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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科学道德和优良学风
2013-05-22 作者:袁靖 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刚刚完成的学术道德问卷调查中,认为学术失范现象非常严重的占18%,认为比较严重的占62%,两者相加,高达80%;而当问到“对于近年来学术道德状况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时,认为日益恶化的占17%,认为不容乐观的约占一半以上,两者相加,其所占的比例与前一问题的回答所占的比例相差无几。这两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而围绕学术失范具体表现出来的现象,则有抄袭和剽窃、玩弄权术、学霸、充当学术“包工头”、伪造和篡改研究数据、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等等,桩桩件件都是令人发指,不可饶恕。

  愤慨之后,我们有必要认真思考此类现象产生的由来。平心而论,此类劣行绝大多数并非由来已久,即便有人搜肠刮肚,寻出早已有之的证据,那也是极为个别的现象,且一经揭露,肇事者曾经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我认为,这类劣迹其实是社会发展到新阶段的产物。试想,当我们完全以是否申请到课题费及其多少作为评判研究能力大小的标准,完全以在SCI上发表文章的数量作为衡量研究水平高低的准则,完全把争取到奖项与否及等级高低作为界定研究成果优良的依据,完全把这些标准、准则、依据和个人的职称、评聘、晋升挂钩,完全和一个科研或教学单位的整个评价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自上而下,唯此为大的时候,上述劣行的出现就不足为怪了。道理很简单,知识分子同样生活在社会大环境之中。当今,社会上诸多领域都存在本质上就是道德缺失的问题,比如干部队伍中有以权谋私的腐败分子,商品领域里有造假贩假的黑心商人,经济领域里有行贿受贿的无耻之徒,这些领域的败类可以通过不法行为谋取到一定的利益,取之无道,且不受追究,单单要求学术界仍然是一块净土,岂非一厢情愿。知识分子也是生活在商品社会的人,同样会受到利益的驱动和引诱,在学术领域里,那些没有德行的知识分子用歪门邪道干些学术失范的勾当,就不足为怪了。

  既然如此,那怎么办?我认为,首先应该指出,知识分子是一群受过良好教育的特殊群体,应该比社会上的一般人更讲究敬畏感和责任感,应该具备知识分子的自觉。自古以来,我们的前人古代的士大夫就强调要讲节气,论操守,志存高远,薪火相传至今,我们的“两弹一星”精神和载人航天精神同样凝聚着现代优秀知识分子的良知、责任和情操。这一从古至今的光荣传统,不但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要身体力行,对于下一代尚在校园的莘莘学子,更是要孜孜不倦地推而广之,广而告之,让他们从小学到大学都持续接受这方面的教育,做到谨记和铭记。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除了学术自律和宣传教育,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从老办法不适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窘境中走出来,适应社会变化、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各种学术规范和制度,不但要有详细具体的条条框框,而且要有切实可行的法律保证,从各个方面给“伪学者”画出红线。鉴于舆论媒体的监督、网络举报的开通正在开始发挥作用,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借力,彻底堵住学术道德失范者肇事后又侥幸脱身的漏洞。

  这里还必须强调,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八个字的分量。鉴于已经发生过的学术失范者在媒体的监督下被曝光,但是曝光后的处理却一拖再拖,直到不了了之,最终陷入屡禁不止的怪圈。其实,所谓屡禁不止,实际上就是没有真正地去禁。所以,对于学术失范者,不但要对其曝光,同时还要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上的严惩,以儆效尤。另外,在对科研和教学单位进行评估时,如果发现科学道德和学风上出问题,且处理不当的,就应该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定要杜绝人情、关系、单位利益对处理学术失范者的干扰,促使每一个科研和教学单位的负责人都做到守土有责。

  我相信,只要真正做到这些,坚持数年,科学道德、优良学风的确立和巩固,学术界风清气正局面的形成,就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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