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观点 > 社会 > 文章详情
如何听取“民声”
2011-09-20 作者:王庆海 来源:中国教育报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而要真正做到这些,就必须认真解决如何听取“民声”的问题。
  
  听取“民声”,就是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做解决民生问题的忠实执行者,首先就应该知道广大人民群众赞成什么、拥护什么、反对什么,正确对待和认真听取“民声”。只有认真听取“民声”,才能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才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发展;才能化解矛盾,建设和谐社会。
  
  “民声”中所涉及的大多是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认真听取“民声”,就是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众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指出:“群众工作是贯彻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各方面的经常性工作,采取临时抱佛脚、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态度是做不好的,必须建立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制度,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践证明,要做到认真听取“民声”,就要完善工作制度。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点,因此我们的政府各个部门及信访部门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吸取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办法,制订做好听取“民声”工作的制度。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为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做好听取“民声”工作,并从制度上保证经常不断地克服在听取“民声”工作中产生的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遵照列宁的指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在给人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一封公函中明确,“奖励最好是按下述项目进行:完成任务情况和准时性;人员减少情况;是否满意、准确、详尽地回答来访者”。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针对各地出现的某些集体上访、重访、越级上访现象,应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亲自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这里有四项制度可供参考: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如果哪些地方出现两次以上为同一来信上访、越级上访、重访,说明这一地方没有做好听取“民声”的工作,该地方的主要负责人可以就此事被否决。当年列宁为了使人民委员会和各职能部门都认真听取“民声”,专门给党和政府各级领导人写了这方面的信,信中说:“必须一下子永远铲除你们机关里的拖拖拉拉作风和文牍主义的恶劣现象。凡写给人民委员会及其主席的大量的控告信和申请书均由人民委员会接待室转交你们解决,但是这些重要而紧急的事情往往得不到答复和解决,我要求你们今后对送交你们处理的各项事情和查询均应最快最详细地予以解决,如仅限于作一些空洞的敷衍了事的复文,或转给其他机关,也同样是助长拖拉作风和浪费纸张。现在我警告你们,如果再继续以这样的方式办事,人们委员会接待室有权向失职人员追究责任,不管他是什么‘级别’。”二是建立听取“民声”的联席会议制度。有时“民声”中反映的民生问题涉及不少部门,如果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去听、去解决,既浪费时间和人力,又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应把有关部门领导统一召集起来,共同研究,分清责任,限期解决。对解决不力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三是在不妨害国家安全和保密的情况下,实行政务公开,让群众了解解决问题的过程和结果,这样既符合宪法规定的群众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的规定,更是党和政府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化解矛盾、稳定社会治安的需要,也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需要。四是实行奖惩制度。有些地方已经这样做了,如长春市人民政府规定,对于不认真听取“民声”,或对其打击报复的应严惩,对积极提建议的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认真听取“民声”,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要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打开工作局面。(作者系吉林财经大学信息经济学院教授)

友情链接