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作为一名专业为“中国哲学”的哲学系教师,笔者就有义务追问:作为中国古代思想的源头,先秦思想经典经得起哲学所必需的基本方法的解读吗?或者说,经典中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不相连贯的各种观点,可以通过基本的演绎论证建立起内在的一致性吗?
清代有人说从训诂求义理,现代有人说从训诂求思想,笔者想说从训诂求哲学。这似乎预设了思想与哲学的差异,将思想和哲学划清界线。思想,还是哲学?这种追问好像不合时宜,因为当下似乎正是思想当道而哲学靠边站的时代。
追问:思想,还是哲学?
在当代中国,确实很多思想者沉浸在“思想”的心理陶醉之中,而刻意逃避甚至贬低“哲学”的逻辑清晰之追求。这当然可能是不知不觉地受到了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但却也似乎是自觉自愿地接受了来自西方的某些影响。尽管有些批判在某些西方哲学家自己看来并不尽然,西方哲学家的自我批判为什么就成了我们某些人的“尚方宝剑”,据之以刻意抵制或贬低严谨清晰的逻辑思维呢?是因为我们也享尽了因我国古代思想的逻辑严谨而带给我们的好处吗?是因为我们中国古代思想家们的著作逻辑太严谨而使我们也深受物极必反之害吗?
理论辩论的对错不是取决于逻辑的力量,而是取决于权力或习俗或大众的盲从,或除逻辑力量之外其他各种力量的综合;只要事实上哲学与思想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存在差异,只要至少现在还可以从理论上说得出哲学与思想之间的差异,只要我们中国从古至今形诸文字的思想经典在逻辑严谨方面堪称典范的还不是太多,只要我们在现实中还存在被冠以“中国哲学”之名的这门专业,那么,作为一名专业为“中国哲学”的哲学系教师,笔者就有义务追问:作为中国古代思想的源头,先秦思想经典经得起哲学所必需的基本方法的解读吗?或者说,经典中表面上看起来似乎不相连贯的各种观点,可以通过基本的演绎论证建立起内在的一致性吗?
先秦思想经典哲学解读的基本前提
这种追问,把基本的演绎论证看做哲学必需的基本方法之一,看做哲学之所以为哲学的不可或缺的特性之一。尽管不少哲学家强调哲学不可定义,尽管有些学科的研究对象或内容可以与哲学一样,但事实表明,以演绎论证为主导,这是一切可以称之为哲学的思想或学问所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是哲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键区别。
当然,这种追问丝毫也不意味着,我们在对先秦思想经典做哲学解读时运用演绎论证这一哲学所必需的基本方法,完全可以不顾经典中文字用法的历史情境,完全可以不顾经典中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完全可以不顾经典中文句的固有文法,而只顾让经典完全为后起时代所用,完全为理解者个人所用,或只顾在演绎论证这棵大树之下“逍遥自在”。
为了避免绑架经典为一己心得或一时的社会风尚作伪证,为了避免先私自抹黑经典的界域然后强行与之发生界域融合这种“阐释学黑手党”的行径,为了避免把我国经典沦为西方各种哲学理论的注脚,简言之,为了避免把经典沦为随用随弃的刍狗或趋炎附势的走狗;同时,虽然清代某些学者从训诂求义理、海德格尔从训诂拯救“存在”的做法并非毫无道理,但对于任何哲学研究者而言,为了避免使经典仅仅沦为名物训诂、文献整理、史料考证的加工厂,为了避免使经典仅仅沦为被“古墓派”哲学专家根据最新出土文献修修补补的“木乃伊”,即为了遏止以文字学、文献学、思想史讨论代替哲学探索的“中国哲学制造“的所谓哲学论文的盛行,笔者认为,对先秦思想经典进行哲学解读,必须遵守下列融为一体的四大基本前提。(1)于史实不违;(2)于训诂不昧;(3)于文法不背;(4)于逻辑不悖。“于逻辑不悖”必须在尊重前三大前提下执行,这样可以为某些试图完全外在地肢解先秦经典的汉学家加强免疫力。
何谓“于逻辑不悖”
为什么在三大前提之外还特别强调“于逻辑不悖”呢?一是因为不管哪个时代的人,只要他们有理性并用理性思维且用语言文字表达他们的理性思维,那么不管他们思考的是什么,我们都可以用演绎推理这一基本的逻辑思维去分析、追问他们的文字所表达的观点背后的逻辑预设或前提(而不仅仅是从史学的角度考证出导致那些观点的事实原因);二是为了把哲学式的解读与文学式、纯思想史式的解读区别开来。
文学式的解读,于史实之外,一般更侧重文法与训诂。然而,很多久经文学熏陶而又钟情于思想却轻视演绎论证的解读者,往往被思想自由的狂涛所吞没,只抓住经典的一鳞半爪,就古今中外、天马行空、见骆驼就说马肿背似的进行风马牛式的联想。
纯思想史式的解读,于文法与训诂之外,一般更侧重史实与社会背景。然而很多受过严格史学训练而一味排斥通过演绎论证建构被文本遮蔽的思想之内在一致性的解读者,对于文本思想内在的逻辑断裂,哪怕广如山谷,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对于无补逻辑断裂的史料,哪怕细如秋毫,也洞若观火视如奇珍。思想史的研究,虽然能告诉我们古代思想形成和流传的知识背景与社会背景,但对于古代各家各派思想本身内在的、被遮蔽的逻辑预设究竟为何及其是否成立,研究者们一般拒绝越出文本、史料之外做抽象的演绎。
而哲学式的解读,除了像文学式和纯思想史式的解读那样,必须遵循各家思想表现出来的逻辑之外,还必须在不违背训诂、文法、历史情境、知识背景的前提下,尽量融化新知,超越可见的文字和史料,抽绎出各家思想或理论内部各种观点的被遮蔽的逻辑预设,然后立足于这种被确认的逻辑预设,或者续写被古代思想家所遗漏的逻辑结论,或者揭晓古代思想家未意识到的逻辑矛盾,重新理清各观点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还原或重构我国古代思想或世界观内部各观点之间的被遮蔽的内在一致性。
这就是笔者所谓的“于逻辑不悖”的解读前提。“于逻辑不悖”当然不是思想的全部,甚至也未必是眼下社会之急需,但却必定是哲学之必需。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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