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
2011-12-29
作者:朱雪波 周健民 孔瑜瑜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朱雪波、周健民、孔瑜瑜在《高等教育研究》2011年第4期撰文指出,自洪堡确立“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大学理念以来,事实上,当今高校教师的两大基本职责是不断得以明确和优化的,尤其是“科研促进教学”的内在性定理广为人们所认同。因此,在现实情况下,教师的属性价值可以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教学,二是科研,进而对教师的考核也应该主要从教学和科研两个方面进行。当然,诸如“师德”方面的考核应该融合在教风、学风当中,贯穿于教师教书育人的全过程。针对目前高校教师的考核存在年度考核流于形式、科研考核追求数量、教学考核片面粗放等问题的现状,必须在定量与定性、分类与分层相结合的基础上,完善高校教师业绩考核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探索并建立教学与科研的等效评价机制,真正发挥教师考核在激励与促进高校健康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