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关系中,“大国”往往扮演着“核心”角色,它们是塑造和引领国际秩序走向的主导者;然而,“小国”在其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当前世界秩序处于变化之中,“小国”成为影响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学界对于“小国”的关注,反映了世界各国期待更加平等、合理的国际新秩序,也反映了国际关系等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精细化发展的趋势。
“小国”是相对的概念
关于国际关系研究中的“小国”概念,至今尚未有统一的标准。学者认为,“小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视具体研究情况来判断。同济大学中国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王存刚告诉记者,一般而言,国际关系中的“小国”是根据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总量、军事实力等硬实力指标界定的,并不涉及国际影响力等软实力指标。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韦民主张以人口规模作为界定标准,即“小国”为人口规模小于1000万的主权国家。但他也表示,在具体研究中,对“小国”的定义需要视情况而定。“例如,当谈到中国、菲律宾、越南时,常将菲律宾与越南视为‘小国’,但实际上菲律宾人口已超过1亿,越南人口也近1亿。不过,越南、菲律宾在国家行为上往往更多体现出‘小国’的特点。因此,在研究中将它们视为‘小国’有时也是合适的。”
在外交学院教授高飞看来,判断国家大小的一般依据是综合国力,包括领土、人口、经济总量、军事实力等因素的总和。“但大、小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总而言之,在具体的研究中‘小国’需要有明确的定义,在不同的研究中,‘小国’的定义又是开放的,非一成不变的。”韦民说。
国际关系理论研究新视角
韦民观察到,在我国的国际问题研究中,“大国”研究仍然是国际问题研究的主流,享有的学术资源占据绝对优势。而“小国”研究还相对匮乏,研究成果乏善可陈,也远滞后于国外。
“这种局面亟须予以调整,‘小国’研究必须加强。”在韦民看来,其中缘由主要有三点。第一,“小国”数量多,其国际影响和对外行为是国际关系发展的重要变量。“小国”研究是验证和补充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视角。第二,“小国”经验是大国借鉴的重要来源之一。第三,中国需要关注和研究“小国”。只有充分认识到“小国”思维和行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才能更好地发展与它们的关系,为国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际关系研究的对象并非按照国际行为体的“体量”大小来区分,而是按照中心国家和外围国的“两分法”进行分析。高飞说,沃勒斯坦的“中心—边缘”理论就是其中的主要代表。在这一理论下,一系列给定的概念,如“先进”、“落后”、“发达”、“不发达”、“发展中”、“欠发达”、“新兴国家”等被很自然地用来描述对不同国家的直观认识。从这一视角看,国家间的不平等状况清晰地暴露了出来。“现在国际关系研究必须面对一个重大变化,即随着中国的崛起,带动了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崛起。”
“一带一路”为“小国”研究带来新契机
“‘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领域迅速崛起,从理论上改变了原有的‘中心—外围’结构思维。”高飞认为,更重要的是在规则领域,“一带一路”倡议中所提倡的正确义利观,表明倡议不仅仅为中国服务,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仗义执言,旨在推动建立一个共同的、合理的世界秩序。
“我国的‘小国’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定盲区和较大拓展空间。‘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的‘小国’研究提供了空前机遇。”王存刚认为,我国学者应当结合国家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国际关系的客观现实,进一步加强对“小国”的实地调研工作,力求掌握更多一手资料,做更多案例研究、专题研究、比较研究、跨学科研究,不断拿出有学术影响力和政策影响力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在韦民看来,“一带一路”倡议涉及的“小国”数量很多,能否有效地发展同这些国家的双边关系,对于倡议的推进将产生很大影响。
王存刚认为,“小国”要在当今国际关系中发挥作用,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始终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以赢得国际社会信任和尊重;二是努力占据道义制高点,获得足够的道德感召力;三是勇于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理念、方案,为解决国际热点问题、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贡献独特智慧;四是掌握并展现足够外交技巧,善于利用既有国际规则;五是充分展现合作共赢的意愿,特别是要重视加强与其他中小国家的团结合作,在涉及全球治理等重要现实议题时,可适时组成更为灵活的议题联盟,发挥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作用。
记者 张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