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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下达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一般项目结项经费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2007—2009年度通过结项审核的一般项目科研经费下达给你们,共计297.65万元。
  经费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单位财务计划内账户。各单位的拨款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查询,详见附件。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一般项目结项经费划拨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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