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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增长、促民生:保障房建设的双重功能
2012-08-29 作者:陈杰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8月24日第347期

  
  十六大召开以来的10年,是中国经济取得快速成长的黄金十年,也是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转变的探索的10年。
  
  住房具有“双重属性”,它既是社会民生福祉实现的关键环节之一,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此,研究近10 年中国住房事业的发展历程和制度变迁,对客观认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轨迹、展望中国经济社会未来发展方向有重要意义。
  
  2003年城镇人均住房22.8m2 2011年已增至31.6.m2
  
  2003年末,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为89.1亿平方米,城镇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2.8平方米。2003—2011年的9年间,全国城市化率从40.53%提高至51.27%,城镇常住人口净增加了1.67亿,户籍人口净增加1亿。在这种背景下,9年间城镇住宅存量建筑面积累计净增加了59亿平方米,增幅达到66%,年均净增加了7.3亿平方米。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城镇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11年末达到31.6平方米,已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住房水平。
  
  2003—2011年,城镇住宅每年竣工量从600万套增加到了900万套左右,相当于城镇地区每千人年新增住宅11—13套,达到了发达国家住宅建设高潮时期的水平。在住宅竣工量稳步增加的同时,住宅商品化、市场化进程也在不断推进。2010年城镇竣工住宅建筑面积为8.68亿平方米,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住宅602万套,其建筑面积达到了6.34亿平方米。城镇住宅商品化率已从2003年的61.5%,上升到了2010年的73.0%。
  
  一手建保障房 一手调控住房市场
  
  住房全面市场化后,在主要大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过猛的现象。为此,自2004年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住房政策主要是围绕如何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而展开的。政府已注意到我国住房制度全面进入市场化时代,相应住房政策着眼点应从微观的住房实物生产与分配转移至宏观的市场调控。
  
  然而,仅靠宏观调控干预市场,并不能解决住房领域的“市场失灵”问题。20世纪末,对于市场机制对住房资源分配作用的期望有些一相情愿。房地产调控政策仅依靠对客观存在的住房需求进行临时性打压,最多只能使房价短期内有所回调,而从长期来看房价则是越调越高。房地产调控还应从住房保障方面对住房需求进行疏导。
  
  自2007年以来,中国住房市场的发展更加注重民生需求,住房政策也关照到了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调控两方面。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住房保障被赋予了“保增长、促民生”的双重含义。
  
  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国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2011年初,政府宣布自2011年起的5年内,将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至“十二五”末使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这些目标都已写入了2011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成为非常严肃的政治承诺。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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