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5年度第三批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一、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经费
1.部属高校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拨款60万元,未通过2009年评估的基地拨款30万元。每少立项1个基地项目,减少经费10万元。
2.其他部委和地方高校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拨款30万元,未通过2009年评估的基地每个拨款10万元。每少立项1个基地项目,减少经费10万元。
3.新疆大学和西藏大学:每个基地拨款30万元。
4.部省共建基地:每个基地拨款15万元。每少立项1个基地项目,减少经费5万元。
5.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每个中心拨款15万元。
6.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每个基地拨款10万元。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经费
1.2015年度重大攻关项目:一期按60%拨款。(详见教社科司函〔2015〕329号)
2.通过中检的2013年度重大攻关项目:二期按40%拨款。
3.通过结项的历年重大攻关项目:三期按10%拨款。
三、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1.2015年9月至11月通过结项的历年一般项目,三期按10%拨款(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2015年9月至11月结项及拨款情况)。
2.补拨通过中检的2012、2013年项目12项,其中2012年项目按30%拨款,2013年项目按40%拨款。
四、普及读物项目
下半年共有8项普及读物出版并结项,二期按20%拨款。
五、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费
1.思政课教学科研团队入选择优支持计划:全额拨款。
2. 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2015年立项项目,一期按30%拨款(详见教社科司函〔2015〕296号);通过中检的2014年度项目,二期按30%拨款;通过结项的2012年度项目,三期按40%拨款。
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重点难点专项:每项资助1万元,全额拨款。(详见教社科司函〔2015〕321号)
六、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经费
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经费:每项一等奖著作2万元、论文1万元、研究报告1万元,二等奖著作1万元、论文0.5万元、研究报告0.5万元,三等奖著作0.5万元、论文0.3万元、研究报告0.3万元,成果普及奖1万元。
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高校财务计划内账户。拨款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详见《2015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若财务账号发生变更,请及时把最新财务账号信息传真到我司,避免拨款经费无法下达。经费如有问题,请与我司联系。
联 系 人:杨 锋
联系电话:010-66096629
传 真:010-66096630
附件:2015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三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