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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艺术院校社科管理协作组 关于召开首届全国艺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艺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同意,计划召开“全国艺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作为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系列论坛之一。首届论坛年会由中国美术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探讨推进高校艺术类人才培养和学术繁荣的思路和举措,促进艺术院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做出积极贡献。
  二、研讨内容
  1.艺术学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艺术院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路和举措;
  3.艺术院校人文教学和研创的规律和方法;
  4.艺术类学术研究和创作的评价体系及标准。
  三、  参会人员
  1.特邀代表与嘉宾;
  2.艺术院校分管校领导,研创处(科研处、社科处)负责人;
  3.综合性大学艺术类学院负责人;
  4.艺术类研究院所及科研管理机构负责人;
  5.媒体代表。
  四、  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5日,会期1天。
  12月24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浙江蓝天清水湾国际大酒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莲花峰路37号)。
  2.会议地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地址:杭州市转塘镇象山352号)。
  五、其他事项
  1.请每个单位围绕会议主题和研讨内容至少提交一篇书面发言稿或论文摘要,电子版请于12月15日前发至邮箱:kyczc163@163.com
  2. 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请参会代表务必于12月8日之前电话或邮件告知往返车次(航班)、住宿要求。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南山路218号 中国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邮编:310002;
  联系人:童赛玲、王佳阳;联系电话: 0571-87164691、18958092138、18258262847。

  附件1:会议主要议程
    2:参会人员回执

 

                                中国美术学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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