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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集体经济的新探索
2012-02-23 作者:张永顺 来源:北京日报

  《京郊新型集体经济的崛起与发展》,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京郊新型集体经济的崛起与发展》一书(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编,陈水乡主编、邢贵平副主编),经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后,深受欢迎并获得各界好评。
  
  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载体,最早是由马克思提出的。如今新型集体经济是在改革开放中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起来的,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民增收,促进了社会和谐。研究京郊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新型集体经济贯彻、实践了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20世纪90年代初,在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时刻,邓小平提出了实现两个飞跃的“重大理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这一正确理论的核心是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北京市在改革开放中坚持发展集体经济的正确方向,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大力发展、创新以集体经营为核心的新型集体经济形式,促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让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要使农民彻底摆脱贫困、使农村摆脱落后状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之路。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着关乎全局的重要意义,事关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实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利于实现农民的经济利益,有利于推进农村的文化建设,有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利于保护农村的生态文明。坚持发展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的基本保证。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市从实际出发,始终对发展集体经济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新时期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矗改革开放以来,京郊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农村产权制度创新、乡镇企业组织制度改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乡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些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如韩村河、南宫、草桥、郑各庄等一大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京郊农业经济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北京市明确要求要在二三年内完成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如今,这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与此同时,京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快,行业服务内容也从单纯的农业科技服务延伸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组织结构也从松散型转向紧密型。大多数合作社成员以出资或合同方式与专业合作社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三、新型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符合首都世界城市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要求。在首都建设世界城市、“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新要求下,研究与解决农村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发现、总结、提升、推广大量的新典型、新经验就成为当务之急。
  
  《北京农村经济》于2011年初,以“新型集体经济的崛起与发展”为主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向郊区农口各部门和广大“三农”工作者征集文章。先后收到征文200多篇,经认真撷选,有90篇入选本书。这些来自基层的稿件,以大量鲜活感人的事迹和翔实的数据,把当前京郊的大变革、大发展的场景展现在读者面前,为探讨、解决新问题,为推广、学习先进典型经验提供了借鉴和启迪。阅读本书,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在实践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改革的第二个飞跃,适应高科技农业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方面,京郊农村迈出了新步伐,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了科学发展新阶段。(张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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