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观点 > 社会 > 文章详情
社会组织能否来一点“去行政化”
2011-09-30 作者:邓伟志 来源:社会科学报

   “社会管理创新”正在深入人心。不论城市还是农村都在摸索并提炼出了许多社会管理创新的宝贵经验和新鲜理论。这是历史进入2011年以后的一大亮点和特色。可是,也应当看到随着理论的日益丰富,必然向人们提出一个鉴别理论、比较理论、选择理论的要求,还应当看到,或者说更应当看到,随着实践脚步的向前,对社会管理理论的创新既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尊重差异的氛围
  
  社会管理创新首先碰到的一个问题是社会管理的目的和氛围。社会管理创新的近期目的是促进社会稳定,远期目的是实现社会和谐,提高社会活力。而要实现社会稳定、社会和谐,提高社会活力,就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一个人创新的自觉性、积极性。
  
  “创新”是一个无人不喜欢的闪光的字眼。可是,喜欢创新并不等于一定能“创”出“新”来。何谓“创新”?那就是要有所突破,有所改进,从哲学上说,就是要有所“否定”,至少是有所延长,有所发展,至少得与前人不一样。熟悉本本是不可少的,而“固守本本”是踏不进创新之门的。自诩为“创新”的新花样,如果本质上同过去一样,那是克隆,不是创新。按照焦裕禄的说法,“吃人家嚼过的馍没味道”。用朱熹的话说,创新叫做“濯去旧见,以来新意。”不“濯去旧见”,就出不了新意。可是,真要“濯去旧见”,真要“否定”,真要来个“延长”,真要来一个“不一样”,都必然会触及到前人或旁人的成就、成果、成见。这就需要旁人、前人,乃至于前人的后人予以宽容,需要前人和旁人的“粉丝”们多一点理解、谅解。一句话,要给人以“否定”和“延长”的自由,要给人“否定之否定”的自由,也要给人“否定之否定之否定”的自由。“否定”是会有点痛的,可这痛是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加给我们的“产前阵痛”。“自由”,要有像《我们在太行山上》所说的“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那般的自由。有了“自由之神在纵情歌唱”那样的自由,才有出创新成果的可能。因此,热心于创新,首先要热心于构建一个宽容失败、允许错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宜创环境。“宜创环境”是创新的空气和阳光。
  
  在“社会管理创新”问题上,应当在哪些方面同过去不一样呢?或者说,在哪些方面同过去相比应当加一个“更”字呢?
  
  公众参与是衡量社会管理创新第一指标
  
  社会管理不同于军事管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社会管理以“公众参与”为天职。人民军队还讲“军事民主”哩!“公众参与”更应当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是社会人的天下。马克思说:“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20页﹚这一个又一个“单个人”,即公众的参与率是衡量社会管理创新得怎么样、科学化“化”到什么程度的第一指标。公众参与率既包括参与的广度,也包括参与的深度。广度广,深度深,意味着管理创新是真新,管理科学是真科学。那种连居委会、村委会的换届会也开不起来,需要找上门请公众在候选人名字前画个圈的做法,虽然不能说不是公众参与,但那是搞形式,走过场,是“被参与”,违背了参与的宗旨。有人曾一度这样讲:“风声雨声读书声,我不作声;家事国事天下事,关我屁事。”这种情况叫“社会冷漠”。“社会冷漠”就是这些日子议论比较多的“精神懈怠”的一种表现。”“哀莫大于心死。”“社会冷漠”是很可悲的。随着“社会冷漠”而来的,可能是很可怕、很危险的“于无声处听惊雷”。因此,我们一定要通过社会管理把社会参与搞得热热闹闹。
  
  “有序”就是“有组织”
  
  参与一定要“有序”。无序会带来社会混乱。现在,有人爱讲“有序参与”。这自然没什么不可。问题是,领导又何尝不应该是“有序领导”,怎么不见“有序领导”的提法呢?不是说群众是“英雄”、“我们要甘当群众的小学生”吗?怎么在“英雄”、在“老师”前要加“有序”二字,却不在作为“小学生”的人前头加“有序”二字呢?说白了,还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是真正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还是真正认为自己是“真正的英雄”的问题。
  
  当然,无论是官还是民都不能搞民粹主义,都不能搞无政府主义。上下左右都要讲究有序。而要有序,就要有组织,就要有马克思所说的“单个人”的“联合”。中国共产党历来主张、今天依然主张、更加主张“联合”,主张“组织群众”。只有“组织群众”,才能更有效地宣传群众、教育群众。近年来,社会管理的一大进展是社会组织蓬勃发展。不论是社会组织的总数,还是人均数,我国都在前移。不论是在社会建设,还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国家发展中,社会组织都发挥了巨大作用,起到了政府起不到、也不应当起的作用。社会组织又称“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中的这个“非”字,千万不可作动词用。称其为非政府组织仅仅是因为它有别于作为主导、作为裁判的政府而已。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政党、国家学说,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主义。尤其是在势不两立的两大敌对阶级不存在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在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阶段,社会组织的作用越发凸显。今天,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组织应当是政府的助手、伙伴和耳目,是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春江水暖鸭先知”,非政府组织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大通道。只有通过社会组织,了解了群众的利益所在,才能谈得上“利为民所谋”;只有通过社会组织,与群众建立了感情,才能谈得上“情为民所系”。在战争年代,共产党、人民军队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很大一部分是通过农会这一社会组织建立起来的。在政府与群众发生矛盾时,社会组织还能够成为减压阀和润滑剂。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有个社会组织,更有利于“权为民所用”。
  
  按照人民的愿望,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赐的政府不应当成为“无限政府”、“万能政府”。“小政府、大社会”,是改革开放初期,在政治体制改革提出来以后,经过一番认真讨论,形成为共识的重大命题,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大理论成果。叠床架屋、机构臃肿,是一贯为党和人民所反对的。近来人们聚焦的降低“三公”消费问题,就同政府机构的大小有直接关系。如果机构的整体大了,那么,官员个体再怎么节省,其总量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小不了,政府运作的成本也降不下来。为了政府的瘦身,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组织,把一些微观管理从政府中分离出去。社会事务交社会组织办,政府才能腾出手来抓大事,也才能抓好大事。政府也才能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
  
  而要发展社会组织,当务之急是要降低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能不能变找婆婆﹙主管﹚为无婆婆,变审批制为登记制?能不能在社会组织中来一点“去行政化”?都是值得从长计议的大课题。
  
  社会组织密如蛛网之时,必将是现实社会有条不紊之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