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很多人都执迷于自己的“内美”,以为自己是鸾凤或周鼎,那么这个世界会非常可怕。大家会互相厮杀,斗个你死我活。中国文化实际上没有处理好如何认识、评价“自我”的问题。
如果一个国家最优秀的作家缺乏自我审视的习惯,并因此缺乏对人性弱点的洞察,不能反省自己社会文化中一些想当然的前提,只是满足于鲁迅先生所说的那种“谴责小说”(或曰“黑幕小说”),那么,这个国家的文学就不大会有强大的感染力,不能用“伟大”一词来形容。
这纯粹是对1949年以后的集体主义的反拨吗?
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的文化传统都有些陈见。改革开放以后,一些大师经常发表中西(或东方和西方)文化比较方面的宏论,“河东”“河西”之类的表述,实在是一厢情愿。这从清末民初就开始了。甲午战争以后,中国很多先觉分子自问:为什么中国会如此落后、不堪一击?为什么日本远远走在前面?中日之间差别何在?进入民国,这样的讨论继续进行,比如陈独秀的文章《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1915),其中有此结论:“西洋民族以个人为本位,东洋民族以家族为本位。”虽然梁漱溟的文化立场与陈独秀完全不一样,但是也基本上认可了他的前提。他说:“中国文化特色就是重视人与人的关系,总是把家庭那种彼此亲密的味道,应用到社会上去,跟‘个人本位、自我中心’相反,它是……互相以对方为重。”可见在梁漱溟眼里,西方文化是“个人本位、自我中心”的。诸如此类的表述不仅没有说到点子上,而且大谬。我们对于自己太熟悉的东西,有时候反而不知道如何描述,或者说,根本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就像我们不大意识得到自己呼吸的空气一样。古人说得好:“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我们社会中的一些本质性的特点是值得重新审视的。
我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英国听到一则消息,英国小提琴家梅纽因在改革开放后来华访问,发现一些少年音乐人才,就推荐他们到英国去学习。几年后,那些中国学生进步很快。英国老师在回顾他们的成长时,在BBC说的一席话是我绝对想不到的,揭示了我们的盲点。他说中国学生开始有一个特点:如果是学声乐的,就对合唱不感兴趣,希望独唱;如果是学小提琴的,也不喜欢齐奏,而要独奏。英国人原先对中国不熟悉,他们只知道集体主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等等,但是他们接触到的中国年轻人却有与此对立的特点:偏好单独表演,轻视齐奏合唱。也就是说,他们不喜欢集体项目,对音乐中的合作缺乏基本的理解。这纯粹是对1949年以后的集体主义的反拨吗?其实远不是这样简单。
“我是人类中独一无二的最最优秀的一员”
中国文明历史悠久,但是我们是不是真正得益于该文明,成为成熟、老练的读者?这个巨大的读者群体应该有着非常敏锐的眼光,不断从被普遍接受的文本里发现问题,然后来做文章,从而对自身有更深刻的理解(包括批评的理解)。然而我们这方面要走的路其实还很漫长。胡适先生说,做学问不疑处应该有疑。所谓的文化自觉绝对不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傲慢与偏见,它首先要求怀疑求真的态度。
打开中国文学史,到处能看到“身不逢时”、“怀才不遇”的感叹,比如《三国志》中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优秀的个人与社会必然是对立的。在李白的诗文里有很多类似的例子。苏东坡说李白“视俦列如草芥”,大致不错,怪的是这一评语并不是负面的。屈原、贾谊这类楷模人物在司马迁的笔下不也是“视俦列如草芥”吗?杜甫的“一览众山斜真的在写泰山吗?未必全是,他也是在自比泰山。杜甫还有一首诗叫《壮游》,自称“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长大后“饮酣视八极,俗物都茫茫”。用套话来说,气势何等雄大!我们习惯于说中国文化有集体主义的精神,但是另一方面,在文学里面,我们又有一种破坏性的个人主义前提。文人不是说我是社会的一员,而是说我是人类中独一无二的最最优秀的一员。可叹哪,这是个鸱枭翱翔、谗谀得志、方正倒置的时代,我郁郁不得志啊!个人和社会形成一种紧张的、敌意的对立。亚里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在希腊城邦(polis)里面,你是公民,就必须参加城邦事务,不能独断专行,凡事大家协商讨论。人只有成为公共社会的一员才成为人。儒家学说同样认为,人只有进入复杂的社会关系才能获致美德,任何美德都是社会性的。可是在文学作品里,文人的自我表现却与儒家学说有着很大距离。文学有自己的传统,它影响着文人(诗人)看待个人跟社会之间关系的方式,其特点可能跟儒家学说无关,就如现在一些以马克思主义扩张自己权势和利益的人,写起文章来却跟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无关,因为那种信仰没有深入到具体的行为里面去,没进入习惯和潜意识,没有进入根深蒂固的个人中心地看待世界的方式。
在17世纪的英国,有篇特别有名的布道文,作者就是玄学派诗人约翰?多恩(John Donne),海明威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书名就是来自多恩那篇布道文,“没有谁是一个独立的岛屿;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土,整体的一部分。大海如果把一个土块冲走,欧洲就小了一块,就好像海岬缺了一块,就像你朋友或你自己的田庄缺了一块一样。每个人的死等于减去了我的一部分,因为我是包括在人类中的。因此不必派人去打听丧钟为谁而敲,它是为你敲的。”因为你身上的一部分没有了,因为你是人类的一部分。这里有种我们比较陌生的情怀,它的异质性值得我们好好想一想。海岬上一块泥土被海水冲走了,我们会说那是“堆出于岸,流必湍之”,“堆”就是卓异之人,就是屈原、贾谊,就是后世某位自视过高的诗人。多恩不这样看:泥土可能是每一个人,它突出于海岬,并不是特别优秀,消失于海水之中,那是一个人的死,也许是熟人,更可能是陌生人,但是我也要分担,是我的一部分死了。在这个社会里,个人与社会之间有着一种共同体的观念。而这种共同体的观念对任何文学都是非常重要的。你如果作为共同体的一员来写作,来观察世界,认识周围的人,你的态度就与孤芳自赏的抱怨者迥然相异。我不能说,多恩所言就是英国社会关系的忠实写照,但是这种关联性的意识是共同体的力量所在。
中国文化没有处理好如何认识、评价“自我”的问题
读古典文学,不妨注意先人如何看待自我。《离骚》的起首就强调屈原身世非常不一般,然后说自己有“内美”,即与生俱来的优秀品质。古代诗人说到自己如何“内美”是不克制的,他们没有罪恶感,不觉得自己是有欠缺的,需要改造,需要反剩那些“狂狷之士”都有点“老子天下第一”的派头,这样的作品不在少数。如果很多人都执迷于自己的“内美”,以为自己是鸾凤或周鼎,那么这个世界会非常可怕。大家会互相厮杀,斗个你死我活。中国文化实际上没有处理好如何认识、评价“自我”的问题。苏格拉底式的自我怀疑,加上基督教文化对“自我”的彻底否定,应该对我们有所启发。
中国社会“一盘散沙”有其历史原因:每粒沙子都坚信自己最纯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没有一点瑕疵。我翻阅了光明日报出版社的《中国古典名著鉴赏?唐诗卷》,有点不大好的感觉。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大家都熟悉,书中评语说,“作品深刻地表现了诗人怀才不遇、寂寞无聊的情绪。……本篇的基调慷慨悲凉,表现了诗人苦闷寂寞的情怀和失意的痛苦”,接下来又是一句臭烘烘的滥调,“胸怀大志却因报国无门而感到悲伤孤独”。这是我们在读各种文学史时躲也躲不掉的标准表述。“胸怀大志”和“抱负”之类的套话究竟指什么?是公共精神还是利禄欲望?如果大家都安于其位,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做好;如果一个人真正能无我地去爱,爱身边具体细小的东西,投入与之相关的工作,不问甘苦,那么整个社会各行各业都会有很优秀的人才。我们的诗人所谓“胸怀大志”者,实质上汲汲于荣名,戚戚于卑位,非得到官僚体系里去实现“抱负”,做了小官还不行(那叫“屈沉下僚”),势必呼天抢地地哭喊:我郁郁不得志啊,报国无门!仿佛报国非得做宰相,或者像屈原、贾谊遭流放前那样大权在握,乾纲独断。他们不知道做好身边小事也是报国。这些文人其实也是官本位的,他们有没有能力用公正的眼光观察具体的人、具体的事?这些问题我们提得不够。有人称陈子昂“胸中自有万古,眼底更无一人”。这不是批评他目中无人,而是说他高迈超绝。如果文人都是“眼底更无一人”,那么世界就永无宁日。这些人会跟周围的人合作、看到别人的长处吗?能想到自己必须不断虚心地调节、改造自己以适应新环境的要求吗?苏格拉底说,我们最不认识的就是自己,谁要是说到自己时言辞特别肯定,那么他不会有自知之明。有了屈原等先导,美好的个人与黑暗的社会相对立,也就天经地义了。
毛主席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作家、文人应该进入社会,应该反映社会生活,要跟普通民众在一起。他了解传统文人,希望作家走出个人的小监牢,融入到社会中去。赵树理和茅盾这样的小说家能用几乎是没有自我的眼睛来观察世界,关注社会场景,他们不自恋,不自吹,没有酸腐的文人习气,这样的人是可爱的。关注社会、精确地描写社会其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难。现在我们再看伤痕文学,比如卢新华的《伤痕》,会觉得比较自恋,是知青带着怜悯来写自己。如果用无我的眼睛来观察中国社会和农村,那就会是另一种境界。知青最后把离开农村当作天经地义的好事情,他不会想一想,这么多人生活在农村的土地上,大家该如何改变他们的命运?他自己可以做些什么?他们只是用自我中心的“我抗议”来谴责环境,谴责不公平的命运。
跳脱出个人对立于社会的僵化模式
对自己的评价最终要由社会、由旁人来作出,别人心目中的我,才是一个人真正的灵魂。自己想象而且一味赞美的那个自我毫无价值。与自己保持距离,从而观察自己,分析自己,这在中国文学里是表现得不够充分的。有时候我们也说“畏天知命”,但是“天命”也可以拿来开脱自己,为自己不好的行为做出貌似合理的解释。近些年,莎士比亚的《麦克白》数度被改编为地方戏。莎剧的麦克白能跟自己对话,他知道自己手上沾满了鲜血,知道自己中了邪,这个邪叫做野心和骄傲。于是他产生恐惧感,外面没有声音,他却以为鬼魂在敲门,毛骨悚然。麦克白内心是有争斗的,他能认识自己。中国改编戏里那些弑君篡权的人有个共同的特点:善于自我欺骗。他们不会说自己手上有血,硬要说这一切是天意。天意成了借口,于是不必去追问自己的灵魂,不必有恐惧感,这是心理上自我欺骗的机制带来的好处。这些人自欺是可以的,但是文学研究者、批评家不能这样,要写文饰背后的文章。如果作家能把这种自我欺骗的机制用细腻的笔法呈现出来,那就更好。如果一个国家最优秀的作家缺乏自我审视的习惯,并因此缺乏对人性弱点的洞察,不能反省自己社会文化中一些想当然的前提,只是满足于鲁迅先生所说的那种“谴责小说”(或曰“黑幕小说”),那么这个国家的文学就不大会有强大的感染力,不能用“伟大”一词来形容。打破“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窠臼,跳脱出个人对立于社会的僵化模式,这是中国当代作家、批评家的艰难任务。千万不要害怕自我分析和罪恶感,不要害怕忏悔,成熟的文学必然长于自我剖析,长于移情,也就是说,用别人的眼光和心灵来感受事物,不让自怜、怨恨和牢骚蒙蔽自己的视力。
“天生我材必有用”、“长风破浪会有时”之类的诗句只会让我们自大,自以为是;过分计较社会的承认归根结蒂是有点自我中心的。该问问自己,是否关心、尊重他人,能否忘我地投入不以自己的利益和幸福为目标的工作。一旦我们意识到自己毛病太多,有所振作并热心工作,当然包括帮助别人的工作,我们的生活就充实了,而这个时候,我们真正感到自己是社会的一员,是人类的一员。(本文为作者在杭州师范大学“批评家讲坛”的演讲,全文将刊发于《当代作家评论》第4期)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 陆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