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教育部频频向高校不良之风和腐败现象“亮剑”,高校腐败正遭到重拳整治。加强对高等院校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成为众多学者关切的问题。
重拳整治高校腐败
近日,中国传媒大学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3所部属高校的10名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严惩。
12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受贿案,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人蔡荣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悔罪。
同时,众多高校也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工作。
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廉政理论研究所所长尹利民等学者表示,“八项规定”出台三年以来,高校风气有了明显的净化。对高校腐败的“重拳打击”,将进一步发挥遏制腐败、弘扬正气的作用。
自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大学进入“黄金机遇期”以来,高校腐败案件开始由基建、自主招生领域,向经费管理与使用等领域蔓延。高校腐败的土壤何在?
高校腐败案折射监督机制缺位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加大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在招生录取、干部聘任、基建工程、经费管理等方面,具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学者表示,这一方面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但是,另一方面高校发生的违法违纪、消极腐败现象一度呈现增多趋势。而这些现象的出现与监督的缺位不无关联。
学者认为,高校的腐败自然有其特点,但根本原因与社会其他领域的腐败一致,均为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高校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既有监督主体方面的,又有监督客体方面的,也有社会大环境方面的;既有认识层面的,又有实践层面的,也有制度层面的。剖析监督缺位的原因,将为制定相应对策与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权力运行的监督工作提供依据。
国内的高校腐败,多发生在二级学院合作办学招生、基建、采购等资源集中的领域。尹利民认为,高校与其他部门一样,权力的运行也会出现缺乏监督的“真空状态”。由于学校纪委隶属于学校党委,本身不是独立机构,很难行使独立的监督权,一旦权力集中于某位校长或书记身上,对于其权力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就有可能出现腐败现象。
综观当下中国高校腐败高发的现状,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认为,总体上分为高校内循环系统腐败和高校与社会系统交互腐败两种基本类型。在当前治理模式下,现代大学制度在中国的推行,尚未能够有效地形成对行政权力进行功能调整与制衡约束的权力架构与协作机制,高校资金的管理与投向,较少受到外部权力的约束与监督,腐败的高发成为难以规避的问题。此外,在高校与社会交互系统腐败类型中,尽管中国高等教育发展速度惊人,但优质教育资源仍然稀缺,优质教育资源成为当下炙手可热的社会供给产品,由此导致社会财富向高校的广泛聚集,一旦权力监督处于被弱化的地位,腐败便难以控制。
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杨克瑞称,高校腐败案反映了干部任用及其权力机制弊端。缺乏监督的权力,就是滋生腐败的温床。
建构“防火墙”与“隔离带”
对于我国高等院校的健康发展,建立和加强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体系尤为重要,同时,由于监督本身也是一种权力,同样需要监督,因此,高校还应构建对监督权的监督机制。
尹利民表示,首先,要形成内部的监督机制,党委与行政的相互制约;其次,要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再次,要发挥教代会的实质作用。尤其是在学校的经费开支方面做到透明,财务报告应该接受教代会的质询。
尹利民还认为,其前提是做到信息公开、决策民主和权力高度透明。其中,信息公开是关键,信息只要公开,权力就会收敛,腐败现象就会被遏制。解决高校的腐败问题,根本还是贯彻现代大学制度。
加强高校权力监督,应着重建立阳光公开制度,将人事的引进与晋升、财务的预决算等公开,杨克瑞如此称。
刘艳红表示,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强化与优化大学权力体系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建构起高校权力腐败的“防火墙”与“隔离带”至关重要。高校反腐重在科学选择“重点关口”,实施关口治理,加大规范运行的刚性,重点围绕干部选拔、基建后勤、职称评定、招生、领导班子决策等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强化廉政风险的排查与防控,健全完善各项内控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防止和克服“一言堂”现象,消除高校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