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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性”是文艺创作的要义
2013-09-27 作者:穆陶 来源:求是理论网
       倡导作家的“人民意识”,坚持文学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理念,在当今观念纷纭、思想多元的社会环境中,显得特别重要。当前文艺思潮多元杂糅,惟其对文学“人民性”的淡漠,令人枨触独深。由于对“人民性”在理论阐释上的声音微弱,影响于创作实践也显而易见。贴近现实、深入社会民心之作,显得凤毛麟角,能引起社会轰动者更是淡若秋水微波。咎其原因,或曰受网络冲击,或曰社会人群生活节奏加快无暇读书,这些说法,或许不无道理,但我以为,主要原因尚不在此,而在于文学本身。无论社会形态如何变化,无论生活习惯如何不同,人们的精神追求任何时候都不会消失。作为精神载体的文学,应当是与现在时的人们的思想情感相通的。相通则昌,相悖则衰。文学失去了读者,文学远离了民间,文学变成了圈子以内的自导自演、自舞自唱,由此失去民众的眷顾,自在情理之中。
 
       文学需要叙写民众的思想感情,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这不仅是文艺创作的要义,也是时代的召唤。我以为当代作家应当自觉地履行三句话:为时代见证,为历史钩沉,为人民代言。而为人民代言是最为重要的。有了人民才有历史,有了人民才有国家,有了人民才有一切。作家艺术家不能被一些虚假的、旁门左道的思想观念影响了自己的思维,要坚定不移地以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为思想之本,来指导自己的文艺创作,才能真正建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文艺创作观。
 
       确立正确的文化理想,坚定文艺创作的自信与自觉,将社会使命与历史责任真正化为创作的动力,至关重要。这样的动力,需要有思想与信仰的支撑,需要有建立在爱祖国爱人民的思想之上的忧患意识。古往今来,凡是伟大的作家,同时也是思想家。思想家应当有义务、有责任来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心怀国家前途,关心人类命运,应是作家艺术家最高尚的思想境界。
 
       必须明确,使命和责任是与名利观念不相容的。作家艺术家应当耐住寂寞,不能“一切向钱看”。“一切向钱看”的文艺家不可能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与社会生活多元化的发展潮流中,利欲的膨胀、理想的淡化、人生价值的迷惘,不时困惑着某些人的头脑。因此,谈使命感,谈责任感,谈文艺创作的自信,是不能避开这个问题的。倡导独立思考精神,切忌“随风起舞”,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方可避免歧路亡羊之失。
 
       心里想着人民,非指一定要写工人农民的题材,而是要将人民的思想感情诉诸笔端。为人生前行伴吟,为社会呼唤光明,应当成为作家最高的信念和光荣职责。正如列宁所说:“艺术是属于人民的,它必须在广大劳动群众的底层有其最深厚的根基;它必须为这些群众所了解和爱好;它必须结合群众的感情、思想和意志,并提高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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