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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
2011-11-22 作者:王智兰 来源:厦门大学

  11月9日下午,厦门大学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31号)精神,李建发副校长,叶世满校长助理,宣传部、研究生院、社科处负责人,文科各学院、研究院院长和分管科研副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社科处副处长冯文晖主持。
 
  副校长李建发指出,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的《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是今后进一步扎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政策性指导文件。他总结了2003年以来厦门大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后厦门大学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绩,并通过内部和外部原因、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分析,指出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组织形式、科学研究方法、人才队伍培养、科研成果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后,他希望各学院牢牢把握新一轮的发展契机,认真吃透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深入思考,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好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
 
  校长助理叶世满结合厦门大学“985工程”中期检查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厦门大学有关学科在国际上的排名情况,提出厦门大学应对优化学科布局、构建大平台和团队联合攻关、科研方法创新等问题尽早谋划,以推动协同创新。
 
  社科处处长朱福惠结合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的具体情况,重点强调了《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中指出的我国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任务、深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主要目标及重点问题,并对厦门大学贯彻执行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法学院院长徐崇利、公共事务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振明、艺术学院院长苏力等都结合各自所在学院及学科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大家都表示《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及教育部近期下发的一系列相关文件,反映了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极其重视,贯彻执行好这些文件精神,将是一件影响厦门大学未来学科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大事,要紧抓难得的发展机遇,会后要再进行认真解读、研究和谋划,乘势而上,深入推进厦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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