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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哲学差异新解
2013-04-24 作者:王新水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4月22日第442期

  一直以来,关于中国哲学特色问题的讨论,存在三大误区。一是混淆了思想与哲学的差异,二是忽视了哲学的典型特征及其与其他学科的根本区别,三是遮蔽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作为哲学的共性之所在。为免重蹈覆辙,笔者认为,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是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或学问的典型特征,据此可把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区分为典型哲学与非典型哲学。
  
  确立哲学典型特征之方法
  
  我们通常从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两方面去区分不同学科的特色。哲学学科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并非一成不变,但这并不妨碍从上述两方面去把握其独特性。一般来说,人们对哲学学科独特性之把握,其困难并不在于哲学研究对象的不断变化和难以确定,而在于与其他学科相比,哲学建构阐述理论的方法有何独特性。
  
  很多原属于哲学的研究对象,日益被其他学科“瓜分”。而且哲学现有的很多研究对象,也并非为哲学所专有,而是为其他学科所共享。既然如此,我们就只能从建构阐述理论所运用的方法差异上,来确立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亦即哲学之所以为哲学的典型特征或要素。虽然不能直接用西方哲学去评判西方之外的各种思想体系是否为哲学,但因为一方面哲学原本就是专指西方哲学,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学问只有经史子集之类的区别,所以,只要考察西方哲学与其他学科在建构阐述理论时所运用方法的差异,就可以找出哲学之所以为哲学的典型特征。
  
  西方哲学与逻辑学、数学在推理方法的运用方面关系密切,但它们讨论的问题往往有明显区别,所以就本文目的而言,不用再对其进行比较。至少从当今情况来看,西方哲学所研究的很多问题,往往也可以被宗教、艺术、文学、心理学、政治学、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共享,因此,如果仅从所处理的问题而言,我们也许会认为西方哲学与这些学科之间已不存在界限。即使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已成为一种潮流,但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不同,西方哲学在处理问题时,大量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如果没有这种独特方法的运用,哲学就与其他学科无甚区别,就完全消融于其他学科。因此,我们权且把这种独特方法的运用看做哲学之所以为哲学的典型特征,亦即哲学与其他学科的根本区别。
  
  这种被哲学之外的其他学科“逼出来”的典型特征,如果能禁得起西方哲学史上哲学家的哲学建构活动和哲学专著的检验,就可以确定,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是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典型特征,亦即哲学之所以为哲学的典型要素。
  
  西方哲学对哲学典型特征的检验
  
  从古希腊的巴门尼德、赫拉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直至现代的胡塞尔、罗素、怀特海、萨特等西方哲学家,他们论述哲学问题的代表性专著,无不重视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这种方法的运用几乎成为他们所有哲学专著的典型特征或要素。哲学史上,哲学家批判其他哲学理论以创立各自的哲学理论时,运用演绎论证或推理,找出其他理论内在的逻辑矛盾,更是普遍而典型的做法。诸如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批判、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的相互批判、康德对已有哲学综合性的批判、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等,无不是找出并试图克服被批判哲学的内在逻辑矛盾,以求建立一种新的哲学。
  
  不管尼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等人的思想对传统哲学有多么叛逆,对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产生了多大影响,但只要我们承认他们的思想具有哲学的而非仅是思想的或社会的意义,就需要了解他们的观点有多少是合乎逻辑的,在论证或推理上是不是违背了已被公认的演绎理论。虽然哲学家在提出新观点时往往少不了对直觉和归纳方法的运用,但直觉和归纳方法也是其他绝大多数学科必不可少的,因而并非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典型特征或要素。
 
  
  因此,验之以西方哲学史上哲学家的哲学创建活动及其代表性哲学专著,可以确定,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确实是哲学的典型特征或要素,是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根本区别。
  
  典型与非典型: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差异
  
  既然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是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典型特征,那么凡是哲学,都必须具备这个特征。这种典型特征或要素如果明显而完备,我们就称之为“典型哲学”,如西方哲学;如果不明显、不完备,我们就称之为“非典型哲学”,如中国哲学等其他类型的哲学。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西方哲学都是典型哲学,最明显的如尼采。同样,说中国哲学是非典型哲学,也不意味着中国哲学丝毫也不懂得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
  
  关于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的区别,一直存在如下观点:前者重直觉体悟,后者重分析思辨;前者是整体性、关联性的思维方式,后者是主体与客体、本体与现象、形式与质料、超验与经验、无限与有限二分的思维方式;前者重道德,后者重认知;前者是实体性思维,后者是过程性思维。这些区分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也有明显的失误。一是混淆了思想与哲学的差异,二是忽视了哲学自身的典型特征及其与其他学科的根本区别,三是遮蔽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作为哲学的共性之所在。
  
  中国古代的主要思想,无论是先秦诸子之学、魏晋玄学、唐宋佛学、宋明理学,还是汉清经学,都不像西方哲学那样擅长运用概念或范畴进行演绎论证或推理,而主要是运用隐喻、类比、寓言、引用、事例说明等方法阐述思想,偏重直觉和归纳论证的方法。中国本土的佛教思想,虽带有印度思想概念演绎的特色,但因为本身就是一种宗教思想,再加上受中国本土思维方式的影响和同化,所以也是以直觉和归纳论证的方法为主。
  
  因为直觉和归纳论证也是其他学科常用的方法,所以如果中国古代思想不仅仅是思想,也是哲学,并且与其他学科或学问存在根本的区别,那我们就必须运用其中已有的概念或范畴,通过演绎论证或推理,重构并完善其思想的内在逻辑,使中国古代哲学的典型特征完备并呈现出来。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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