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观点 > 社科论坛 > 文章详情
反思哲学探索中的不同进路
2013-09-04 作者:美]加州圣荷塞州立大学 来源:社会科学报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 牟博 (Mou复旦大学Bo),美国加州圣荷塞州立大学哲学系教授,比较哲学研究中心主任,英文国际哲学杂志《比较哲学》(Comparative Philosophy)主编 。曾担任国际中西哲学比较研究学会(ISCWP) 首任会长 (2002-2005)。专业领域和目前研究方向包括语言哲学、形而上学、分析哲学、中国哲学、比较哲学。
  
  前不久,美国加州圣荷塞州立大学哲学系牟博教授应邀在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发表演讲。他指出,在处理哲学研究对象时,存在着不同的方法论上的进路。因此,持有适当的方法性引导原则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如何对其他学者和自己的工作作出评价与认识。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 在哲学探索中,我们首先遇到的是这样一种方法论问题:给定一个研究对象以后,马上就涉及到如何去处理哲学研究对象,即方法论上的进路;同时,我们也面临如何看待就同一研究对象的不同进路(或当事人自己的进路和其他进路)之间关系这样一个问题。这也正是在哲学上有趣、对哲学发展具有建设性和创造性意义的比较哲学研究在 “元哲学探索” 层面所关注的一个中心问题,即哲学研究中不同进路的建设性交锋-交融如何可能。
  
  三种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进路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我试图引入和说明一个在哲学(和其他领域)探索中如何看待不同进路的(元方法论)框架,这个方法论框架要用到一些概念解释性资源。我首先区别在哲学或反思探索中三种相互区别但又相互联系的不同含义上的方法(method)或方法论进路(methodological approach),它们在概念上和在反思实践中都既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第一种methodological perspective或perspective method (方法性视角取向或视角取向性);第二种methodological instrument或instrumental method(方法性工具或工具性方法);第三种methodological guiding principle或guiding-principle method(方法性引导原则或指南性方法)。这三者的排列顺序是有讲究的,因为工具性方法和指南性方法是在视角取向性方法的基础上加以刻画表征的。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对于这几种方法论概念资源,我试图用一个通俗比喻来说明。我在黑板上画了一栋有前门、侧门和天窗的房子,你可以用哲学研究中的任何对象来替换这栋房子,譬如说你可以用苏格拉底在早期柏拉图对话“Euthyphro”中和孔子在《论语》“为政”篇中所共同关注的(孝)敬 [(filial) piety] 作为反思对象来替换这座房子。我的目的是要进入这栋房子。假定它有三个路径,一个是通往前门的路,一个是通往侧门的路,还有一个是从天窗进,这些相当于不同的视角取向性方法。视角取向性方法需作进一步区分,即合格的与不合格的视角取向性方法之分。在这个比喻中,通往前门之路,通往偏门之路,和通往天窗之路,这三个视角取向性方法是合格的,因为它确实抓住了研究对象的某一方面,走这方面可以进入房子。如有另一条路,但它并不通往房子,那么就通往该栋房子这一目的而论,它便是不合格的。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第二种方法论概念所论及的是工具性方法或者方法性工具。给定一个视角取向性方法,我们要使用一些适用于该视角取向性方法的工具性方法来实现或贯彻它。譬如,一条通往前门的路,我们要使用一些工具来通过这条路。假定通往前门的路被大雪覆盖,而通往侧门的路不是大雪覆盖,而是荆棘丛生,这就涉及到使用不同的工具要考虑哪种工具更好。工具性方法大部分都是中立的,即可用于实现或贯彻不同视角取向性方法。我所说的“中立”是:在道路被大雪覆盖的情况下,可以用大砍刀去拨开雪,虽然不是很有效率但也起作用;在道路荆棘丛生的情况下,不用大砍刀而用雪铲砍,也起一定作用。它们固然是中立的,但针对某种视角取向性方法,也有哪个(或些)工具性方法更合用、更有效的区别。
  
  定位和评价真正的视角取向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 现在有个问题:假定圆头兄和方头兄两者的目的都一样,他们都是要进前门去起居室见个人,因而采取同一个视角取向性方法,都采取通往前门的路径,并且都是用同样的工具性方法,即雪铲。那么,是不是他们关于思考这个问题的一切方法论方面都是一样的?我们假定圆头兄根据他的目的选定通往前门的视角取向路径,但是他并不认为当前的视角取向路径本身是天下第一路。他认为其他的路径也是进门之路。这是一种方法论态度。假定方头兄是另一种态度,他认为当前的路径是天下第一路,其他的都是根本不合格的。这是两种不同的方法性引导原则,即如何看待不同的方法论视角取向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论,两个人可能其视角取向性方法和工具性方法完全一样,但他们可能有不同的关于如何看待不同视角取向之间关系的方法论态度;这种方法论态度常常并非一目了然,而是在当事人的头脑中。(在这个比喻中,我实际上用圆头兄和方头兄来表示不同的方法性引导原则。)要辨别一个当事人的方法性引导原则,由于它经常不是明白说出来,所以要看字里行间,可能要看当事人的其他论著和背景。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通过运用上述概念解释资源及其涉及到的几种区分,可以直接推出来一些结论和教训。我们搞哲学的,经常开展学术批评,无论是对其他学者写出的一些文章,是对同事提职称,还是想作出一些学术交流回应,都涉及到评价性批评。一个学者的真正的方法性引导原则,常常不能仅凭他写作的一篇文章所展示的视角取向性方法来理所当然地判定;一篇文章往往是根据其作者的目的取向、训练背景、教育背景、工作要求,而采取看待问题的一定的视角取向,比如说分析的视角取向性方法,或大陆哲学的视角取向性方法,或其他的视角取向性方法。不能根据他一篇文章所采取的一个具体的视角取向,就断定他一定是以此而拒绝和否认(或没有意识到有)其他合格的视角取向性方法。还有一个结论是,特别是在从事哲学研究时,持有适当的方法性引导原则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如何对其他学者的工作作出评价和批评,也涉及到如何对自己的当下研究工作的视角取向作出适当定位和评价,从而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跨传统的反思实践
  
  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复旦大学我试图从元方法论角度一般性地提出若干方法性引导原则的八个适当性条件:认同或承认相同谈论对象、承认诸多合格视角取向、对当事人目的或关注点持有敏感性、认同合格视角取向“平等”地位、把握新视角取向可能性、寻求视角互补、寻求“扬弃”、敏感于对象动态发展。这些适当性条件的性质是规范性的,而非纯描述性的;但是它们本身都是可批评的。它们本身并非自上而下的教条,而是来自于跨传统的哲学探索反思实践。这些适当性条件,大家在工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或多或少地都在运用。
  
  说到这里,可以就如何看待针对一个哲学反思问题的不同进路简要地提出若干元方法论参考点。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采取不同进路的当事人的目的和关注点是什么:(通过哲学解释)所考察的问题或研究对象究竟是什么?该研究对象真正具有哪些可供考察的方面或层面?而采取不同进路的当事人当下考察或关注的方面是什么?其目的是什么?第二,针对所论及的每个不同(方法论上的)进路,区分其视角取向部分和方法性引导原则部分,避免在认知上和评价上对两者混为一谈。第三,根据所研究对象是否真正具有所论及的不同方面,来认知和评价每个不同进路之视角取向是否具备前面所刻画的那种合格性。第四,一般来说,努力坚持适当的方法性引导原则来看待每个不同进路所包含的视角取向之间的关系。第五,特殊地讲,尤其注意上述关于坚持适当方法性引导原则的寻求视角互补之条件和寻求“扬弃”之条件。实际上,从方法论上看,上述关于如何看待哲学中不同进路的方法论要点,也适用于其他所关注的问题或研究对象存在不同进路之争的领域。因此,这种探讨不仅具有一般哲学方法论意义,而且对于其他反思探索领域也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第1374期 第5版)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