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高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提高研究机构的数据质量,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报送省级人文社科类重点研究机构的名录,以便内置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及范围
部省共建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省级社科重点实验室等三类研究机构的所属学校、机构名称(全称)及对应的类别。样式见附件。
其中,无论是以省政府名义认定的重点研究机构,还是省教育厅(教委)名义认定的重点研究机构,均视同为省级。
二、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2月10日。
三、报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同时发送文件至:zzw@sinoss.net 及 zhewenzheng@gmail.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XXX省重点研究机构名录。
联系人:郑哲文,电话:010-62510667。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重点研究机构名录
所属高校 |
机构类别(部省共建/省级重点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 |
机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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