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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经验交流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6月26日上海文科科研处长座谈会的要求,请对座谈会的发言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充实,形成经验交流材料提交即将召开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会议。
  经验交流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1)“十五”期间本省(区、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情况,特别是取得的突出成绩、核心成果、成功经验;
  (2)“十一五”期间进一步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思路与具体措施。
  (3)要求重点突出,有特色、有侧重。文字不超过3000字。
  上述经验交流材料在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6月30日前上报我司;同时务请提前将电子版发送我司,以便汇编成册。邮箱:jiantongm@moe.edu.cnyangy@moe.du.cn。联系人:杨颖,010-66096627。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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