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教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高校要落实学术诚信教育制度,使教学科研人员、学生知晓《办法》精神、原则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高等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本应是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的引领者和弘扬者,但是近年来,高等学校学术研究领域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频频被曝光,败坏了高等学校的学风,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对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强调,彰显了教育部对治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明确对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要严惩严治,形成警示震慑。另一方面,要求高等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教学科研人员、学生等对学术不端行为危害性的认识,筑牢学术研究人员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良好氛围,营造学术诚信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