究。多主体互动具有多种形式,既可是展开于多个真实主体间的论辩,也可是表现为独白但论证者在头脑中与想象对话者进行理性互动。目前,语用论辩学和非形式逻辑被公认是论证理论的两大代表。

  语用论辩学强调论证的目的是通过展开于正、反方间的批判性讨论来消除意见分歧。该理论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提出了一套针对理性讨论者论证性言语行为的程序规则,用以规范双方为消除分歧所进行的合作性努力,保证双方对有利或不利于争议立场的论证进行评判,即通过对这些论证的批判性检验来寻求最佳证成理由,使意见分歧得到合理消除。

  非形式逻辑认为论证总因争议性议题而起,因此论证者除了用恰当理由来理性地说服他人相信论题为真,还应履行自己的论辩义务,预见并回应已有或可能存在的各种反对意见、批评与其他立场,通过更全面的系统证成与辩护来改进和完善论证。因此,好论证不仅要在前提与结论关系上满足充足性、相关性、可接受性及真实性标准,还应在涉及论辩义务维度上满足论辩充分性标准。

  不同于形式逻辑在论证评估方面陷入可靠与不可靠、好与坏的两极对立,当代论证理论大多认为,无论是前提对结论的支持度还是论证者对论辩义务的履行,在强与弱、充分与不充分间,进而在论证好与坏间,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其他可能。这种逐级主义立场使得追求更好洞见与论证在理论上成为可能。

  一致而百虑

  从认识论上看,论证理论的论辩转向有其客观基础,这就是冯契所说的“一致而百虑”。作为认识发展普遍规律,“一致而百虑”强调只有通过不同观点的争论,并用逻辑论证和实践检验,才能明辨是非,达到一致的正确结论,获得真理。他认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已经发现:展开不同意见争论,揭露各自的思维矛盾和相互间的矛盾,然后引导到正确结论,是获得真理的具体途径。“辩证法”的原始意义即通过论辩寻求真理。

  认识主体受各种条件限制,对象又有各方面的联系并处于矛盾发展中。面对特定问题,不同的人各有所见,各有所蔽,主体间必产生意见分歧。如面对风靡大中城市的共享单车,有人因绿色出行、共享理念而对其赞赏有加,有人因乱停乱载、抢道闯行而要求彻底禁止,还有人则提出不能因噎废食,重要的是加强管理,各种意见不一而足。为了消除分歧,获得问题的合理解决,人们围绕不同意见展开争论,进行比较、分析,揭露各人思维中的矛盾和相互之间的矛盾,分辨其中的对与错、原则分歧与偶然差异、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由于意见分歧往往关联着观点分歧,在争论中还要进行观点的分析批判。这样,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同时互相启发、互相补充、互相纠正,就有可能达到比较一致的认识。再把这一认识诉诸逻辑论证、事实检验,应用于实践看能否达到预期成果,最终就有可能获得问题的比较全面的正确认识,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达到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领域内的相对真理。

  语用论辩学强调通过正反双方的批判性讨论来对争议立场及其论证进行检验,非形式逻辑要求论证者去预见并回应针对论题的各种反对意见、批评、可替立场等,其实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体现了“一致而百虑”这一认识规律的内在要求。作为认识的不同层次,意见往往片面而抽象,真假对错在其中相互纠缠,界限不明,而真理之为主观与客观的符合,则总是在过程中展开并趋向于完备的客观性。通过不同意见、观点的争论去达到真理,意味着认识的深化和发展,而从论证角度看,其实质就是去追求更好的洞见与论证。

  论辩合理性

  逻辑学不仅具有作为现代科学共同基础的工具价值,它在现代性构建与批判方面还具有启发民智、转换观念、确立导向等社会文化功能。逻辑规律、规则与方法所体现的理性精神和规则意识,是科学精神与民主法治的基本要素。当代论证理论对于在学术研究和公共领域中扩展论辩合理性具有积极意义。

  对现代性、现代化过程的概念把握往往与合理性观念密切相关。按照挪威哲学家希尔贝克的理解,工具合理性旨在因果说明和技术应用,解释合理性的目的在于意义理解,作为二者基础的论辩合理性则主要是程序导向的,其核心之义就是有限的可错主体在批判反思论辩中相互学习,以此来追求更好的洞见与论证。论辩合理性不仅贯穿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研究,还存在于公共领域。现代社会为了应对工具合理性的过度膨胀、文化价值领域的种种冲突,除了恰当的合理性形式和建制安排,还需要自由而开明的公共讨论与意见形成,为此就必须扩展论辩合理性,既批判各种独断论和原教旨主义,也反对形形色色的相对主义、怀疑主义。批判的反思论辩合理性构成了现代化过程的一个主要特征。

  以“一致而百虑”的认识发展规律为前提,用平等的自由讨论态度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公共领域的各种论辩,不仅有助于培育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进学术创新与繁荣,有助于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通过创新驱动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止于此,它还有助于通过不同文明的兼容并蓄、交流互鉴来应对全球问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扩展论辩合理性,培育和提升人们参与理性论辩的意愿、习惯和能力,践行通过不同意见、观点的争论来达到真理等方面,以语用论辩学和非形式逻辑为代表的当代论证理论责无旁贷。

    (作者:晋荣东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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