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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安: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树立现代治理理念
2013-12-1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们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概念。“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不仅是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而且反映了党和政府从“管理”国家到“治理”国家思维上的跨越,体现了党的政治智慧和勇气。而要实现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首要的是树立现代治理理念。

  现代治理有着自身的理念和思维。首先,治理是一种多元化的系统思维,要求识别治理系统中各主体的关联性,强调治理的民主性以及处理好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其次,治理的内容是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相互协调的治理机制,并实现治理机制之间的良性互动。第三,治理的关键是顶层设计,涉及制度层面和决策职能。第四,治理的手段是“疏”“统”并举、软权力和硬权力并用,以疏导和软权力的运用为主。最后,治理还是一种过程化思维,是围绕“合规、规则和问责”不断演进的建设过程。

  全会强调通过多元利益主体的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要求改革应注重顶层设计,构建有效的政府治理。推进社会组织治理改革方面,强调着力于构建治理结构,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深化企业改革方面,要求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公司治理改革。

  从“管理”到“治理”的跨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破题”之举,是重大的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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