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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治理高校生源竞争“混战”
2011-10-11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报》 来源:郑若玲
  199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之间的生源竞争渐趋激烈,最近几年更是到了“白热化”程度。生源大战必定是每年招生季节的焦点话题。例如,保送生制度实行不久,生源竞争问题便开始凸显,一些大学提前到中学“预订”尖子生,有的甚至采取许诺、发钱等不正当手段争抢尖子生,互挖墙脚,几乎从2月份开始,“生源大战”便接踵而至,对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形成不小的冲击。2001年,教育部对保送生制度作出“一压二严”的规定,大幅度压缩了保送生招生规模。此举虽然并未扼止高校争抢尖子生之风,却使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迅速降温。
  
  2003年实行的自主招生改革,再一次将争抢优等生的话题引入公众视野。尤其是2009年北大推出“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2010年四大联盟(即“北约派”、“华约派”、“卓越派”和“学院路系派”)试行自主招生联考后,在汹汹众议中,“诸侯争霸”、“抱团掐尖”、“提前掐尖”、“圈地选羊”、“拉帮打群架”等词语使用频率颇高,足见争抢生源“火药味”之浓。
  
  今年7月,“预录取”一词则刷新了前面诸词汇使用频率的纪录,成为争抢生源最新的“代名词”。先是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因预录取遭遇“李鬼”而引发“口水战”,复旦指责上海交大在招生过程中“挖墙脚”,假冒复旦招生老师给考生打电话,告知此前其与复旦所签预录取协议取消,致使有的考生被迫修改志愿。上海交大招生办则回应,称本校招生老师无人冒充其他院校老师给考生打电话。双方都声称要依法保留追究对方法律责任的权利。紧接其后的是南大招生的“放鸽子事件”,南京大学与安徽无为县七位考生签订预录取协议后,因考生未过调档线而爽约。
  
  可见,大陆名校的“生源大战”不仅已赫然显现,而且“战事”的激烈程度不断升级,由以往的“暗箭”变成如今的“明枪”,可谓乱象丛生。其实,以上种种现象只是近年来高校招生竞争失序的冰山一角。归纳起来,大陆高校的招生竞争主要有以下特点。
  
  其一,对手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不仅在内地名校之间你争我夺,而且要与香港高校争抢高分考生,如今又要应对台湾高校来大陆“分羹”的压力,同时要应付境外高校的竞争冲击。其二,竞争手段花样多,秩序堪忧。为争抢高分生源,许多大学使出各种绝招、怪招乃至不正当的招数,既有全方位招生宣传,预录取,提供高奖学金,允许自由选择专业,对高考状元进行家访谈心、“循循善诱”,开设各种“基地班”、“人才计划”、“培养项目”等堂而皇之的手段;也有诸如“李鬼”暗挖墙脚、“呼死”对手招生热线、请地方官员当“说客”等私底下的手段。其三,相关法规盲点多,监管基本上处于真空,考生维权困难。由于生源竞争问题近年来才凸显,目前有关的招生法规对各种失序行为针对性弱、指导性差,教育行政部门对招生竞争引发的纠纷与乱象没有及时给予制止或规范,而是采取事实上的“默许”态度,考生权益纵然受损也难以投诉,处于“吃哑巴亏”的弱势地位。其四,竞争“混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高校的社会声望。高校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机构,本是一个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创造和引领社会精神文明与先进文化的“学术殿堂”,这样一个人人景仰的“圣地”,如今却采取一些恶性手段来抢夺优质生源,令人瞠目,产生的社会影响远比其他机构类似行为的影响更恶劣,高校的声誉也因此受损,信任危机悄然而至。
  
  笔者认为,导致高校招生竞争失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诸项:其一,全球范围内高等教育竞争加剧。受此影响,大陆高校尤其是名校之间对优质生源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其二,人才评价观念落后,高考录取标准单一。高校在“人才”与“高分考生”之间简单画等号,一味进行“分数崇拜”,强化了“分数至上”观念,导致“唯高分考生是抢”的狭隘做法。其三,教育功利化。来自高校外部的各种社会评价都把生源情况(包括高考分数线和“高考状元”数)作为衡量高校实力的重要指标,高校不得不想方设法满足并尽可能超过这些评价指标。其四,招生制度不完善。在高考分数“一统天下”、录取软件“分分计较”的招录体制下,考生虽然在报考前有选择志愿的权利,但报考后却只能“听天由命”,没有选择与比较的余地,高校抱着“抢到一个是一个”的心态陷入无序竞争也就不足为怪了。此外,考后知分填报志愿的方式由于强化了分数在录取中的作用,也成为高校争抢高分考生行为背后的“推手”之一。
  
  由于招生秩序的影响因素来自相关的各层面、各方面,要遏制目前的高校生源混战,使招生工作回到健康、有序的轨道,也必须由各层面多管齐下、各方面“集团作战”来综合治理。
  
  各层面多管齐下包括从观念、制度和措施等层面的综合治理。就宏观的观念层面而言,与招生工作相关各界尤其是高校这一招生行为主体要更新人才评价观念,改变“唯分是论”的单一评价观,消除“高分考生等于优秀人才”的误识,代之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的多元评价观,注重对考生的综合评价;改变教育评价中“数字化政绩”的功利主义价值观,代之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实事求是教育评价观。就中观的制度层面而言,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都应认真寻找招生乱象背后的深层原因,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充分发挥制度的引导作用;尽快消除“唯分是取”的招生短视行为,在以高考分数作为基准而非唯一依据的前提下,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健全和落实高中生综合评价制度,并尽快将其纳入高校招生录取选拔体系之中。就微观的操作层面而言,当务之急一是改革录取制度,扩大考生在录取过程中的知情权与录取后的选择权,使考生获得多份录取通知书,真正实现考生与高校之间的双向选择;二是积极推进“云海工程”(即教育部考试中心在云南、海南两省改革传统高考分数报告办法的一项试验工作)的试点改革,逐步将其服务范围由高考成绩分析推广到高中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评价分析,从而减少考生报考与高校招生的盲目性。
  
  各方面“集团作战”加强监管,也是治理招生秩序混乱不可或缺的“制胜法宝”。其中,教育主管部门主要发挥宏观监控与督导作用,对违规行为不能熟视无睹甚或默认纵容,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甚至“重拳出击”;高校则要加强自律意识与自我监督,多在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品质与社会声誉上做文章,而不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夺和骗取生源,避免短视行为带来长久伤害;民众和媒体也是监管招生秩序的重要社会力量,迅速揭示、及时追踪、形成舆论、理性献策等,都有助于治理招生乱象。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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