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项目管理 > 通知公告 > 文章详情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开展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201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4〕245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实施办法》,为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打造高水平智库平台,现就发展报告项目2014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对象
  2013年批准立项的发展报告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2010、2011年度立项的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将于近期进行评估,评估通知另发。)
  二、年度检查内容
  1.年度发展报告的编写出版和质量水平情况;
  2.成果应用转化和社会影响情况;
  3.特色专题数据库建设情况;
  4.团队合作和协同创新情况;
  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6.项目所在学校支持措施和管理绩效情况。
  三、年度检查方式和结果处理
  1.年度检查采取形式审查和通讯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将视情形做出暂停拨款、限期整改直至撤项等处理。年度检查结果同时记入项目档案,作为项目验收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
  3.不参加年度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四、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
  本次年度检查工作采取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
  1.网上系统报送材料:
  请各相关高校社科(科研)处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并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2.网上系统报送时间为12月25日—12月31日。请各相关高校社科(科研)处在此时间段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对本校所有参加年度检查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填写、审核确认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2013年已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4@sinoss.net
  3.正式提交纸质版材料:
  (1)学校社科(科研)处签署意见的《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3份(含原件1份)。
  (2)自立项年份起至今已出版的“发展报告”每年3本。
  (3)有关证明材料附在《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后一并装订。
  4.请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寄到或送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邮编:100029。
  联系人:王楠、过萍;联系电话:010-58581411、58581198;电子信箱:pingjzx@126.com

  附件:1.2014年度发展报告项目检查名单
     2.发展报告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年11月26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