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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本土化的微观政治学
2013-09-26 作者:翟桔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6月28日第468期
       从中国政治学目前为数不多的实证研究来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研究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很多实证研究缺乏理论预设,研究目的不明。二是将实证研究等同于经验归纳,理论提升乏力。由于实证研究不规范,政治学研究难以从鲜活的政治实践中提炼出理论,政治理论远远滞后于政治变革的需要,无力解释当前政治生活。
 
       中国政治学实证研究要摆脱困境,理应正视当今政治学实证研究领域的主流范式——理性选择范式。理性选择范式超越了理性主义范式(传统政治哲学)的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主义范式(传统政治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将经济学研究常用的、规范的实证研究方法(个人主义演绎法和以此为基础的一般均衡方法论)开创性地运用于政治学领域,孵化出规范的实证政治理论。理性选择范式用个人主义演绎法和一般均衡方法论建立的规范的实证政治理论均属微观政治理论,它开创的现代政治科学实际上是一种微观或个体政治学。     
 
       统一对实证研究的认知
 
       规范的实证研究是以个人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演绎研究。而在中国政治学研究传统中,整体主义方法论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整体主义归纳法依靠的案例再多也是有限、特殊的,而通过“特殊案例”分析求得经验的普遍性,使得决定性的理论验证几乎是不可能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归纳理论“包含的逻辑约束太少”。归纳法(包括统计相关分析、回归分析等)可以帮助发现政治现象之重要规律的表层(经济增长与政治民主的相关性,某种趋势或规律),但是,经验规律性从来“不证明正确性”,因为它“不揭示规律性的原因”(经济增长与政治民主相关的原因,为何会出现这样的趋势或规律)。
 
       要找寻政治现象的普遍规律(因果链),描绘政治主体的行为选择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准确地揭示规律性的原因和政治现象的确切性质,只有用个人主义演绎法才能做到:从某种政治环境下相关政治主体(个体)的利益偏好和动机逻辑(微观基础)、行为选择及其互动中建立起关系结构,从中发现逻辑上的因果关联或一般规律。具体到理性选择范式对个人主义演绎法的运用,就是借助“理性人”假设,通过对影响理性人的态度、决定性选择的动机、限制和计算的推理分析,解释和预测理性人在现行政治制度下的行为选择、相互作用及其结果。而用模仿自然科学研究物与物关系的整体主义归纳法根本无法准确地界定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政治主体之行为选择间的逻辑关系、政治现象的确切性质或运行模式。
 
       明确实证研究的目的
 
       布坎南曾对实证研究和规范的实证研究做了区分:如果把国家或政体构想为制度集(个体通过制度集而集体地行动),那么实证研究就是分析现存的或假设的制度集,而不管这一制度集在推进或促进某些“社会目标”方面的功效;而规范的实证研究则是应当依据各种可替代的制度在产生一定结果或实现一定目标方面的效率,而排列出这些制度来。如果可能的话,还应把那些制度下所产生的结果或目标弄清楚。运用个人主义演绎法和一般均衡方法论建构的理论都能确定制度产生的结果及其确切性质,都属规范的实证研究方法,其不同之处在于:个人主义演绎法是运用“理性人”假设分析相关政治主体在现存的政治制度下的行为选择及其互动产生的结果,这一结果可能是均衡的,也可能是非均衡的。
 
       个人主义演绎法和一般均衡方法论均可以发现理性人的行为选择之间在逻辑上必然的(非粗放的)因果性规律,使政治学研究摆脱对乌托邦理想、推测性观念和经验性规律的依赖;而且,一般均衡方法论能够准确地找到理性人在选择或预设的政治制度下策略性博弈的最优或均衡结果,从而确认在给定环境下的最佳政治制度(提出规范性主张),极大地提升了对政治制度改革的指引价值。中国政治学研究须架设由实证研究通往规范的实证研究之桥梁——个人主义演绎法和一般均衡方法论。只有当规范的实证(微观)政治研究得到发展之时,才能指望从专业学术成就中产生出对现存政治制度成功“改革”的预期。科学的唯一目的就是最终有助于规范性主张的发展。我们力图了解这个世界是怎样运行的,以便使之运行得“更好”,以便“改进”各种事物。
 
       推进实证研究的行动   
 
       我国近年来的政治学实证研究已开始从以往偏重于用整体主义方法研究社会或国家的全局性问题转向用个人主义方法研究政治行为的微观基础和动机逻辑、个体政治行为相互作用的过程及其规律。如果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个人主义演绎法和一般均衡方法论为平台推进实证研究的规范化,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政治学研究必定能产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规范的微观政治学理论。
 
       然而,当学者们形成初步的微观政治学理论后,如果驻足于此自说自话,不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学者间的交流探讨,形成共享的研究问题和分析概念,不能有意识地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推进和发展微观政治学理论,那么即便微观政治学理论成果汗牛充栋,也无助于真正的知识积累。只有当学者们能自觉地约束自己、抵制那种无休止但随意的所谓创新的诱惑,保持一种学术连续性,在前人基础上不断充实和扩展微观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学才有可能探索出系统规范的、大国转型的政治市场均衡理论,并将其运用到中国政治体制、制度和机制变革的实践当中去。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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