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即政治经济学批判,并非要“回到古典”亦即回到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区分上去,而是要扬弃异化亦即扬弃政治国家从市民社会中的异化,使国家复归社会。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去构想社会主义,这个社会主义与国家主义相对应。黑格尔是国家主义者,主张国家本位;马克思是社会主义者,主张社会本位。但是,当马克思从黑格尔市民社会/政治国家的二元结构转向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三元结构时,他也就从社会主义者转向共产主义者。这个共产主义与私产主义相对应,马克思认为私产主义的最后和最高形态是资本主义,他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来批判资本主义。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接续他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马克思的法哲学批判是对社会主义的构想,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则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前者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理想性环节,而后者则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现实性环节。相比而言,后者比前者更具有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马克思许多著作和手稿的标题,甚至《资本论》的副标题,都叫做“政治经济学批判”。这里的“批判”显然借鉴了康德的用法,亦即阐明研究主体、客体(对象)及其关系的认识论根据,确定每一研究适用的领域,划分每一领域合法的边界。
乍一看来,《资本论》以“资本”亦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主题,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并无多少政治哲学蕴含。马克思完成的著作大多是纯粹哲学、历史和经济领域的研究。倒是恩格斯还有几部著作(如《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涉及政治哲学问题。恩格斯《反杜林论》第一编“哲学”中的“道德和法”部分就研究了“平等”、“自由”两个政治哲学问题。
其实,这些政治哲学主题在《资本论》中得到了系统的论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立了一个新型政治哲学体系,致力于在具体社会历史形态亦即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中,实现对每一政治哲学问题的具体历史阐明;致力于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探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上层建筑和观念上层建筑。
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了“工人的自由”,就是除了支配自己劳动力商品之外,“自由得一无所有”。“自由”,就是商品的自由契约;“平等”,就是商品的等价交换;所有权,就是“每一个人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就是“双方都只顾自己”。马克思《资本论》告诉我们: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只要联系它的经济基础,就会发现它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妙。资产阶级习惯性地将自己具有特殊性的利益和意志普遍化,就在无意中制造了谎言和骗局。
分工、所有制(所有权)也都成为政治哲学问题。马克思既从经济科学角度去研究分工,又从政治哲学角度来批判分工。分工既是生产力,又是生产关系。当分工被作为生产力去研究时,就是一个经济科学问题;当分工被作为生产关系(即与利益关系、权力关系相对应的技术关系)来批判时,又是一个政治哲学问题。所有制是一个经济科学问题,所有权是一个政治哲学问题。马克思倾向于将所有权问题还原为所有制问题,这也就是将法权(上层建筑)还原为生产和分配(经济基础)。
当然,不只如此,整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都是政治哲学批判。例如,我们可以将《资本论》的结构理解为一种物象—人本结构,所谓“物象”(物质现象),就是经济现象(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工资、利润、地租等等);所谓“人本”(人类本质),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等),就是社会关系,尤其阶级关系,或处于一切社会(阶级)关系之中的个人,或作为一切社会(阶级)关系总和的个人(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地主等等)。我们可以将《资本论》的方法理解为一种现象还原,先将物质现象还原为人的社会关系,再将人的社会关系还原为人的实践活动。反过来说,将人及其社会关系、本质力量物化(外化、异化)为物恰恰是马克思力图扬弃的社会结构,将这种社会结构神圣化,就是拜物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对象。
总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不仅是一种研究,而且是一种批判。与其说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不如说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研究是一种科学态度,批判是一种哲学态度。因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既是经济科学,也是政治哲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创立了一个新型政治哲学体系,研究和批判了诸多政治哲学问题。就此而言,整个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可以视为一种政治哲学批判。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