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高等学校社科(科研)处、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本次中期检查的范围是2011年批准立项的重大攻关项目。
二、中期检查的基本要求
1.中期检查工作采取集中会议检查的方式进行,由首席专家代表课题组向专家组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并回答专家提问。
2.按照《重大攻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期检查以《投标评审书》和《研究计划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首席专家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出版时,是否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资助”字样;
(3)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科研工作,开支是否合理等。
3.中期检查的结果将作为重大攻关项目后续研究支持和拨款的主要依据。中检不合格或存在较严重问题,将视情形做出暂停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
4.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者,视为终止立项协议,将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
三、报送中期检查材料的要求
1.请各有关学校社科(科研)处或项目首席专家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以下简称《中检报告书》)的word表格,填写《中检报告书》。
2.各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须在8月31日—9月9日期间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对本校所有参加此次中检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在线填写、审核确认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中检报告书》及相关材料。
2012年已开通项目申报系统账号的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单位信息;未开通账号的单位,请登录管理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传真至010-62519525。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3@sinoss.net。
3.各单位将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中检报告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相关阶段性成果材料1份,于9月10日前寄到或送至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
材料报送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1层B区,高校社会科学评价中心,邮编:100029。联系人:田晨亮,联系电话:010-58556040。
四、中期检查会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最多3人参加中检会,包括首席专家、课题组主要成员等相关人员。自带汇报的相关材料及U盘。
2.中检会期间,课题组及依托学校人员不得在会议地点住宿;不得与中检专家私下接触;不得宴请评委或赠送礼品。如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发生,将对相关中检专家、首席专家和项目依托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3.参加会议的首席专家及随行人员食宿等请自行安排。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