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1月22日,“中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论坛2011”在苏州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全国高校社科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长顾海良,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朱自强、苏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卓君、南京大学叶继元教授等围绕论坛主题分别发表了主旨演讲。现将讲话及主旨演讲内容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以改进科研评价为突破口 促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健康发展
教育部副部长 李卫红
李卫红
一、深刻认识科研评价改革对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是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当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还远远不能很好地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出的新课题,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影响和制约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各种因素中,科研评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二是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创新的迫切需要。管理也是科学,也出生产力。推进管理创新,是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然要求。科研评价既是科研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科研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科学的评价就没有科学的管理,没有科研评价的改革就没有科研管理的创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管理创新,要紧紧抓住科研评价改革这个关键环节。三是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迫切需要。良好的学风是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生命线,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勇担社会责任、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体现。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不仅要增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自律和自觉,更要充分发挥科研评价引导方向、规范行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作用。四是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改进中发展,开展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在实践中积累形成了许多宝贵经验。但是,与时代和事业迅速发展的要求相比,科研评价工作还存在诸多的不适应,已经成为学界乃至社会关注的热点,必须高度重视,加大改革力度。
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入推进科研评价改革
推进科研评价改革,要紧紧抓住制约评价改革的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一要在牢固树立评价的质量导向上下功夫。要特别强调科研评价质量第一的理念。正确处理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将质量导向贯穿于科研评价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要特别突出创新在评价标准中的核心地位。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要特别注意“精评”和“评精”。大力推进优秀成果和代表作评价,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引导研究人员潜心钻研、铸造精品,力戒过多过繁的评价;合理确定评价时限,使研究成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充分尊重研究成果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破除学术合作的制度壁垒;确保学者在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中潜心研究,多出精品力作,抵制学术赝品和劣质品,抵制浮躁风气。二要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上下功夫。要坚持分类评价的原则。人员、项目、机构、成果等不同的评价对象,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等不同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的研究类型,论文、著作、教材、研究报告、普及读物等不同的研究成果形式,评价侧重点应有所差异。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研究成果。要合理运用恰当的评价方式。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坚持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协调、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衔接、当前评价和长远评价相补充。三要在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制度上下功夫。要加强评价制度建设,完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真正突出专家与同行在科研评价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从学术创新和贡献的角度,对学术活动及其成果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保障评价活动的科学性和客观公正性。要推动评价活动更加简约高效。通过优化评价过程,改进评价方法,注重评价实效,切实减轻被评机构和人员的负担,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考评中解放出来。
三、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将改进科研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加强对科研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将改进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采取切实举措,扎扎实实推进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使相关制度成龙配套、相互衔接,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大胆在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基础上统筹推进。要统筹协调评价制度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科研体制的改革,积极开展配套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将质量导向、分类评价的标准和要求体现到学科评审、教学评估、学位授予、教师考评、职称评聘、机构评定、项目评审、成果评奖等各个方面,贯穿于评价活动的各个环节。三是努力为科研评价改革营造良好环境。要进一步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同时,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开展积极健康的学术批评,营造尊重创新、宽容失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学术环境。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前提与目标
教育部党组成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 顾海良
顾海良
这次论坛是在两个背景下举行的,一是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召开,二是前不久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六个文件,其中一个就是《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我想结合学习六中全会《决定》的体会,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科研评价中的“两破”与“两立”
科研评价要破除两个陋习,树立两个新观念。评价的“两破”,一是要破除为了评奖、为了排序来进行评价追求的观念,追求所谓的科研GDP;二是要破除评价的量化观念,认为这就是公正、公平的体现,认为就是评价的科学化。哲学社会科学需要在评价中增加量化指标,但并不能认为,哲学社会科学的评价体系就是量化的体系。
评价的“两立”,一是应将评价活动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文化建设的集中体现,作为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文化发展的重要形式;二是要加强“评价”的自觉、自信和自强。所谓自觉,就是通过每个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自律,形成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所谓自信,就是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探索,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评价体系,是经过实践证明了的。所谓自强,就是要经过探索,建设真正服务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评价制度。要评出学术精品,评出学术道德,评出学术灵魂,评出学术风气。
二、六中全会《决定》对科研评价作出的新要求
六中全会《决定》对如何做好评价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在评价体系建设中遵守和尊重,可以归纳为八条“规约”:⒈弘扬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⒉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崇尚学术与社会担当相统一;⒊促进不同体裁、题材、样式的科研成果的繁荣;⒋形成不同学术观点与学术流派的纷呈;⒌倡导优良的学术风气、学术品格与学术风格;⒍有利于高水平和高素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队伍的建设;⒎有利于国家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展示;⒏有利于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创新。这八个方面应成为我们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对科研评价新的更高层次的理解。
三、关于评价的十大新取向
最近出台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很好地反映了这几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进行科研评价探索的有益成果。其中有十个亮点,可以概括为关于科研评价的十大新取向:一是更好地发挥科研评价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导向、激励与诊断作用,“诊断”是评价功能的一个新提法,通过评价,来找到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新动力;二是将创新和质量导向贯穿于科研评价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从根本上改变简单以成果数量评价人才、评价业绩的做法;三是把是否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使用新资料、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形成新对策等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四是合理确定评价时限,使研究成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五是充分尊重研究成果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破除学术合作的制度壁垒;六是摒弃简单以出版社和刊物的不同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七是建立健全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特点并适合于不同评价目标的分类评价标准体系;八是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相应研究成果受益者参与的评价机制;九是鼓励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有效防止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十是营造尊重创新、宽容失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学术环境。
以原创为引领,创新学术评价体系——以“思勉原创奖”为例
华东师范大学副校长 朱自强
朱自强
2011年,华东师大推出了“思勉原创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是我们对以重大学术贡献为导向、尝试新的评价机制的一个探索。
一、“思勉原创奖”的评价理念:追求学术研究的“质”的卓越
我校在2003年萌发了创办“原创奖”的想法,并在2008年成功举办了一届以“原创”为导向的评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之后,我校将学校的原创奖拓展为以现代著名史学家、华东师大著名教授吕思勉先生命名的全国性的“思勉原创奖”。第一届“思勉原创奖”已于今年10月评选揭晓,四项成果获奖。
“思勉原创奖”将人文学科的学术质量以“原创”作为衡量标准,希望以此作为这一领域“最重要学术贡献”的具体示范和标杆。“思勉原创奖”的获奖标准为:(1)应达到公认的研究高度,在本学科领域已经得到学术界普遍认可。(2)应达到公认的研究广度,在人文学术领域具有广泛的跨学科影响力。(3)应达到公认的研究深度,观点新颖、见解独到,能够填补空白、载入史册。
二、“思勉原创奖”评价方式:紧紧依靠学术共同体,坚持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综合学界和社会对现行学术成果评奖机制和方式的批评和希望,“思勉原创奖”实行专家推荐制,为了发挥学术共同体作用,更多同行和跨学科学者参与评选。“思勉原创奖”的评审,全过程采取实名制。100位同行专家问卷测评、通讯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20位评审专家委员会的选票,全部采取实名制。以实名评审为原则,是为了在评审中坚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发扬评审者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回顾第一届“思勉原创奖”的评审过程,我们做到了:在评价主体方面,紧紧依靠学术共同体;在评价程序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评价方式方面,采取专家推荐制和实名评审制;在评价目的方面,坚持以“原创”为标杆,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创新。
三个优先与政策引导——清华大学文科科研评价的实践与思考
清华大学副校长 谢维和
谢维和
清华大学的人文社会科学有着非常光荣和辉煌的历史与传统,自上个世纪末重新建设以来,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成果丰硕。在发展过程中,科学与合理的文科科研评价体系和制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
清华大学文科科研评价的主要做法包括“三个优先”和“一个引导”。所谓“三个优先”,首先是质量优先,坚持高质量的评价导向。质量是文科科研的生命线,它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国家水准,即按照学术发展和国家社会发展的主流与需求进行研究;第二、世界影响,即着眼国际竞争和“走出去”的战略开展科研活动;第三、历史检验,即要求文科科研的成果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若干年以后仍然能够为学者所引用或者参考;第四、实践贡献,即能够有助于解决现实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其次是基层优先,充分尊重不同学科的特点。学校文科并没有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考核要求,而是允许各个院系(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评价标准和考核要求,基本实现了评价的多样性;再次是倡导优先,以一种比较柔性的管理模式提出学校的要求与意向。在鼓励文科教师和研究人员走向世界,争取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发布文章和出版专著时,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通过适当的方式鼓励大家。所谓“一个引导”,指的是学校宏观上的政策引导,包括在科研目标上的“三个影响力”,即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学校在整个文科结构与布局上的优化与调整,特别是在若干具有战略性和高度关联性的具体领域进行布点,进而获得结构上的优势;同时,强调文科科研与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大战略与重点领域的“交集”,使得整个文科科研能够与国家战略实现更大程度的同步与一致。
基于质量与创新测度的人文社会科学“全评价”体系及其应用
南京大学教授 叶继元
叶继元
任何学术评价,无论是人员评价,还是成果评价等,都至少涉及六个方面,即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的、评价标准及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制度。任何知识对象的评价,除了数量评价和质量评价外,还有形式评价、内容评价和效用评价。这 “六位一体”和“形式、内容和效用评价”的组合就是“全评价”体系。
从评价主体看,质量和创新评价更依赖于学术共同体,或同行专家的评价,只有同行才能进行质量评价。而质量是基于内容的,知识内容又可以分解成内容的逻辑、学理等评价和实际效用评价。根据“全评价”体系,要尽快健全 “评价专家选择数据库”,注重增加同行专家二、三级学科或更专指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信息,以及研究成果、健康、信用等信息,以利于选择恰当的评价者,尤其是“小同行”。
从评价客体看,除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将各个评价对象划分成不同的层次、不同类型外,还要注意亦此亦彼的客体,如研究型教材,工具书式的著作、综述性论文等。
从评价目的看,目的对其他要素有制约作用,是分类评价的动因。目的规定、制约和导引着整个评价的方向和具体做法。目前许多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评价目的不明。
从评价方法看,要将同行评议法与引文评价法、文摘评价法等计量方法有机结合起来。评价实践表明,各种方法互补、校正、检验,可以做到最大程度的合理和公正。为有利于创新和质量评价,根据学术评价的特点,可以将定性定量二元评价,扩展到形式、内容和效用三维评价。文献计量方法、同行评议法和实践、时间最终评价法,大体可分别对应于形式评价、内容评价和效用评价。
从评价标准及指标看,可以从形式、内容和效用三个面,尤其从内容和效用量方面设置具体指标。比如,可以将所有评价对象的评价指标概括成“三面三力(度)”即:形式、内容、效用三面;三面的一级指标是潜力、实力、效力。每个“力”一般可再分为若干“力”。如实力可分成创新力、准确力和解释力等,效力可分成精神(思想)启发力、物质贡献力和文明推动力等。
从评价制度看,由于创新力评价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应拉长评价周期,对非共识评价客体要建立宽容性评价制度,要注重建立书评在内的学术批评制度,鼓励书评(包括各种评论)等对评价对象的内容、效用进行实质性评价,以给精评专家评价提供基础,并可与之相印证。
充分发挥地方特色 创新文科研究评价
苏州大学党委书记 王卓君
王卓君
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系统改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评价技术、评价机制、评价主体和评价文化的进程中,需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努力把握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正确方向,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根本任务与使命,形成高校文科科研与学生培养、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有机互动。二是探索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合理机制。着力研究高校科研机制本身的生成机制、生成秩序、生成路径问题,把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的一般规律及特殊性,加快建构富有各校特色、适应各校校情的研究评价体系和机制。三是努力打造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高素质队伍,切实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效率,保障研究评价的公平和公正。
苏州大学近年来以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方法、机制、氛围等为抓手,不断探索哲学社会科学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的创新发展路径。一是统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与人文性,构建刚性与柔性相统一,量化与非量化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和体系。按照分类指导、注重质量和实效的原则,促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研究等各类研究的协调发展;二是突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规范性与发展性,构建民主与集中相结合,校内与校外有机互补的研究评价队伍和评价机制。通过在学术骨干中选拔管理干部,完善学术评价专家库,聘任社会各界精英担任学校的董事、兼职导师等举措,进一步提升研究、管理和评价活动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三是科学协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与学术管理的关系,构建学术与行政有机互补,规范与活力有机统一的研究评价文化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