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准确、客观地总结和反映2001-2010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和科研管理工作的整体状况,我司启动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组织编写工作。为此,我司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1]25号),面向各地各高校征集有关稿件。
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材料征集工作,至规定的截止日期共报送了数百万字材料。我们对收到的材料进行了统计汇总,对尚待补报的材料进行了梳理分析。现面向有关单位再次征集材料,要求如下。
一、2001-2010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总结报告
本部分的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总体情况;(2)主要成绩和经验;(3)标志性研究成果;(4)“十二五”工作思路等。篇幅控制在5000字以内。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2001-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总结报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稿)。
请下列尚未提交电子材料的教委和教育厅尽快补报:
浙江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吉林省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湖北省教育厅 陕西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2、教育部直属高校2001-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总结报告(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组稿)
请下列尚未提交总结电子材料的部属高校尽快补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北京化工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东北林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同济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3、其它文科实力较强的“211”工程高校2001-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总结报告(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组稿)
请下列有关部委高校补报本校的总结报告: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请下列地方高校补报本校的总结报告: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河南大学 郑州大学
内蒙古大学 山西大学 西北大学
宁夏大学 湖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深圳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云南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二、2001-2010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总结报告
本部分的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总体情况;(2)主要成绩和经验;(3)标志性研究成果;(4)“十二五”建设思路等。要重点突出基地在凝聚学术方向、汇聚科研队伍、构建发展平台、推进改革创新、产出重大成果等方面所取得的重要成绩,并提出下一步发展思路和重点举措。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
1、教育部批准的15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总结报告(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组织本校重点基地撰稿并审核)
编辑部尚未收到电子材料的重点研究基地有:
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
天津师范大学心理与行为研究院
浙江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中心
西北大学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
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
苏州大学中国农村城镇化研究中心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
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
延边大学中朝韩日文化比较研究中心
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文化研究中心
宁夏大学西夏学研究中心
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
西藏大学中国藏学研究所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应用研究中心
辽宁师范大学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
湘潭大学毛泽东思想研究中心
安徽师范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浙江工商大学现代商贸研究中心
重庆工商大学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
2、各省市区在高校批准设立的研究基地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稿)
各省市区的基地总结报告应以省市区为单位,从总体上总结本地基地建设的情况。不收录某一个学校或某一个基地的建设情况。
请下列有关省市区补报基地建设总结电子材料:
北京市 重庆市 黑龙江省 吉林省 辽宁省 甘肃省
陕西省 四川省 山东省 安徽省 河北省 河南省
湖南省 湖北省 浙江省 福建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3、“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总结报告(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组织本校创新基地撰稿并审核)
请下列高校补报本校“985”工程基地的总结材料: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厦门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三、其它2001-2010年总结材料
本部分的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会议纪要尽量使用已经发表过的文章或当时的原始材料。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1、挂靠在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学会概览(由挂靠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组织学会秘书处撰稿并审核)
本部分收录的是挂靠高校的全国性一级学会的总结材料,不收录非全国性学会(以省命名)和二级及以下学会。请还没有报送相关材料的学会及时补报。
2、高校举办创办的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纪要(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会议举办单位撰稿并审核)
本部分收录的材料限有重大影响的、连续举办的学术会议,以收录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为主,例如“北京论坛”、“江苏论坛”等。请下列尚未报送有关材料的高校(不限下列学校)尽快补报: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东北大学 兰州大学 吉林大学
四、稿件要遵循的原则
1、资料性。斟选原始材料,忠实记录历史,力求准确反映发展现状和发展历程,注重统计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多重汇总,注重资料来源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2、典型性。斟选典型资料,突出重点热点,力求资料来源的典型性和权威性,突出代表性贡献、代表性成果、代表性人物,突出科研管理创新的显著成绩和成功经验。
3、指导性。斟选优秀材料,注重正面引导,力求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较宽的学术视野,实事求是地分析总结成绩和问题,预测未来趋势,谋划发展方向。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省(市区)、有关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材料征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把关,及时报送。
2、各部门、各省市区所属高校的材料由主管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报送。所有材料请注明作者、单位及联系方式。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1月10日,过期不再收录。请在此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通鉴编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编辑部。
编辑部联系人:李长年,电话:027-68753731,18971225630
编辑部电子邮箱:
xwzx@whu.edu.cn
社科司联系人:甘家华,电话:010-66096629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关于做好《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通鉴(2001-2010)》稿件征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