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十月革命日”的历史命运,是透视俄罗斯法制改革与宪政建设的一个“缩影”;通过它,我们看到法制变革和法制继承的互动,也窥视到在不同国家改革理念支配下政治改革与宪政建设的“异样”,而这又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转型背景下俄罗斯的现实国情
在俄罗斯历史上,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注定是一个将被人们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发动了伟大的“十月革命”,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拉开了世界现代史的帷幕。为了纪念这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俄国把11月7日这一天定为“十月革命日”,成为国家最盛大的节日。
然而,伴随着1991年底的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新独立的俄罗斯踏上了政治转轨的道路,而“十月革命日”也在这种转轨中经历了由“十月革命日”到“和睦和解日”,再到“莫斯科红场军事阅兵日”的变更。“十月革命日”的嬗变,是俄罗斯政治转型、法制改革和宪政建设的一个“缩影”。同时,从它多舛的历史命运当中,能够多少让我们窥探出俄罗斯法制改革中鲜为人们注意到的一些细节,也能让我们隐约地看到支配俄罗斯宪政建设的国家理念。
在苏联时期,11月7日这一天,一直都是“日历上的红色日子”,是国家最盛大的节日,是苏联的“国庆节”;进而,“十月革命日”,成了苏联(俄罗斯)人民展示和表达自己荣耀与自豪的最盛大的舞台。历史的发展,总难令人预料,苏联竟然在一夜之间轰然崩溃。尽管如此,作为国家的传统节日,“十月革命日”仍然被俄罗斯继承和保留了下来。苏联解体后,新独立的俄罗斯在国家意识形态领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93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不仅删除了国名“俄罗斯(联邦)”前面的“苏维埃”、“社会主义”两个定语,还删除了“列宁”、“十月革命”以及“社会主义”等字眼,把国家变更为“实行共和制的、民主的、法治的联邦国家”,为把俄罗斯改造为资本主义宪政国家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这种与“苏联”拜别的氛围之下,为彻底清除列宁和“十月革命”的影响,俄罗斯总统叶利钦曾于1997年签署总统令,取消“十月革命日”,将其更名为“和睦和解日”。
2000年3月26日,普京当选为俄罗斯总统,他上任后不久就通过了俄罗斯国歌修改法案,将国歌曲调修改为1991年前苏联国歌的曲调(但配上了不同的歌词)。之后,2004年12月15日,俄罗斯国家杜马三读通过了联邦法律《俄罗斯军事荣誉日(胜利日)法》修正案,决定将11月7日“十月革命日”更名为“莫斯科红场军事阅兵日”,这一称谓沿用至今。
在法律意义上,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以全民公决的形式通过了新的宪法,宣告了一个主权国家的独立和诞生。尽管该宪法为俄罗斯指明了改造为资本主义宪政国家的前进方向,但是作为苏联的“法定继承国”,俄罗斯不可能和自己的“过去”一刀两断、完全诀别的。即便是俄罗斯宣称自己要彻底与“社会主义”、“苏联”决裂,文化和法制的传承也仍在所难免。因为,历史是今天的过去,明天是今天的未来。一国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是无法被斩断的,而法律制度正是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和传统的凝结和产物。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新独立后的俄罗斯虽然创制了自己的新宪法和新的法律体系;但是,这种“创制”都是在苏联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法律制度仍然继承了60%至70%的苏联法律传统,具有明显的“继承性”。
俄罗斯法制变革中的这种继承性,既体现在俄罗斯对苏联法制的直接继受方面,也体现在鲜为人们注意到的“隐性继受”方面。俄罗斯“十月革命日”的更迭变革就属于后者。尽管经历两次变更,但是这个节日依然延续并存在;更重要的是,虽经嬗变,它本身所承载的意义越发地接近它最初创设的初衷。它早在1997年就被更名了,但是俄罗斯人仍然喜欢称它为“十月革命日”;在平时的谈论中,也往往用“十月革命日”这一称谓。因为,正如2004年当时的俄罗斯共产党领导人久加诺夫敏锐地指出的那样,“11月7日是俄罗斯人民伟大的历史性日子”。在去年的11月7日,俄罗斯在首都莫斯科红场上举行了盛大的阅兵仪式,数百名士兵身穿当年苏联时期的军服,高举红旗,手持武器,以冲锋队形穿越红场。末了,更有近百名“红军”骑兵高举马刀,战旗飞扬地从红场上疾驰而过,再现了当年苏联红军的风貌。
俄罗斯“十月革命日”的历史命运,固然彰显了俄罗斯法制改革中的文化传承问题。但是,在另一个方面,这种法制的改革与传承,也折射出俄罗斯在国家政治转型与宪政建设中所奉行的国家理念。不仅是在文化建设方面,更是在国家实力方面,俄罗斯都试图再次重振自己的大国形象,实现其强国梦想;追求民富国强,成为支配俄罗斯政治改革与宪政建设的改革理念。尤其是在普京时期,俄罗斯实施的不少在文化和制度上向苏联时期“靠拢”的举措,更多的是从精神上和文化上缅怀苏联时期的“辉煌”。而俄罗斯人之所以对苏联时期仍然抱有某种情感,更多的也是在怀念苏联时期国势强盛之下的生存优越感。
作为俄罗斯立国之本的宪法,它简短而又明快的“序言”,也是俄罗斯这种国家理念和国家情愫的最好证明。它宣称,要“缅怀将对祖国的爱戴和崇敬、对善良和正义的信仰传递给我们的先辈”,“复兴俄罗斯主权国家并巩固其民主基础”,“努力保障俄罗斯的繁荣和昌盛”。这种强烈的“纲领性”宣示,无疑为俄罗斯指明了奋进的航向,也是理解俄罗斯政治转型和宪政建设的一把钥匙。
俄罗斯“十月革命日”的历史命运,是透视俄罗斯法制改革与宪政建设的一个“缩影”;通过它,我们看到法制变革和法制继承的互动,也窥视到在不同国家改革理念支配下政治改革与宪政建设的“异样”,而这又归根结底取决于社会转型背景下俄罗斯的现实国情。“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也提醒我们,无论是在进行法律制度革新之时,还是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之时,都要在尊重本国历史、文化和传统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具体国情支配下的国家改革理念,也是把握和推进国家宪政建设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